【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
針對《台北市警察局執行集會遊行與媒體協調之工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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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1

台北市警察局元旦公布《台北市警察局執行集會遊行與媒體協調之工作守則》,並召開記者會說明未來於陳情抗議現場與媒體協調互動方式。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針對此事說明如下:

一、首先,該工作守則是台北市警察局行文給所轄十四個警分局的工作守則,規範對象不是記者,而是警察,只規範警察,不規範記者。也就是說,未來警察在執行任何陳情抗議、集會遊行的任何驅離行動之前,不能再如過去,將記者趕離、拉離現場,也就是說,三二四行政院警方在驅離行動前將記者先趕出行政院,四二八反核四現場警方將記者趕下忠孝西路天橋的情況,不能再發生,而必須在保障記者採訪權的前提下,協調現場記者在可完成採訪工作的區域內,在不影響警方執法工作的情況下,記者於現場進行採訪工作。

二、事實上,從陳雲林來台、文林苑事件、華光社區拆除、三二四政院事件、四二八反核四事件,警方在執法過程並未認知記者是在現場工作的角色,才會發生即使記者出示採訪證、即使穿著所屬媒體外套,身上扛著攝影機,都還是被驅離、拉扯、甚至暴力對待。因此在記協與各媒體相關團體開始與警方進行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的談判過程中,首要確定的,就是要警方清楚明白,新聞記者採訪權是在新聞自由的保障範圍,警方沒有權力任意要求記者離開陳抗現場。在這個前提確立後,我們與市警局進行長達半年的談判協調過程,過程中台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徐佳青議員與前市府發言人張其強均協助居中協調,歷經五二三、六0六、八一四、一o一四會議,其間記協積極邀請各媒體團體參與,包括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台灣攝影研究會、公視工會、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自律委員會(從第二次會議開始參與)、公民記者協會(僅參加前兩次會議)等,過程中,警方一再提出的問題是,警方願意保障記者採訪權,但執法過程中無法辨識誰是記者、誰不是記者,希望能由記者團體發放背心、臂章等可辨識物品做識別。討論過程中,部分媒體團體代表希望以此方式處理,但記協認為,公民記者應同樣享有記者採訪權,因此不能以任何辨識物將公民記者區隔於採訪權的保障之外,且不僅政府沒有權力認定誰是記者誰不是記者,也沒有任何一個團體有能力與資格認定之,因此主張不能以認定記者身分的方式進行管制。因此,任何公民記者及國外來台採訪的記者,都有權向警察在現場的傳媒協調人要求新聞服務,並且享有在採訪區內全程不被驅離的權利。我們認為對公民記者而言,採訪權因此獲得的保障只會更大而不是更小。

三、最後記協提出「移動式採訪區」概念,當警方有任何驅離、淨空行動前,必須由警察的新聞連絡官,與現場記者進行協商,協商出一個可以完成採訪工作的區域,由記者在現場自己決定是否進入採訪區採訪,公民記者亦可自己決定,當下你要當記者,還是當抗議者,而這個採訪區並非固定,一旦警方再有下一個驅離動作,就必須在執法現場再進行協調,再拉出一個臨時採訪區,此做法是為避免警方在執法過程,不分青紅皂白把記者連同民眾一並驅離,公民記者及各媒體採訪記者,均有權力決定是要在採訪區採訪,還是要在其他地方採訪,但若決定要在採訪區外的地方採訪,就可能因警方集體性驅離行動而受到波及,但任何記者在受到任何採訪上的阻礙或困難時,都可以向現場媒體連絡員反映,進行協調。

四、因此,歷經半年、四次會議,我們達到幾項重要目的,1.警方認知,記者採訪權必須受到保障,不可任意以保護記者為由驅離記者。2.公民記者也享有記者採訪權,記者身分認定,由記者自己決定,而不是由政府或任何團體決定。3.警方設置任何採訪區之前,必須與現場媒體進行協調,設置在記者可完成工作範圍,且記者有權與自由決定是否進入採訪區。4.警方必須設置新聞連絡員等特定窗口協助記者完成工作;5.因應陳情抗議現場情況多變,納入移動式採訪區概念,不能限制記者單一特定區域內採訪。

五、任何進步過程,都會有不同的聲音與意見,記協與各媒體團體歷經半年努力過程,當然不是要自我設限新聞採訪權,而是要政府等各單位清楚認知,新聞記者採訪權是在新聞自由的保障範圍,且包括公民記者都必須享有同樣權利,不能用任何辨識或認證手段加以剝奪。我們也深知,移動式採訪區在混亂的陳抗現場可能最後無法百分百執行,但至少,我們必須讓政府各單位學習往前跨出一步,清楚認知新聞記者採訪權是必須受到保障的,不能再以任何保護記者為由,將記者驅趕出新聞採訪現場。記協深知,光是文字上的進步性是不夠的,下一個最重要的挑戰是監督警局落實會議共識,記協會在規定上路初期,密切注意警方是否遵照共識行事。我們相信柯文哲市長能夠督促所屬共同促進台灣新聞自由往前再走一步。

六、再次強調,《台北市警察局執行集會遊行與媒體協調之工作守則》是規範警察,不是規範記者,警察應落實執行與記者間的協調工作,歷經此次談判,確立在警察職權的工作範圍,記者依然可依新聞採訪需求,在任何地方進行採訪,沒有限制記者採訪權的問題存在。

臉書討論

回應

獨媒協會針對《台北市警察局執行集會遊行與媒體協調之工作守則》聲明
2015/01/03 獨立媒體工作者協會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1289

台北市警察局元旦當日公布《台北市警察局執行集會遊行與媒體協調之工作守則》,表示未來將於集會遊行與陳抗現場劃設採訪區,把媒體集中在特定區域,以保護記者人身安全。警方此舉有違《憲法》保障言論與新聞自由、也牴觸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意旨,台灣獨立媒體工作者協會對此提出嚴厲譴責。

根據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所發之聲明稿,記協在「新聞記者採訪權是在新聞自由的保障範圍,警方沒有權力任意要求記者離開陳抗現場」的前提下,曾和警方舉行四次談判協調會議,時間分別為:去年5月23日、6月6日、8月14日以及10月14日;參與的團體有: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台灣攝影研究會等記者團體。獨媒協會原先也曾派代表參與談判協調,但在參與5月23日、6月6日兩次會議後,因對於記者身分識別、採訪區劃設等討論內容有很大的疑慮,決定退出,隨後就不再參與任何和警方談判協調的過程。

獨媒參加與退出協調會議始末

獨媒協會原先參與和警方的協調會議,源於去年428忠孝西路天橋事件,警方在無任何法源依據下,暴力驅趕忠孝西路天橋上的採訪者。當時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邀請記者團體發出共同譴責聲明,並和警方進行談判協調,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獨媒協會在爭取獨立記者、公民記者最大實際採訪權的考量下,同意加入。

在獨媒協會參與的兩次討論中,警方不斷提出陳抗現場應該以「區域標示(劃定採訪區)」、「記者身分認證」等兩個方法識別記者身分。

關於記者身分認證,獨媒協會代表在會議上指出:「根據大法官釋字第689號,每個人都有採訪權,關於如何判斷誰該驅離?誰不該驅離?不應以組織記者與非組織記者作為評斷標準,在場進行採訪的獨立記者或公民記者都應該和所有保持中立紀錄的媒體一樣,不該被驅離。」

對於警方希望能在陳抗現場劃設採訪區,獨媒協會在參與的兩次會議中,也已經表達反對之意。獨媒協會認為,在陳抗現場進行記錄與採訪是記者天職,也是一般公民的權利,警方應於平時與勤前教育,加強陳抗現場執法者對於釋字689號解釋的認識。在進行驅離任務時,對於現場的所有採訪者,不該以「無法辨識是記者或陳抗者」做為劃設採訪區的理由,或一概加以驅離。

在6月6日的會議中,警方與部分與會媒體團體達成「雙方互設連絡窗口」的共識;獨媒協會代表則表達需要經過內部討論才定是否同意。經過內部討論,基於對新聞自由與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的理解,獨媒協會最終以下列兩點理由決定退出協調會議:
1.獨媒協會無法代表公民記者,也沒有權力認證、識別誰是公民記者。
2.「媒體連絡窗口群組」並無法保障一般人 (包含公民記者、獨立記者在內) 的採訪權益。

獨媒協會始終反對警方劃設採訪區

就獨媒協會認知,5月23日、6月6日兩次會議,雙方對於劃設採訪區並無共識。而針對元旦當日警方宣稱未來將在集會遊行與陳抗現場劃設採訪區一事,獨媒協會的立場是:
1.事件在哪裡,記者就在哪裡。記錄陳抗現場、監督警方在陳抗現場執行公權力是記者的天職。警方不得刻意劃設採訪區,限制記者進行採訪工作。
2.若往後在集會遊行及陳抗現場設置採訪區成為「常態」,將限縮記者的採訪空間與自由,無疑是對新聞自由的侵害。

一如獨媒協會在「428忠孝西路天橋事件聲明」所言:「記者是全國公民的眼睛,當公民不再緊盯政府的作為時,國家就會化身為暴虐的利維坦。從324行政院現場,到428忠孝西路的天橋,一旦新聞記者退場,接踵而來的就是血淋淋的國家暴力。我們為記者的新聞自由,捍衛到底,這是我們身為記者,身為公民之眼的尊嚴與使命所在,絕不容絲毫退讓。」無論是主流媒體記者、獨立記者或是公民記者,都應受憲法保障,享有在陳抗現場採訪新聞之自由,不容警方以任何形式限制、侵害。

在記者焦慮拉扯間我們忽略的事
2015/01/06 胡慕情
http://gaea-choas.blogspot.tw/2015/01/blog-post_6.html

最近,在非主流媒體工作的朋友們,流行拿著一張寫著「我是陳曉宜六姑媽外甥的小學同學,誰敢攔我跑新聞?」的A4紙拍照。陳曉宜是誰?自由時報記者、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近十年採訪生涯,印象中同業間很少出現如此高調的針鋒相對,現今會有這樣針對性的攻勢,原因無他,在於陳曉宜是台北市警察局於2015年1月1日起設置採訪區、箝制新聞自由的始作俑者。

1月1日一早,台北市警察局舉辦記者會,宣布未來採訪將設置「採訪區」,若採訪者不願進入,將被視為抗爭者被帶離。警方持操的理由,是其早與各媒體代表開會討論,並由記協「確認」結論而決定執行。獨立媒體工作協會隨後對此發出譴責聲明,學者與許多新聞從業者,也進一步發起連署反對記協的粗暴做法。

誠如獨立媒體協會該篇聲明中所指出,此政策是由於去年三、四月的動盪而起。當時部分獨立媒體工作者曾自行舉辦一次捍衛採訪權的工作會議,陳曉宜得知後,表示她也要出席。會議中,獨立媒體工作者對記協希望透過佩戴臂章供警方是否為記者一事一致表示反對,並希望藉由司法程序抵擋警方的違法濫權。但當天陳曉宜的態度,擺明不願聽取獨立媒體工作者的看法。

這事過了半年,記協卻私自與台北市警察局做出共識。事實上,在警方表示同意其做法的八個團體中,紀錄片工會並未「同意」,也從未出席會議。而紀錄片工會代表李惠仁,正是陳曉宜第一次與各獨立媒體工作者開會的代表之一。

參與與警方協調的記協代表遭受質疑後,紛紛跳出來緩頰,如新頭殼莊豐嘉、美國自由亞洲電台駐台李志德,但無論這兩位記協代表如何陳述,其意見都反映了他們對新聞自由的無知或誤解。

無論莊豐嘉或李志德,在其貼文或相關回覆中,都可看出其對抗爭場合發生衝突後,警方無法辨識抗爭者與傳統定義下的「新聞從業者」的焦慮。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去年抗爭頻傳的香港。有趣的是,無論港台兩地,這樣的焦慮,多半是資深、出身傳統媒介的記者才有。觀看台港兩地論述,約可粗淺地將焦慮歸類為兩者,一種,是去年台灣四月忠孝西路反核活動後,蘋果日報記者警方驅離後,主動提出臂章制度,希望能夠「順利完成工作」;另一種,則是香港學者擔憂的客觀與否。

香港知名獨立記者陳曉蕾在看到明鏡這篇新聞後,曾來信與我討論。我的回覆是:港台兩地的反應,是社會(窄化來看,或新聞學界)面臨傳統媒體可信度崩解、社會議題蓬生,但卻仍想信靠媒體的一個過渡期。這樣的混亂,是記協聲明中保守態度的重要關鍵。保守無關緊要,修正即可。但當諸多獨立媒體工作者起而討伐,記協卻選擇自我捍衛,此舉則徹底違背知的權利人人皆有與言論自由的憲法基準,並反映傳統媒體工作者的傲慢。

公民記者與獨立媒體的出現背景,源於傳統媒體的可信度,因政治力與資本的介入而低落。晚近,新聞界也開始對客觀意理作出反思。新聞學強調客觀,其實源於資本(廣告)的介入,長期以來,客觀在實際的技術操作上,卻被扁平化為「正反立場論述共同呈現」的樣態。但若牢記新聞學開宗明義的提問:「一棵樹倒下而沒有被報導,它究竟倒下沒有?」便知道,若新聞意味著我們對事實的追求、藉由事實被呈現而弭平爭議的渴求,其過程勢必需要不同視角的「主觀」而來。這即是相互主觀性的精神(或稱為相互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

在我踏入媒體近十年的這段期間,主流媒體與獨立媒體交錯崩壞與興起,傳播媒介與社交媒體也開始相互作用造成龐大影響力。粗略分析,其關鍵正在於這十年間,主流(商業)媒體若非在各式爭議議題因政商勢力退守,如樂生、松菸,即是因恪守形式客觀造成爭議未能解決,而引發更多衝突產生。

猶記得2005、2006年,樂生爭議高峰時,我經常被揶揄且冠上「樂生記者」的名稱。主流媒體的同業如此稱呼我,是因我報導的立場與抗爭者相同。但這樣的指稱,忽略了報導立場的一致,並非主觀價值的喜好判斷,而是透過各種事實證據反覆辯證而得。樂生這場運動,某程度印證可靠資訊在網路傳播的加持下,造成政策翻轉的可能性,這使得國家開始對資訊與傳播的掌控慾愈發加強。當時,獨立媒體一詞還不流行,非主流媒體的從業者,幾乎一概被貼上「假記者」的標籤。

國家的壓制與否認理所當然。因為資訊愈釐清、愈被理性論辯,其獨裁的空間愈小──這正是第四權的精神,意即,新聞從業者本當站在國家的對立面。若我們同意,反抗是新聞的本質之一,那麼記協在這次事件中的聲明,幾乎否認了新聞之於民主的必要存在。

我願意相信,走過戒嚴時期的資深記者們當然不可能做此論斷。但其同意國家劃設採訪區的論點,卻不可避免地走向這樣共同毀滅的結局。這之中存在的落差來自於李志德文中所提,對於抗爭者隨意變化身份的不苟同。然而,公民記者採訪權之所以獲得大法官釋憲保障,正來自於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密切相關。換言之,記者與一般人並無二異。記者二字若有任何象徵,代表的是,在這名稱之下,寫作者對新聞倫理必須遵從。因而,隨意變化身份對警方執法造成的困擾與記者根本無關,那是執法者的事,不該由記者擔憂。

如上所述,於我而言,記者就是、也必要是抵抗者。記者並不比任何一個普通人更沒有理由被抓走。「介入抗爭報導就不可信」的界線並不存在。如果在採訪現場,警察毆打抗爭者,在繼續拿著攝影機、相機記錄與衝過鐵馬保護抗爭者,我將理所當然選擇後者。這幾乎是所有唸新聞出身的人在學校都會被問到的問題:有一個女人在你眼前被強暴,你會記錄,還是救她?那和專不專業無關,其指向的是人的信仰跟價值:「你得先當人,才能當記者。」

事實上,當離現場越近,才能看到更多細節。細節幫助事實的重組。這是協助採訪者建立專業的關鍵。只要這個採訪者(無論是機構記者或公民記者)不只是、不只想反應「現場狀況」,而能有意識、能力拉開觀察距離,它就有可能試著拼湊結構的困境。由此來看,劃設採訪區,將徹底抵消我們接近真正事實的途徑。

不同於攝影記者對於無法順利完成工作,或李志德等人對於抗爭者的身份變換之焦慮,公民記者興起後的諸多現象之於我僅一種困擾:公民記者在採訪上逾越新聞意理的界線,將造成溝通的斷裂乃至於溝通的無效。

對我來說,公民記者和專業記者有其分別。此分別不在於是否待在機構裡、是否被認證,而是自許為採訪者的人,勢必要認知,記者的定義是第四權、是社會改革的推進力量。要能推進,必須花費許多時間在採訪、研讀資料,在不同觀點間思辨然後判讀出一個「暫時的」結論。若此結論引發後續討論、政策的改變,他還得繼續重複前面這些複雜艱辛的過程,直至「制度不再箝制、壓迫人」。

一般而言,公民記者因受限於生活的多重角色,應可暫時狹義定調為某事件發生時的傳播者。因此,其所能發揮的改革推進力量,往往在前端,或身體的抵抗,較少能達到後者。但能真正做到理想新聞傳播的記者,卻又因大環境崩解,導致政策的更形壓迫與資訊的不流通,並誘發各式街頭抗爭。這使得抗爭者為打破資訊流通的困境,會在現場爭相傳播第一手畫面、訪問,試圖把運動再往前推。

正因為了讓運動「快速」推進,以抗爭為職志的傳播者,勢必無法做到上述我所提的周全分析。近幾年的台灣,這種快速、大量的資訊傳播愈發加劇,如去年三、四月的佔領運動,在街頭長期觀察後,之所以寫下「島嶼畸人」,憂心的正是,倘若參與式的報導缺乏拉開距離的能力,它將淪為情感動員,並進一步被當成政治的操弄符碼。那將不止導致我們期盼的社會改革推進的不易發生,可能還會造成許多人不必要的犧牲。

回頭來看這次的採訪區劃設事件,可以說,「假記者」的問題從2005年至今,不但毫無進步反而退步。說來諷刺,這樣的退步,竟由自稱新媒體、獨立媒體的機構 ╱從業者主張。他們能夠掌握發言與詮釋權,意味閱聽眾的媒體識讀能力低落。低落所指的是,閱聽眾的觀看,尤其在社會議題(特別是捲動龐大動能的議題)上,總是傾向薄弱、缺乏辯證的選擇性閱聽。換句話說,是只支持立場(心中的正義),而無拓展、認識議題複雜性的能力。當主流媒體 / 媒體機構環境愈加敗壞,而社交媒體、傳播媒介愈發方便的狀況下,這樣的扭曲會更形加劇。

當無法辨識上述的複雜過程,社會便容易因新科台北市長柯文哲對劃設採訪區一事表示暫緩而鬆懈新聞自由仍被壟斷的事實。

誠如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所說:「對於去和警方合作製造出遊戲規則的人來說,透過這個遊戲規則在記者同業間區分『我者』和『他者』,以人為方式製造出兩者與執法當局之間不相等的合作和對抗距離(關係),或許只是個微不足道的日常政媒遊戲,但是,從藉由這個遊戲規則把不從眾的他者直接送進威權統治的高度法律風險中這個角度來看,真的那麼確定不進採訪區者的採訪權益,一定不會受到影響嗎?這種只繞著自己的利益打轉的邏輯,未免太輕鬆、太粉飾太平了。」

劉靜怡這番話雖以採訪區為批評的出發點,但仍適用於媒體聯絡人的概念。其發言中點出的「政媒遊戲」,也是為何非主流媒體工作者特別揶揄陳曉宜或新頭殼的原因。

柯文哲在十一月受訪時表示:「公開透明是個概念,我希望將來警察在處理這種群眾抗爭,所有警察後面要清楚編號,很大的字號編號;但我也要求所有的記者也要掛很清楚的名牌,不可以現在說我是記者,等下名牌拿掉變抗爭民眾,被抓到說我是公民記者,沒有那回事。」但採訪名單由誰認定?誰有權力認定?柯文哲如今的退讓並不完全,因其仍設定了「媒體聯絡人」的機制。回歸憲法保障採訪權的架構底下,此機制根本不需存在。

我無法武斷地說,同意劃設採訪區乃至於媒體聯絡人是刻意扭曲新聞自由,畢竟,公民記者的出現,確實對傳統的媒體工作者造成適應上的衝擊。但有一事,陳曉宜與記協必須清楚交代與說明:

陳曉宜一家,包括母親與胞姐,與肝病防治基金會董事長許金川交情匪淺,陳曉宜的姊姊、三立談話性節目主持人陳斐娟出書時,許金川便為其寫序。肝病防治基金會受到不少財團贊助,如東帝士、永豐餘。而肝病防治基金會也因購買仁愛路精華地段整棟大樓引發爭議。無巧不巧,許金川正是柯文哲的恩師。而在柯文哲當選後,於新竹高中舉辦感恩茶會時,陳斐娟還擔任主持人。

指出上述的記者人際網絡與政商關係,目的在於說明,目前陳曉宜以記協代表身分企圖代表全體記者意見,乃至於不惜忽視非主流媒體從業者的意見,甚至捏造出紀錄片工會同意採訪區劃設的謊言,並不能以單純爭奪業界權勢的角度觀之。

在夏秋交接之際,北市市長選戰態勢逐漸明確。陳曉宜仍然選在此時,以理當監督政客的記者成員身分,堅持作為溝通窗口,代表「記者」群體與警方進行溝通。我們可以想像她以背後的政商關係為個人人身的戒護,對警察暴凌記者事件進行公開抗議;或至少在維護記者基本尊嚴的前提下,帶領記協與其他記者團體成員開拓出新的方向...... 最難以想像的,當是如現在這樣,與警方協商出集結記者專用的固定或流動採訪區,專設聯絡人等中央控管制度,對多數抗議聲浪迴避或噤聲,甚至回頭對記者們宣稱這種制度會增進記者保障。

這種高度貼近體制性維穩邏輯的思維,說是戒嚴或許太過,但說是維護新聞自由則顯然無稽。而柯文哲近日對採訪區的反感,對比去年十一月間所提臂章精神的不協調,則更顯得對新聞自由的堅持,在弄權者們手中是何等脆弱鬆散的小事。

再次強調:柯文哲目前的退讓並不意味新聞自由的被確認。當記協一天不把協調過程、動機清楚交代、仍持續自我捍衛、辯護、扭曲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關聯,為社會帶來的,將是民主的全面潰敗。新聞自由從來就是難以止息的鬥爭,每一次,我們都不能輸。

媒體劃設採訪區 記協會長被譙翻
蘋果即時 2015年01月06日15:1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06/537015/

儘管台北市長柯文哲踩煞車,媒體記者不用劃設採訪區,但參與協商的記協會長陳曉宜仍被罵到臭頭。
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在臉書分享一張照片,獨立媒體工作者最近流行拿著一張寫著「我是陳曉宜六姑媽外甥的小學同學,誰敢攔我跑新聞?」的A4紙拍照。
獨立媒體工作者胡慕情投書《天下雜誌》的「獨立評論」專欄,痛批陳曉宜就是讓台北市警局箝制新聞自由的始作俑者。
胡慕情指出,部分獨立媒體工作者在去年太陽花學運期間,曾表達以配戴臂章的方式,供警方辨別記者身分,當天也出席會議的陳曉宜卻不願聽取相關意見。半年後,記協私下與台北市警局做出「共識」。但事實上,包括紀錄片工會代表導演李惠仁在內,從未同意市警局的決定。
胡慕情認為,距離現場越近,越能看到細節,幫助事實重組。劃設採訪區,將徹底抵消記者接近真正事實的途徑。儘管柯文哲選擇退讓,但這並不代表新聞自由被確認,記協仍該還原整個協調過程。陳曉宜尚未回應。(王嘉慶/綜合報導)

被指垃圾民進黨打手 記者告網友誹謗不起訴
2019-08-16 中時電子報 張孝義

擔任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常務理事的自由時報記者陳曉宜,去年8月發現PTT八卦版遭鄉民在轉載的「記協譴責:柯文哲立刻停止恫嚇騷擾媒體」的文章中留言「垃圾民進黨打手」,控告留言的黃姓網友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網友發言所指對象是民進黨而非陳曉宜,因此將網友不起訴處分。
台灣記者協會在去年8月指責台北市長柯文哲「不到1年時間,台北市政府發生第三起介入媒體報導,共同譴責市府主導介入媒體報導和調查,要求市政府立刻停止對於媒體的恫嚇和騷擾」。
記協的指責被媒體報導,並被轉載分享到PTT八卦版,轉載文章並附上陳曉宜參加民進黨113火大遊行影片截圖及陳過去撰寫的特稿文章「柯綠分手非一日之寒」、「柯文哲的大頭症」的文章截圖,暗指陳與執政黨即民進黨的關係良好。
一名帳號「jiern (jiern)」的黃姓網友在該篇文章底下留言「陳曉宜 垃圾民進黨打手」。陳曉宜認為網友留言貶損她的名譽,提告公然侮辱。
不過,檢方偵查中找到使用該帳號的黃姓網友,他到案後辯稱「垃圾」兩字是指「民進黨」,不是指陳曉宜。檢察官調查後,也認定留言有空格,隔開陳曉宜與後半段的垃圾民進黨,「垃圾」這個形容詞是放在民進黨之前,並非侮辱陳曉宜。而且,PTT上文章的其他網友留言表達內容,都是就執政黨有無操縱新聞自由等時政發表意見或評論,屬政治性言論,應受較高程度的言論自由保障。黃姓網友是對與事實有關事件主觀發表意見或評論,應受保障。因此依罪嫌不足,不起訴黃姓網友。

陳曉宜特稿分析「柯綠分手」挨罵垃圾 網友獲不起訴
2019-08-16 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自由時報台北都會組組長陳曉宜,去年發現PTT八卦版有一篇文章「記協譴責:柯文哲立刻停止恫嚇騷擾媒體」中,發文者以圖片方式擷取她特稿,且遭一名黃姓鄉民在底下留言「垃圾民進黨打手」,事後提告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認定他的發言對象是民進黨,非損及陳曉宜名譽,今給予不起訴處分。
陳曉宜是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記協是由台灣新聞工作者、新聞相關科系學生自由入會的民間組織,於1995年3月29日正式成立,成立宗旨為「爭取新聞自由、提升專業水準、保障新聞工作者獨立自主、落實新聞媒體為社會公器之責」。
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連續發生數起抗議者與採訪記者衝突,陳曉宜以記協會長身分進入立法院與學生領袖林飛帆等人協商,雙方得出四點結論。但遭部分記者砲轟「黑箱作業」,不願受協商約束。爾後,記協與四大報等平面、電子媒體協商,陳曉宜再度入內與學生溝通,發表共同聲明。
陳曉宜是自由時報台北都會組組長。檢方調查,去年8月台灣記者協會指責台北市長柯文哲「不到1年時間,台北市政府發生第三起介入媒體報導,共同譴責市府主導介入媒體報導和調查,要求市政府立刻停止對於媒體的恫嚇和騷擾」。
記協的指責被媒體報導,且報導被鄉民轉載至PTT八卦版。一名鄉民回覆該篇報導,並附上陳曉宜參加民進黨「113火大遊行」影片截圖、陳女過去撰寫特稿「《新聞解析》 柯綠分手非一日之寒」、「柯文哲的大頭症」的截圖,暗指陳女與執政黨關係良好。
一名帳號「jiern (jiern)」的網友在該篇文章底下留言「陳曉宜 垃圾民進黨打手」。 陳曉宜認為名譽受損,提告公然侮辱。
檢警查出,該名帳號是黃姓男子使用。他到案後辯稱,「垃圾」兩字是指「民進黨」,不是指名道姓「陳曉宜」。檢察官調查後,也認定留言有空格隔開陳曉宜與後半段的詞彙,「垃圾」這個形容詞是放在民進黨之前,並非侮辱陳曉宜。因此依罪嫌不足,不起訴黃姓網友。

有趣的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
2014-12-28 黑雨部落格(挺蔡英文,已廢站) 作者:黑雨

如果美國派駐伊拉克的軍隊在某場戰役中,有五個少校收取基地組織的賄賂,集體背叛國家,作掉了美軍駐伊的副指揮官,那麼美國總統需不需要為此負責任謝罪下台?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多數人應該都會認為,該追究的跟有問題的,除了那五個背叛的軍人之外,應該是美軍駐伊的總指揮官,而不是美國總統。再者,這是否表示美軍整體的素質出了問題?當然不是。從這個角度來看,鄒景雯在昨日的自由時報上面所謂「總結這些說法答案只有一個,就是:民進黨的素質與領導問題,產生了這個結果」當然是在胡說八道。
要評論這次正副議長選舉的集體跑票結果之前,我想我們都應該對民主與政黨政治有一些基本的共識:
1. 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政黨是聖人政黨。換句話說,任何政黨都會有敗類。關鍵在於,一個政黨處理敗類的速度夠不夠快、夠不夠徹底。
2. 民主政治不只是投票。一個國家的民主政治是否成熟,取決於社會基層人民的民主認知程度。如果一部份的選民仍然受到地方派系、鄉愿、或是買票的影響而投票,那麼他們所選出來的民意代表或政府官員也必然是腐敗的。
綜合以上兩點,這次正副議長投票只是顯示出台灣基層選舉的不成熟本質,跟什麼「小鐘擺」或「民進黨2016一定XXOO」無關。不過,雖然一個大的政黨必然包夾少數敗類,但民進黨中央仍然必須顯示出「除惡務盡」的決心,迅速做出懲處,而且三年前在民進黨仲裁委員會放水包庇的若干政治人物也應該在處分名單之中,才能向社會大眾交代。
接下來,讓我們來看看這場選舉有趣的地方。
首先,一向挺蘇的自由時報很罕見地鎖定激進挺扁的「一邊一國連線」開砲。自由時報不僅在重要版面明示「三位一邊一國成員跑票」,並且在自由廣場讀者投書中也罕見地出現批評一邊一國的文章。
很多人都知道,陳昭姿、金恆煒等挺扁大將多年來多數是以自由時報為其發聲的基地,主要原因是因為這些人雖然挺扁、但也經常攻擊蔡英文,這跟站在蘇貞昌同一邊的自由時報利益相符。這次自由蘇報出現對一邊一國連線的批判,顯示蘇系跟激進扁派之間多年的同盟關係有破裂的徵兆。
其次,過去挺蘇批蔡的邱議瑩,昨天在臉書向一邊一國連線的陳亭妃開砲。陳亭妃被視為扁系,與游系親近,但也算是許添財人馬。邱議瑩的砲火,也強化了背後的「新蘇連」聯盟跟扁系人馬決裂的可能性。
最精彩的是,這幾天的網路上(主要以PTT這個場域為主),很多人都作了奇怪的夢,一大堆流彈四處竄打,大致上可以區分成三種彈道方向:
1. 攻擊一邊一國連線。這應該是新潮流、跟蔡英文支持者所為。
2. 攻擊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要她為此次賣票疑雲負全責。這部分應該是新潮流、蘇系、跟一邊一國支持者所為。
3. 攻擊賴清德。認為他從2010上任以來跟議員之間的關係很差,這次正副議長選舉親自操盤,卻強硬指定他自己中意的人選,加上民進黨在台南市幾個政治人物之間數年來的恩恩怨怨,才導致這次難看的結果。這應該是一邊一國挺扁支持者所為。
如果大家還記得的話,自從11月29日開票之後,賴清德就頻繁地上電視接受專訪。自由時報甚至在12月16日登出一篇離譜至極的「新潮流系大勝利、『德英配』2016大選呼聲高」報導(已擷取網頁快照),內文提到:「外界認為,蔡英文已在2012年挑戰大位失利,且與賴清德同屬新潮流系的人馬在這次選戰拿下8席縣市長,因此2016年應該由賴清德帶領蔡英文,以『德英配』代表民進黨出征總統大選。」這篇爆笑的報導居然沒有記者敢署名,只敢用「本報訊」遮遮掩掩。
從賴清德在11/29之後的動作頻頻,到自由時報這篇奇葩新聞,就算是笨蛋也應該可以猜到:新潮流系有意在2016推出賴清德與蔡英文搭配,而且可能的目標是追求「英德配」。自由時報上述的怪異「新聞」,未必真的是想讓賴直接跟蔡英文競逐總統,應該只是想造成蔡英文不得不選賴清德當副手的壓力。網路上甚至傳言,新潮流系有意壓迫蔡英文承諾只當一任,在2020就讓賴清德當上總統。當然,如果考量自由蘇報跟親蘇的邱議瑩之反應,另一種可能性是:蘇光頭可能搭配賴清德在明年三、四月出來挑戰蔡英文。
綜合上述線索與資訊,就如同朱立倫在11/29之後因為慘勝導致2016夢碎,這兩三年來被有心人士刻意吹捧成賴「神」、縣市長選後意氣風發的賴清德,在這場正副議長選舉之後顏面大失,在明年關於2016大位的談判籌碼頓時消失,可謂最慘的受災戶。
民進黨原本就有派系山頭問題造成內部困擾。在跑票事件爆發後,朱立倫、林濁水跟蘇貞昌鼓吹的「內閣制」受到牽連消風不少,激進挺扁的一邊一國人士受挫,被刻意搞成賴「神」的賴清德也鼻青臉腫,新蘇連與扁派之間可能會撕破臉。所以賽翁失馬、焉知非福,誰說這場正副議長選舉沒有正面的影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