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的盲點─回應尤美女委員對同性婚姻入法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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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5
資料來源: 

對於尤美女立委10月14日在其臉書的感言(https://www.facebook.com/yumeinu/posts/956870680995484),有一群小老百姓們感到困惑:

1. 美女沒有改變婚姻制度?

您說「我們沒有要改變婚姻制度」

但您卻提案修法,將民法972修改掉,讓婚姻的定義不再是一男一女間的結合。

2. 美女支持信守承諾的婚姻?但她居然企圖幫偷吃的人解套

您說「只是讓婚姻制度包容更多想要進入且信守許諾的人。」

您一方面口口聲聲說要保障「信守許諾的人」, 您另一手卻積極推動「通姦除罪」(小三小王除罪條款),容許偷吃的人們逍遙法外!

3. 同性戀者不能結婚?不能組成家庭?

您說「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剝奪另一群人的婚姻家庭權」

但您的作法卻剝奪了台灣下一代的婚姻觀:「婚姻是由男女構成的傳統觀念」。

而且,您不顧法律已有保障同性戀者組成家庭的權益(https://taiwanfamily.com/2986)之事實,您作為專業律師、制定法律的立委,這樣的作法無異於是為法治教育開倒車!

4. 美女忽略她背後的同運團體,會壓迫罷凌不同意見的弱勢民眾

您說「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強迫另一群人生活在偽裝中」,而且您還形容同性戀者是「另外一群被社會邊緣化的人」。

首先,您忽略了「同運團體」與「同性戀者」間的差異,同運團體是少數的強勢,這些團體常常逼迫表達不同聲音的民眾。每當有人稍微表達不同意見,這些人往往馬上會被同運團體及媒體網路罷凌攻擊。

同時,您也忽略了社會大眾對於同性戀者的尊重、關懷與共存共榮。只要翻開報章雜誌、點閱電子新聞,同志相關的新聞三天兩頭都會出現(不是負面新聞)。在媒體上,亦不乏有知名的同志公眾人物與伴侶晒恩愛,這些人的事業也沒有因為性傾向而被瓦解。

現在台灣已是相對成熟、進步的社會,不論是同性戀教授、同性戀演藝人員、同性戀作家或同性戀醫師、律師,只要是有能力、優秀、努力打拼的人,不分異同,均能在社會中闖出一片天。這個社會看的是專業能力,而非性傾向!美女委員將同志塑造成社會邊緣人的形象,無異於是撕裂同志與社會大眾之間的感情!美女委員,請您不要再給同志族群貼上「弱勢者」的標籤好嘛?

社會仍有許多弱勢者(諸如外籍移工、東南亞姊妹、人口販運受害者、原住民族、清寒人士、身礙者、心智障礙者、街友、受暴婦女及子女、單親家庭、窮忙族、失依老人、未婚懷孕少女,以及心靈被色情資訊佔據的青少年們),這些人的權益與弱勢處境,急需社會大眾的關注,也需要各界提供更多的支持與關懷。同性戀者的社會地位相較之下,已優渥許多。這個社會的資源非常有限,我們應該花費更多心力在給真正的弱勢者身上,而非少數的強勢族群。

5. 美女有將兒童性命放在眼裡嘛?您有聽到感染性病的年輕人,暗夜裡的哭聲嘛?

您說「我們更不願意看到我們的下一代因我們的無知,而必須以生命作代價喚醒我們。」

是的,孩子們的童年生活、養成健全人格的單純環境,將因少數成年人的無知,而消逝殆盡!

您是否有將無辜孩子的性命放在眼裡?難道您不知道,您背後的同運勢力這幾年不斷聲稱,在推動同性婚姻的同時,也要竭力爭取同性戀者使用代理孕母、買賣(或贈送)精卵生育的權利(私慾?)。您提案修訂人工生殖法,主張人工生殖手術擴及給婚姻(夫妻)以外的人士利用,不僅過度偏重成年人的私慾,且放任下一代的生命價值成為商品,孩子一出生就失去擁有一父一母家庭的權利。

這些訴求如在台灣實踐,將嚴重侵害兒童的權益,比餿水油還可怕!餿油傷的是人們的胃,但精卵買賣、人工生殖卻是斷送孩子們這輩子的人生!

除此之外,不知您是否意識您在公聽會上邀請的同志諮詢熱線等同運團體,他們多年來一直積極進入校園,以「老師」的身分,向孩子們散佈同志洗腦教育、同志養成教育(但是這群「老師」卻在組織臉書粉絲頁上,公然散播同性性交教育以及嗑藥教育的訊息)。(相關資訊請見後附圖片及說明)

您似乎故意忽略愛滋病已成為青少年十大死因的事實:臺灣的愛滋感染是日本及韓國的十倍。去年台北市役男的愛滋感染人數是前年的兩倍,而且全部是大學生。更驚人的是,愛滋病的最大感染源是男男間的性行為,佔了七成以上,台灣用在愛滋醫療的費用就已超過三十億,已佔疾管署預算一半以上。

我們反對對於HIV帶原或愛滋病感染者的「污名」以及「標籤」,

但讓我們疑慮的是,所謂的「安全性行為」其實並不安全!難道美女委員不知道有多少孩子好奇嚐試禁果後,這些結果由誰來承擔呢?不就是一個個心碎的父母嗎?我們反對「以避孕教育之名,行鼓勵性交之實」的性交教育!

美女委員,希望您的眼裡不要只見少數成年人的私慾,卻忽略兒童及青少年的生命與基本權益!

6. 法律從來沒有強迫任何人進入結婚關係

您說「一種米養百種人,尊重每一個人的自由選擇」

是的,原本就沒有任何人能夠強迫另外一個獨立的個體進入婚姻關係。

台灣是個自由的國家,不論是什麼性戀,都可以跟相異性別的單身成年人結婚、養育下一代。

7. 美女反對「台灣前途應由2300萬人決定」嘛?

您說「 我們無權替別人作決定,社會無共識,法是過不了的」

但您卻運用您不分區立委的身份,積極的推動同性婚姻。2012年您已經辦過一場公聽會還不知足,今年您又決定運用立委職權及立法院的資源辦理公聽會!!甚至還跟特定利益團體(同運團體)承諾,無論如何一定會排案審查。

台灣是個民主的國家,少數成年人的個人慾望,原本就無權決定台灣的前途!婚姻定義的更動、婚姻政策的變遷,原本就不只是兩人間的事,也不只是同性戀族群的事,而是關乎台灣的前途、下一代的未來,影響國家整體人口競爭力的發展!

小老百姓們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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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討論

回應

http://www.txlyd.net/2014-02-03-08-07-14/57-2014-02-07-08-25-14
科學文獻普遍認同,同性戀族群中病態問題多於異性戀族群;事實上,社會上難有另一個族群,比同性戀者間出現更多有關健康、心理與關系障礙問題。

近日有研究利用系統的定量調查研究方法亦得出同樣結論,印證了過去數十年間沒那麼精密的相關研究。所出現病態問題非單一種類,而是有許多個別不同情況,包括一連串精神健康失調問題,特別是虐待、抑鬱、自殺傾向,又如病態冒險、關系破裂比率高,性癮癖等。沒有任何實驗性研究顯示,如此高比率的病態問題全因(或主要由)社會不認同而引起。

更多精神健康問題

Herrel等(1999)、Fergusson、Horwood與Beautrais(1999)曾分別在青少年與成人間做研究,並發表有關同性戀與心理問題之間關系的報告,刊於《普通精神病學紀要》(Archives of the General Psychiatry);Bailey(1999)在總結此等後設分析研究時說:

上述論同性戀與心理病問題關聯之研究,是目前最詳盡的已出版數據,而不幸地,兩項研究指向同一結論-同性戀者在各種情緒問題上的確有十分高的風險,包括自殺傾向、嚴重抑鬱,及焦慮性失調等(頁883)。

Herrel等(1999)並Fergusson(1999)的發現概述如下:
•報告指出,同性戀傾向與自殺念頭或行為有較強關聯(Herell等,873頁)。
•男同性戀者自殺行為風險十分高,此現象並不純粹因為濫藥、或心理病並發癥所致(頁867)。
•近日有證據指,同性戀與雙性戀年青人出現精神健康問題風險較高,尤其在自殺行為及多項情緒失調等問題較大;研究結果支持是項證據(Fergusson,1999:876)。
•近日愈多研究認同,已公開自己有同性戀行為、或受同性吸引的年青人,其自殺行為及出現精神健康問題的風險較大(頁880)。
•同性戀與雙性戀年青人出現嚴重抑鬱、普遍焦慮性失調、行為失調、尼古丁癮癖、濫藥或其他癮癖、多項失調、自殺念頭、曾經自殺等風險均較大(頁876)。

這里引申一個問題,即上述研究是否僅反映某程度上對同性戀不寛容的國家或社會之情況,諸如美國?事實正好相反,Bailey(1999)總結說,「荷蘭一項大規模且嚴謹的研究[Sandfort,de Graaf,Bijl,and Schnabel,1999]發現結果與此相符」(頁883)。荷蘭社會以寬容、接受同性戀著稱(Sandfort,de Graaf,Biljl,and Schnabel,2001)。

Bailey(1999)認為,同性戀族群中精神健康情況之所以出現更大問題,不僅由於一般所估計的社會歧視壓力,也包括以下原因:

同性戀是偏離正常發展的現象,與引發精神問題的其他種種偏差相關。

同性戀者間患精神心理病者比率更高,乃與其性取向相關的生活方式所致…例如與男同性戀相關的行為風險因素…[包括]肛交與濫交(頁884)。

困惑的小老百姓如果愛裝傻說謊,造謠製造仇恨,就會選擇隱藏其宗教身份,裝神弄鬼扮清高,還狂稱是「一群小老百姓們」!
美女所言沒有盲點,是有些宗教狂熱信徒只相信其神棍的言論,眼才盲,心才瞎,真理看不見:

1.婚姻的定義本來就不「只」是「一男一女」間的結合,我們的大法官釋字曾經也容許過「一男二女」間的結合,過去及外國對於婚姻的定義更有不少「一男多女」間的結合。
尤委員提案修法,將民法972修改掉,讓婚姻的定義不再「只」是一男一女間的結合,包括「一男一男」及「一女一女」間的結合,但並「沒有否定」一男一女間的結合。
你要堅持你的一男一女,隨便你,仍是法律承認的婚姻,權益沒有受影響。是腦殘看不懂嗎?

2.尤委員「積極」推動「通姦除罪」?哪裡積極了?排了法案要審議嗎?還是你的眼睛黏到狗屎了?
就算如你如言,「通姦除罪」,就「容許偷吃的人們逍遙法外」嗎?民法有動嗎?不能要求損害賠償嗎?
「支持信守承諾的婚姻」和「通姦除罪」有衝突嗎?「支持廢死」就不能主張「積極矯治罪犯」嗎?你以為世上色彩就只有黑白兩色,沒有其它色彩嗎?
而你真的反「通姦除罪」嗎?有支持「通姦唯一死刑」嗎?有支持「通姦公訴罪」嗎?有支持「通姦誅九族」嗎?當王世堅、吳育昇在「通姦」時,你及什麼守護狗屁聯盟,有出來說過什麼話嗎?他們最後有被判刑定罪嗎?是尤委員的「通姦除罪」所幫忙嗎?如果你不了解什麼是「通姦除罪」,少在那放屁!
況且,「通姦除罪」和「一男一男」或「一女一女」的婚姻,有什麼關係?台灣司法案件有男男或女女的通姦嗎?都是「一男一女」的通姦,你扯這個有事嗎?

3.尤委員的作法有剝奪台灣下一代的婚姻觀?你是有病不吃藥是不是?
你還是你威嚇的下一代,婚姻觀就是「婚姻是由男女構成的傳統觀念」,誰能剝奪?法律可以阻止你的婚姻觀想法嗎?你堅持媚共賣台,尤委員也能剝奪你的想法嗎?
尤委員說「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剝奪另一群人的婚姻成家庭權」,你是畜牲看不懂嗎?
法律只有保障任何人組成家庭的權益,但有保障同性戀者「透過婚姻成家」的權利嗎?
成為配偶的身分,和家屬的身分,在法律上是一樣嗎?同享繼承地位?同享辦副卡權?同享婚病喪假權?同享政府給夫妻兩人的專屬權利?
為何同志情侶一定要「兩人登記於一戶」,還要「對照雙方的身分證」,讓外人「可推知兩人同居的親密關係」?「一男一女」的夫妻都是「登記於一戶」嗎?你所謂的「守護家庭」就是「鼓勵同居」?你不是「反對多元成家」嗎?萬一如豬頭般的你「無法推知」兩人同居的親密關係,那同志情侶的損害你賠得起嗎?
更重要的是,為何台灣要「一國兩制」?你是中共代言人嗎?你是想要傾中賣台嗎?

4.「同運團體」與「同性戀者」間有差異嗎?「同運團體」中有不少爭取同性戀者權益的同性戀者,你有什麼意見?你在撕裂同志與同志之間的感情嗎?在撕毀同志和非同志之間的感情嗎?在惟恐天下不亂地挑撥是非嗎?
同運團體是強勢?它錢多能像教會花錢動員走路工反同婚?它人多能教唆通姦犯的立委,還是愛洗腳的前院長,或是性侵犯牧師,睜眼說瞎話?
同運團體及媒體網路罷凌攻擊「稍微表達不同意見」者?不同意見者的網路被同運駭客攻擊癱瘓了嗎?有哪個不同意見者被拖到街上「霸凌攻擊」呢?你在這造謠,誰「霸凌攻擊」你了?
難道你對同性戀者造謠「共白賊」,同運團體不能反駁嗎?同性戀者被「實體」霸凌時,你又在那裡?同性戀者被宗教團體羞辱時,你又在那裡?那些被霸凌致死的楊同學,葉同學,你有關心過,站出來和同運團體聲援過嗎?
這個社會當然要看專業能力,而非性傾向,但宗教團體、無知信眾和政客總是因性傾向而否定同性戀者的權益,你有站出來聲援同性戀者嗎?現在夸夸而談不要給同志族群貼上「弱勢者」的標籤,那你支持同志婚姻嗎?有幫過因性傾向而工作不保的跨性別朋友嗎?有什麼權益是同志獨享,而「一男一女」的你卻「弱勢」享受不到?同志不能享有平權,不弱勢嗎?
心靈被色情資訊佔據的青少年們,很弱勢嗎?需要你雞婆關懷嗎?難不成你也是「只准慾昇通姦,不准同志結婚」的假關懷?你怎麼不敢提被污名化的愛滋病患者?還是你的關注有目的?
外籍移工、街友、身礙者等的確很弱勢,你叫尤委員關心,就一張嘴,那你付出行動嗎?應該忙著嘴炮沒時間關懷吧!「同運團體」與「同性戀者」一向都很關注,也付出行動為其爭取權益,你心盲故意沒看見?怎麼不叫林娘堂多掏一點錢去幫忙他們,不要花大錢蓋教堂?怎麼不叫你支持的仇同立委多付出行動,少想著蓋立院天橋?
「同運團體」與「同性戀者」是少數的強勢族群?這種沒經思考的屁,無異於撕裂同志與社會大眾之間的感情!

5.上段不是才說:「尤委員也忽略了社會大眾對於同性戀者的尊重、關懷與共存共榮。這個社會看的是專業能力,而非性傾向!」,怎麼這段就批「同志諮詢熱線等同運團體進入校園,向孩子們散佈同志洗腦教育、同志養成教育」?不是「尊重及共存共榮」嗎?怎麼立馬就說「散佈同志洗腦教育、同志養成教育」,把同志批得一文不值,好像有什麼魔法,同志還可以用洗腦洗出來的,難不成這裡的「洗腦」是讚美用法?還是你的狐狸尾巴一下子就露出來?
精卵買賣、人工生殖卻是斷送孩子們這輩子的人生?那一男一女的夫妻也不行囉!又或者他們離婚了,那小孩子怎麼辦?你有反對夫妻離婚制度嗎?即使是家暴,女人也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凌虐至死都不可以離婚,以維繫一個正常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嗎?還是你很虛偽,骨子裡就是反對同性戀者享有平權,為反對而反對,亂講話也在所不惜?
孩子一出生是可以擁有一父一母家庭的權利,但不是只能擁有一父一母家庭的權利,也不是擁有一父一母家庭的權利才是唯一真理。那孩子出生可不可選擇不要窮父母,吸毒父母,會打罵的父母,信仰宗教虔誠的父母?你有關心孩子們真正要的權利嗎?你是孩子本人嗎?
主張人工生殖手術擴及給婚姻(夫妻)以外的人士利用,是過度偏重成年人的「私慾」?要私慾,買春、約砲就可以了,要那麼麻煩幹麼?是要包裹你偽正直,實想洗腦小孩的「私慾」吧!
說得好聽,反對對於HIV帶原或愛滋病感染者的「污名」以及「標籤」,那你作過什麼正名及去標籤的行為呢?又是嘴炮?所謂的「安全性行為」其實並不安全,難不成叫他們「不要戴套」?
「多少孩子好奇嚐試禁果後,結果由誰來承擔」,是尤委員叫他們去嚐試禁果嗎?是同運團體推著男雞巴進入女陰道嗎?不就是你支持的立委,上Wego,談世間情?不就是你支持的007電影,鼓勵婚前性行為?不就是你縱容的酒店、摩鐵,收容「一男一女」的姦情?你有站崗嗎?你有反對嗎?你有抵制嗎?自己爽過了,卻叫孩子不能這不能那,還把責任推給尤委員及同運團體,這不叫無恥,什麼叫無恥!
愛滋病的最大感染源是男男間的性行為,佔了七成以上,所以女女間沒什麼愛滋病囉!那女女婚姻你反對啥洨?

6.不論是什麼性戀,都可以跟相異性別的單身成年人結婚?你是在鼓勵為結婚而結婚,而不奠基感情基礎的二人關係?當女人知道他的老公是同性戀,又改變不了時,你在鼓勵一段破碎的婚姻,不幸福的家庭?不是前段才在主張一父一母的家庭權利,孩子們得以養成健全人格的童年生活,正就因你的無知及欺騙,而消逝殆盡!

7.尤委員反對「台灣前途應由2300萬人決定」嗎?但「台灣前途該由上億中國人決定」嗎?台灣前途應由2300萬台灣人決定,就像同性婚姻應由同性戀者決定,如果如你般的阿貓阿狗也能決定,無異於「台灣前途由台灣人及中國人決定」!原來你想媚中賣台?
尤委員辦過公聽會你也有意見?民主程序你也反對?排案審查也不行?不成要暴力相向,打一架?立委不排案審查,不然只想蓋天橋?還是替中國企業關說?
台灣是個民主的國家,少數狂熱宗教信徒的個人偏見,原本就無權決定台灣的前途!婚姻定義的更動、婚姻政策的變遷,不是兩人間的事,難不成你主張多人成婚?難道你的婚姻有經過台灣2300萬人民的同意?我有同意你的婚姻嗎?
你想關心台灣的前途,下一代的未來,國家整體人口競爭力的發展,就去遊說你支持的立委,創造一個友善托嬰,薪資提高,房價不飆,經濟成長的環境吧!不斷縱容爛執政黨沈淪台灣,還在嫁禍尤委員,有你這種小老百姓們,台灣才會沒前途!

1.科學文獻普遍認同,同性戀族群中病態問題多於異性戀族群
如果您有細究相關科學文獻,科學文獻同時普遍認同:同性戀族群的身心健康,可能源於「社會歧視壓力」,在歧視現象較為嚴重的國家,同性戀族群的壽命與精神健康,確實相對較差。
同時,根據丹麥研究發現,「已婚」(同性婚姻)男同性戀者的壽命相對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