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治理:新自由主義下的校園慾望與暴力

2014/06/07
想像不家庭論壇、詮釋酷兒、夜校教師

責任主編:陳逸婷

【作者按】這篇文章試圖進行現階段同志運動的思考,一方面回應6月8日台中同志大遊行的主題──「同志遊行,為所有的霸凌而走。只為實踐最簡單的心願:活下去,讓我活下去」,另一方面也透過筆者自身夜校教師的位置省思現階段「友善」校園的意義。

最近學校積極進行生命教育,在樓梯轉角間塞了一塊黑板,上面寫著「Before I die, I want to...」底下畫線讓學生自由發揮填空。活動第一週,黑板上出現一個事實上不那麼怪(很可能只是普通的搞怪,沒什麼好大驚小怪),但放在友善校園反暴力、反霸凌的戒慎恐懼下卻又感覺份外詭譎(queer)的字句:「kill you」。

這兩個字特別又出現在台北捷運無差別殺人事件後,老師們內心瀰漫著焦慮和擔心:「如果一開始沒教好,會不會教育出第二個鄭捷。」

說到殺人,鄭捷拿的是刀,砍進去流出的是鮮血,這些都是一般人熟悉的暴力再現,我在這篇文章並不想那麼快速地進入對流血與殺戮等暴力的批判,畢竟這種表面看得到的暴力或許看來怵目驚心,卻不值得投注如此多的心力在這些表面上看得到的再現裡,表面上的「暴力」容易成為眾矢之的,但人們卻未投以對等的關注去對待未浮上檯面的血腥殺戮,也未深刻反省何以多人選擇對不濺血的暴力視而不見,或者,更多時候這不是人數多寡的「西瓜靠大邊」的原理,而是我們的社會文化本來就給予特定的(不濺血)血腥殺戮特權,這些特權(自成了道德階級)得以大開殺戒之餘,一方面又回頭以關心教化的自滿姿態、毫不自省地橫行。



這個道德階級很明顯地可以從網路鄉民的批評和媒體大肆渲染下找出端倪,「鄭捷」這個名字已經移轉到了象徵層次,變成殺人魔的代名詞,文明社會對待野蠻殺人魔的方式是毫不留情地攻擊,透過這樣的道德攻擊,人民的恐懼情感找到出口宣洩,此外,人們希望通過宣判死刑讓殺人魔消失,彷彿不文明主體消失的同時,本次事件所引發的日常生活不安全感、對未來的不確定等人類情感都可以一次獲得解決。

不少人指出「鄭捷」的出現是因為現下《大逃殺》這類暴力、血腥電影過分氾濫的原因,但是,如果你也跟我一樣看過《大逃殺》,並且仔細去留意其中鋪陳的情節的話,這系列的電影事實上不只有暴力、血腥等等表面的影像再現而已,它還有幾個值得教育者深入探討的議題:



(一)青少年與成年人的代溝、差異。電影不過用了比較意象化的戰爭場景表述了社會文化中的權力角逐,戰爭的描繪實則相當貼近這個世代鬥爭的主題。若青少年主體想要的東西、想過的生活與主流價值(資源卻往往掌握在成年人手上)迥異時,總得使出「激烈」的方式抗爭,過程中免不了肢體拉扯、言語辱罵、情感傷害、與家庭決裂...等,越異議的青少年主體就越不可能透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在和平過程中爭取到「想要」的東西,這或許是黑板上「want」在青少年眼中的涵義,也是老師們以自身已然到位的成年人身體加上中產位置在要求學生們進行夢想揮灑與書寫時,自詡為看得見差異的老師們首先應該看見異於(很可能是多數老師們正代言的)主流價值的學生們利用各種方式不斷挑戰、抵抗,而這些挑戰和抵抗也將是自詡看見差異、照顧弱勢的老師們應該時時面對的年齡鬥爭問題。



(二)校園裡對「好」、「壞」二元價值的競逐與彼此踐踏。電影《大逃殺》的敘事大致上沿著「一群被社會放逐的反社會、壞青年分子」開始,首先,因為這些青少年在他們很年輕的時候就透露出叛逆氣質,所以被日本政府盯上,把他們標籤為「無用的」、「被淘汰的」、「未來沒有希望的」年輕人,揀選出來後丟到孤島上讓他們自相殘殺。

此類的電影敘事其實是進步的,也是開明的,它帶著觀者去找尋「反社會的青年壞份子」行為背後的理想,甚至,導演對青少年叛逆形象的描繪或多或少帶著點野心,希望能夠帶給在邊緣角落痛苦掙扎的青少年們生存希望,藉著描繪弱青年七原秋也、被霸凌少女中川典子等學生角色的反叛傳達出「你們依舊還有可能」的訊息。

就這一點看來,台灣既自詡為多元社會,那麼就必須肯定這類電影的認同選擇,並且支持這類電影的繼續存在,因為它或許能夠帶給班級中身處邊緣的學生們動能,鼓勵他們勇敢活下去。學校辦理性別平等講座或通報研習的時候,總不免有老師舉手問:「如何給班上弱勢的學生培力?」老師們總想急切地尋出個可行的正確答案,但面對學生與教學現場的複雜性,身為老師的我們對待不同的學生從來沒有特定的正確答案,於是也不能封閉學生從這類電影中找到生存動力的可能。



(三)活下去的意義在哪裡?我想《大逃殺》用了一個頗有巧思的隱喻方式指出了資本主義與多元的社會下「活下去」的意義。自由主義且多元的社會下,自然容許了很多差異的現身,可是在這中間還是有一個主流核心價值,其他的差異都是攀附這個核心而長成(或許壓抑、或許拔除了尖銳之處、或許得帶點謊言也帶點偽裝),我們的社會文化貌似多元但多元價值間卻非和諧平衡,在這之中不願意被主流吸附的人、事、物不僅地處邊緣,還很容易被主流以正當良善的名(民)意推擠、排斥、甚或嚴格處罰[1]

《大逃殺》這類的電影敘事雖然鼓勵的邊緣青少年主體現身,卻也暴露了多元競逐下的血腥殺戮,大逃殺的校園描繪的是學生們如何因為他們自身的社會、文化、階級差異互相角逐著社會規定的「成功」意義,之中很多人也因為他們的社會、文化、階級出身而不斷在體制中無法成功、一直失敗、一直交不到朋友、被欺負、被傷害(或選擇傷害回去)、被排擠、被排除,悲慘一點的結局就是死。

這個描繪看似寓言卻又貼近校園,校園裡的主流價值不斷鼓勵學生透過成績、品格的方式向上攀升,並且合理化自身的社會、文化、階級向上流動,把成績不好、品格不好的學生看成是他們個人不夠努力。老師們鼓勵學生們往上流動,卻不鼓勵學生們反思他們在向上流動的過程中得經過多少推擠與踐踏才能達成。



有老師指出「鄭捷」類的殺人魔在拿刀殺人前早已透露出可循的蛛絲馬跡,老師們應及早辨識出這些學生的所在,在還來得及的時候鎖定他們並及早給予關心。然而,當校園師生習慣以不濺血的方式互相踐踏卻又能合理自身的時候,無差別血腥殺戮的邏輯「只要我能夠往上爬,管它下面墊了幾個人的屍體」基本上早已自體啟動,即使簡單擦掉黑板上書寫的「kill you」也無法使這個內建的按鈕停止,更何況表面上書寫的kill you也未必帶來必然的殺戮,本文認為該審慎反思的反而不是這種表面可見易辨的暴力。事實上,高明一點的殺人手法根本不需要用到刀子,老師們把關注全投資在刀子上頭的時候,忽略的卻是去分析社會上其他權力不對等且殺人不必帶血的暴力。

這個現在處處講究友善、選擇友善學生(強調盡可能不記過、不處罰)的友善校園機制源自於2005年的「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2],教育部的這項學生人權計畫除了「教訓輔三合一」的初衷結合「反體罰」的民間團體訴求之外,透過校園裡頭的心理輔導技術和日益完善的健康護理人員,在友善校園的議題上頭還接合了1990年代經由主流婦運發展至今的性別平等教育,以及,在自殺率普遍上升的台灣校園裡格外關注的生命教育。

2008至2010年間主流媒體不斷揭露的校園霸凌事件,促使友善校園在議題上更進一步地將「反霸凌」納入,而「反霸凌」的議題也馬上與主流性平教育中的反性侵害/反性騷擾邏輯一拍即合,於2011年《性別平等教育法》幾乎毫無受阻地三讀通過修法,以嚴格的法律規範著校園師生的人際互動,學生使用「娘娘腔」、「娘砲」等字眼罵人最重可退學,學校老師或主管機關處理師生之間與「性」相關的互動,應於24小時內立即通報,未通報者嚴重可解聘。

這個本著改革理念且官民合作的「友善」利用法律定下一套標準合宜的人際互動模式,要求校園師生以禮相待,不得出現肢體上顯而易見的逾矩行為,禁絕血腥、暴力等相關再現文本進駐校園(根據電影書籍的分級審查制度),鼓勵校園師生不僅要對他人的言語和行為作出嚴格的檢查(有問題馬上通報),也應自我通過言行審查與思想淨化的考驗。

這樣的校園環境其實是主流權勢鞏固自身價值的溫床,因為它不鼓勵人與人之間互相探索,也不鼓勵主流與邊緣等各種價值透過互相角力的過程以變換位置,一個無法鼓勵主流與邊緣互換位置的「友善」機制其實一點都不友善,它鼓勵人們互相監控,但監控的標準則由於環境無法增加多元參照的可能,於是往往只能憑藉社會、文化偏見來進行道德判斷,在這樣環境下的同性戀主體、跨性別主體等多元性別主體若不是非得在成績上有所成就,就得在品格上當個乖寶寶,既無好成績也沒有好品格的多元性別主體則得四處隱藏自己的性癖好,處在動輒得咎的敏感邊緣。

新住民、單親家庭、隔代教養等社會文化價值底層出身的學生進入學校後,則由輔導系統加以標示差異,通常這個標示差異的舉動是「善意」的,前提是這些學生的「多元」差異不觸犯到體制的敏感神經,然而,現今青少年學生的性與情慾資源豐沛,當性、性別與情慾的另類展演一旦現身曝出檯面、引發體制神經斷線的時候,再怎麼「多元」的差異都沒有容身之地,輕者校規處罰,重則被通報並冠上「性騷擾」、「性侵害」(女孩或娘娘腔男孩則被單方面弱化為「受害者」)等名義,以社會隔離的方式將其安置。

現階段校園裡的「友善」要求所有人互相尊重、有禮貌的對待,給了體制理所當然的理由去處理(甚至處罰)那些沒有禮貌、沒有互相尊重的「粗暴」(是在越友善的情況下才被擠出來的)對待者,特別在性的互動上,不斷透過弱化「被霸凌者」、「受害者」的方式,以煽情、賺人熱淚的故事敘說著「被霸凌者」/「受害者」很可憐並且很無助的故事,校園裡採取救援的手段就是以此鼓勵校園師生互相糾舉、通報,卻又在糾舉和通報的過程中不斷綁死空間、排除異己現身的可能。



現階段的運動應該去質疑進步話語下「友善」(還有背後相關的「尊重」、「多元」、「包容」等等)的含意,當「友善」已經不再是烏托邦的實踐,而是校園裡的規訓時,運動該如何面對台灣如此的社會文化趨勢?繼續鼓勵同性戀以弱者的姿態現身去賺取主流社會的眼淚嗎?眼淚的意義到底代表了什麼?社會他者(「被霸凌者」、「受害者」、「同性戀者」、「跨性別」...)的存在意義若僅是讓主流社會藉由眼淚來達到情感釋放與道德洗滌,在這個情況下哭著去跟主流社會說「讓我活下去」的意義很可能僅止於墊高主流社會的情感道德而已:「看吧,是我讓你活下去的,你理應感謝我,不該背叛我」。



眼淚已經夠了。在現階段「友善」校園的脈絡下,我反而要鼓勵任何背叛「友善」的校園主體、異議行為,支持他們持續現身以攪擾現階段「友善」的高關懷姿態,讓那持著「友善」面貌且高人一等的溫良主體們不禁感覺困擾,這才是活下去的可能。

【註釋】
[2] 理念奠基於2004年由數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友善校園連盟」(中學生學生權利促進會、台北市家長協會、全國教師會、永和社區大學、後四一○教改論壇、台灣女性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澄社、勵馨基金會、台少盟等)所提出的訴求「終結體罰 建立友善校園」。見周麗玉〈友善校園〉。[back]

回應

這種理論的分析真的是看膩了,結論動不動就是那段酷兒式的文化干擾,
喊話的對象是誰?誰去幫你完成這個夢?你如何與老師及學生合作
不要每次都不承認別人對酷兒飄在空中的批評
可否像基層教師協會那樣用自身教師的位置,寫下自己如何行動的歷程與反思,
多去了解夏林清在講的行動研究是什麼吧!
感動不了人的批判沒有太大的力量。

自從我考上輔大心理系,搞運動都一百分,夏林清萬歲!行動研究萬歲!團體動力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