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是什麼?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是一個無論就牽涉議題的廣度、開放程度的深度,都超過WTO規範,以及傳統FTA議題的自由貿易協定。

2012年10月,智利、紐西蘭、新加坡三國,發起《太平洋三國更緊密經濟夥伴(The Pacific Three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P3 CEP)》,2005年7月18,簽署《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 (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SEP)》,8月,汶萊加入成為發起國。

至2008年2月,美國參與談判、9月正式成為談判成員,到2010年11月,成員包括智、紐、星、汶、美、澳、秘、越、 馬、墨、加、日12國;TPP成員跨越亞、美與大洋洲,在美國取得TPP的主導權之後,排除中國參與,而成為美國「重返亞洲」在經濟上布局的重要機制。TPP與「東協+N」,以及發展中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形成競爭的關係。

TPP討論的內容中,引起廣泛爭議的包括了:

1. TPP成員中,包含多個農業輸出的大國,在貨品市場進入的議題上,以「負面表列(原則全數開放)」的方式,於10年內逐步消除關稅,尤其對於農業的衝擊極大。
2.「投資人與地主國之間爭端解決機制 (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ISDS)」條款,賦予跨國企業直接對影響到跨國企業利益的法律,繞過其母國,提起仲裁的權利,引發干涉國家主權的爭議。
​3. 在智慧財產權方面,包括引起網路自由爭議的《反仿冒貿易協定(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ACTA)》與美國《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SOPA)》的內容被放進TPP協議中,其中包括要求網際網路服務業者撤下「疑似」侵權內容的條款,被認為侵害網路言論自由。

由於TPP所涉及的多項爭議,無論在參與締約國,或者打算參與的國家都引起強烈的質疑,包括主導的美國,特別是在ISP業者的反彈下,到目前為止,美國國會始終拒絕授予歐巴馬政府《促進貿易推廣授權法案(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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