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規範 要撤照
苑裡反瘋機再襲能源局

2014/03/18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風機距離規範遲遲沒有下文,今年(2014)1月27日,農曆年前,苑裡反瘋機自救會曾突襲經濟部(相關報導),今天(3/18)上午,50名鄉親再度包遊覽車北上,突襲經濟部能源局,一批10人直上13樓能源局局長室門口,要求能源局局長王運銘出面,其餘自救會成員則在能源局所在大樓1樓大廳靜坐。自救會要求王運銘承諾對英華威通苑風場風機撤照、制定距離規範,行動持續2個多小時,王運銘始終沒有出面,僅派出電力組組長李君禮與自救會溝通,自救會不接受已經與他們溝通多次無效的李君禮,也不在再能源局戀戰,宣佈今後將不定期對相關單位再發動突襲行動,直到達成訴求為止。

苑裡鄉親再度突襲能源局,於能源局所在大樓一樓大廳靜坐。(攝影:孫窮理)

10名鄉親及聲援學生在局長室門口靜坐,並不時用張貼抗議紙條、敲打玻璃門、高喊口號的方式,要求王運銘出面對話,不過局長室始終鐵門緊閉,沒有回應。中午時分,李君禮走出來,也只是要求群眾離開,在大家的鼓譟下,又再回到辦公室,而後續從樓下想要上到13樓的人,在樓梯間就被警方擋住,自救會於是宣佈結束抗爭,樓上的人回到樓下大廳,而李君禮也來到大廳,面對「制定風機規範」的要求,一開口就說「沒有距離規範,可以依照環保署噪音規範規範風機」,此話一出立即引其群眾的憤怒,不願再與他溝通,李君禮於是在群眾鼓譟下,再回到樓上辦公室。

風機設施點狀使用面積解釋的示意比較圖。(製圖:孫窮理)

自救會律師林三加指出,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再生能源設施點狀使用面積不可以超過660平方公尺,但是英華威在通苑風場的風機,如果用葉片旋轉範圍算,達到3,800平方公以上。因此,林三加認為,能源局核發執照給英華威,已經違法在先,之後又再兩度同意英華威工程延展的申請,因此在1月份,已經就能源局的發照,提出訴願。

能源局電力組科長陳景生說,《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設置面積規範認定屬於地方政府權限,只要英華威取得苗栗縣政府核可,能源局並不會進行實質審查。但依照土地管制主管機關內政部的解釋,風機所佔點狀使用面積,是以風機靜止的時候所投影的面積來計算,不過林三加認為風機是會作180度的旋轉的,所以應該用旋轉範圍面積計算,才能夠符合法規規範的目的,內政部的函示,不能夠超越法規規定的內容。

至於風機安全距離規範,陳景生仍然再提到目前已經進行過5次的「跨機構專案小組」會議,陳景生強調,這個專案會議,目前委由能源局的「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推動辦公室」辦理,主持人是工研院副院長胡耀祖以及清大科法所教授范建得,並非由能源局主導,陳景生說,自救會一直不願意參與,所以造成距離規範的討論始終沒有進展。至於自救會所要求的「召開聽證會」,陳景生說,目前法律並沒有規定制定風機距離規範需要召開聽證會,即便召開,也不會有實際的效力,而去年8月20號,已經召開過「實驗性聽證會」(相關報導),如果正反雙方沒有進一步的溝通,即便召開聽證會「還是再走一圈,和8月25號沒什麼不同」。

對此,自救會成員陳薈茗回應表示,從過去2年交手的經驗,目前鄉親對於能源局還缺乏信任基礎,而過去幾次會議通知倉促,讓自救會不及回應,最近一次2月27日的會議,的確有在2週前通知,不過公文中要求自救會不開會就要傳真意見,如果不傳真就「視為沒有意見」,仍沒有表現適當尊重。不過陳薈茗說,如果會議討論可以聚焦、資訊夠透明,並實際就依據《行政程序法》召開預備聽證會事宜進行討論,自救會也不排除未來與會的可能。

直上13樓能源局局長王運銘辦公室門口,要求其出面。(攝影:孫窮理)拍打局長室大門與警方發生推擠。(攝影: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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