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風機設置距離規範 綠能才能永續發展

2014/01/30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會長

責任主編:王顥中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的鄉親抗爭至今將近一年半,一路以來,鄉親們總是堅持反對核能,支持綠能發展的立場,但我們一再強調,我們反對的是犧牲人民的安全與健康的「瘋車」,風車的設置必須考量其噪音與安全問題對周圍居民帶來的影響,與民宅保持適當距離,且設置前必須與居民充分溝通,這樣台灣的綠能才能夠永續發展。

事實上,風機的噪音及安全問題,在世界各國早已引起許多公民團體與政府的關注,歐美許多國家目前都有正式的法規規範風機與民宅之最小安全距離,而這個距離平均在6百公尺以上,然而在苑裡,最近的風機距離民宅僅1百多公尺,根本是不把沿海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眼裡。

27日,苑裡反瘋車自救會突擊經濟部中庭靜坐,要求盡速制訂風機規範。(攝影:孫窮理)

政府失職才是綠能發展的最大阻礙

英華威董事長費佛樂先生在昨日〈給反「瘋車」鄉親的話〉一文中,屢屢提到「公民風場」的概念,然而,真正的公民參與必須建立在人民的權利能夠被充分保障,人民有自主決定權的前提之上。但事實上,英華威在苑裡施設風機的整個過程,完全沒有做到與居民的溝通協調,我們是等到風機要進場施工了,才收到廠商的通知,事前完全沒有參與的機會,而面對鄉親的疑慮與抗爭,英華威非但不願理性溝通,一昧地強行施工,甚至雇用私人保全毆打鄉親,我們認為,這樣一個仗勢欺人的財團,根本沒有資格誇談所謂的公民參與。

追根究柢,不管是苑裡乃至於全台各地深受風車噪音所苦的居民,問題的根源都是來自於主管機關經濟部沒有制訂一套完善的風力發電機設置的相關規範,與費佛樂先生所言相反,法規的缺乏才是台灣綠能發展的最大阻礙,日前,苑裡鄉親至經濟部陳情抗議,便是要政府負起責任,保障台灣綠能的永續發展。

所謂的再生能源,本應與周遭環境妥善共存,但沒有安全距離的「瘋車」,在醫學上早已被證明會對附近居民帶來失眠、耳鳴,甚至憂鬱症等情形,而國內近年來屢見不鮮的風車毀損事故,也說明風機週圍應該淨空,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去年(2013)兩度要求經濟部依法召開風機安全距離訂定的聽證會,然而經濟部至今仍未開始規範的訂定程序,造成苑裡鄉親目前仍然要日夜守在海邊,持續抗爭,顯然,政府的怠惰失職,才是台灣綠能發展最大的阻礙。我們認為,若英華威風力發電集團真心想要推動風力發電的發展與公民參與,應與我們共同要求政府召開最能保障民主參與精神之聽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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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安全距離應該就風機高度吧,但納悶的是,摩天輪怎沒規定安全距離?還讓人坐上去,安全一定是用距離來確保嗎?大家要深思。綠能也是鄰避設施,只是污染較低,不用跟國外買能源,附近居民一定不會舉雙手贊成,這是人性,世人皆同,但社會要進步,大家要用電,要防氣侯變遷,如何做大家心裡應有譜,苑裡靠海,氣侯變遷後海平面上升也是先淹水,要不要盡一點心力,就看自救會的良心。政府應該樂見自救會自組公司來開發苑裡豐富的風能。不要光抗議了。

風機的安全距離不可能只用風機高度計算,在丹麥發生的風機毀損意外中,就曾因風機爆炸導致葉片碎屑四散,波及範圍多達半哩(約80公尺),風力發電機運轉時葉片尾端速度可達100公里以上,怎可與摩天輪相比,況且,在台灣,目前為止已經發生多起意外事故,可見風機絕對有其危險性,需要一定的距離保障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加上風機運轉時產生的噪音與低頻噪音,在醫學上已經證明會對人體造成失眠、疲勞、耳鳴甚至憂鬱等危害,若沒有安全距離的規範,立意良善的風機反而會變成附近居民的惡夢。

風機的議題不可從鄰避的角度去理解,而必須要反省台灣在綠能法規上的不足,明明只需要安全距離規範就可以保障台灣沿海居民基本的人權,政府卻遲遲不願開啟民主的聽證程序。若連最基本的人權都無法保障,連思考完整配套措施的能力都沒有,還談何社會進步。

這篇文章一直在強調的是綠能發展應該有完整規範才能好好發展,刻意將風力發電發展與居民基本權利對立,根本不是在尋思解之道,反而只是害了台灣綠能的發展以及政府在人權上應改進之處,落入財團英華威製造的虛假對立圈套中,這點還請三思。

<p><span style="color: #ff0000; font-size: 14pt;">1哩 &asymp; 1609.344 公尺</span></p>
<p><span style="color: #ff0000; font-size: 14pt;">半哩&asymp;800公尺</span></p>

可能是少大1個0吧

給英華威董事長的話 (陳清海)
2014年02月04日 更多專欄文章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的鄉親抗爭至今將近一年半,一路以來,鄉親們總是堅持反對核能,支持綠能發展的立場,但是我們一再強調,我們反對的是犧牲人民的安全與健康的「瘋車」,風車的設置必須考量其噪音與安全問題對周圍居民帶來的影響,與民宅保持適當的距離,且設置前必須與居民充分溝通,這樣台灣的綠能才能夠永續發展。
事實上,風機的噪音及安全問題,在世界各國早已引起許多公民團體與政府的關注,歐美許多國家目前都有正式的法規規範風機與民宅之最小安全距離,而這個距離平均在600公尺以上,然而在苑裡,最近的風機距離民宅僅100多公尺,根本是不把沿海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眼裡。

仗勢不願理性溝通
英華威董事長費佛樂先生日前在《蘋果日報論壇》發表《給反「瘋車」鄉親的話》一文中,屢屢提到「公民風場」的概念,然而,真正的公民參與必須建立在人民的權利能夠被充分保障,人民有自主決定權的前提之上。
但事實上,英華威在苑裡施設風機的整個過程,完全沒有做到與居民的溝通協調,苑裡居民是等到風機要進場施工了,才收到廠商的通知,事前完全沒有參與了解的機會,而面對鄉親的疑慮與抗爭,英華威非但不願理性溝通,一味強行施工,甚至僱用私人保全毆打鄉親,我們認為,這樣一個仗勢欺人的財團,根本就沒有資格夸談所謂的公民參與。
追根究柢,不管是苑裡乃至於全台各地深受風車噪音所苦的居民,問題的根源都是來自於主管機關經濟部沒有制訂一套完善的風力發電機設置的相關規範。與費佛樂先生所言相反,法規的缺乏才是台灣綠能發展的最大阻礙,日前,苑裡鄉親至經濟部陳情抗議,便是要政府負起責任,保障台灣綠能的永續發展。

無安全距離擾居民
所謂的再生能源,本應與周遭環境妥善共存,但沒有安全距離的「瘋車」,在醫學上早已被證明會對附近居民造成失眠、耳鳴,甚至憂鬱症的情形,而國內近年來屢見不鮮的風車毀損事故,也說明了風機周圍應該淨空,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去年兩度要求經濟部依法召開風機安全距離訂定的聽證會,然而經濟部至今仍未開始規範的訂定程序,造成苑裡鄉親目前仍然要日夜守在海邊,持續抗爭。
顯然,政府的怠惰失職,才是台灣綠能發展最大的阻礙。我們也認為,若英華威風力發電集團真心想要推動風力發電的發展與公民參與,應與我們共同要求政府召開最能保障民主參與精神之聽證程序。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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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是會進步的,就工程而言,距離不必然是安全的保障,不然誰敢把摩天輪蓋在建築物上?應該適用設計、施工、檢查維護來確保安全才對。至於舒適距離則應該交給噪音管制法,我國環保署已擁有世界上相對嚴格之噪音管制規定。至於公民風場,是進步的想法,舉例來說,澎湖縣政府結合了業者與居民組成了公民風場,來開發上天賦予的豐沛風能,將綠能與居民共享,就因這樣,政府更不能過於率性訂定無根據只求心安的距離規定,否則就抹殺了公民風場的意義。若因為曾經發生意外就要用距離來預防,那是過度簡單的想法,已經發生車禍、墜機、電線杆倒塌、招牌掉落了,我們要想如何讓它不發生呢?還是規定住家不能距離馬路太近,招牌不能掛外牆?這應該是很明顯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