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抵充雇主職災補償範圍擴大,且並未大幅增加雇主保費成本

2014/01/2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月24日表示,現行勞工保險包含普通事故及職業災害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為9.5%(含就業保險費率1%),職業災害費率平均費率為0.22%。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係將職業災害保險規定從勞工保險條例抽離出來,成為一套完整法律,有關勞工保險體系下的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已由「職災保險法」之費率取代,並未大幅增加雇主保費負擔。

勞委會指出,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負職業災害補償責任,雇主所繳保險費,於勞工請領職災保險給付可以抵充。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投保薪資的上限提高,雇主可抵充勞動基準法之職災補償範圍擴大,且全面強制納保後,因職災所衍生之勞資爭議亦可望大幅降低,對整體企業經營有利。

該會並表示,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除將受僱勞工全部納入保障、提高投保薪資上限外,另規劃增加給付標準、提撥一定保費加強辦理職災預防及重建措施,不僅減少職災事故發生,且可提升服務職災勞工之量能,職災費率可能略為提高,惟現行勞保職災保險平均費率僅為0.22%,故所增加的幅度仍有限,並非如部分媒體報導大幅增加雇主保費負擔200餘億元之情形。至於所需職災保險費率將俟該會完成法制作業送行政院審議前,由保險人進行費率估算。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