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堂今晨開拆
文化部強硬 遠水不救近火

2013/12/20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昨天(12/19),文化部要求新北市文化局立即就普安堂等四處地,不需「土地所有權人」莊慈祐宮同意(文化部新聞稿),立即指定歷史建築,文化局則質疑文化部前後立場不一,表示將提出申覆,而文化部文資局局長施國隆則強調,如果文化局不立即指定,文化部將在10天之後,依據《文資法》第101條,由中央代為處理,指定歷史建築。而在最後期限前,沒有得到文化部長龍應台「全區指定、暫定古蹟」的普安堂李榮台則持續在文化部前靜坐,要求龍應台出面,把話說清楚。

文化部文資局局長施國隆向在文化部前靜坐的李榮台及支持者說明他們的態度。(攝影:陳逸婷)

首先要在這裡指出,文化部的這個裁示,對普安堂眼前的危機,是一點用也沒有的,因為早在12月16日執行當日,執行官柯志龍就已經依照文化部提出的「外山門、石砌階梯、舊堂磚牆正身壁體、山壁石刻」等四個「可能有文資價值」的點,裁示緩拆(相關報導),這一點,也已經為慈祐宮所同意,所以今天(12/20)面臨迫切危機的地方並不在這四點,而在其他的地方,尤其是現在齋教活動主要的處所:佛堂(新堂)。

如果單就年代來看,這棟屋齡四十幾年的建築,算不得什麼,但是若就普安堂得到保存的兩大理由:「齋教文化」與「李應彬故居」來看,它不但是目前齋教文化附麗之所在,也是李應彬一生心血依託的地方,新堂上供奉李應彬於1969年塑造的地藏王菩薩、堂前1984年塑造的濟公塑像,以及附屬的石刻、匾聯...等,才是普安堂最具代表性的文化遺產(相關評論)。此外,現居住於普安堂中的菜姑易修(李應彬幼女),也將由於新堂以及其他建物遭到拆除,而失去居所,在眼前齋教空門化的大環境下,讓菜姑失去齋堂,無異是「滅教」。

也就是說,昨天,文化部的確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強硬態度,但是強硬得文不對題,並沒有針對眼前爭議的重點作答,使一切還停留在16號執行當天的原點。

文化部的強硬表現在兩點上,第一、它首次明示以「所有權人同意」做為文資指定的生效條件「有違《文資法》第9條立法原意」;第二、施國隆表示出有可能依據《文資法》第101條,在地方政府不作為的時候,代為處理的可能。對此,新北市文化局文資科科長曾繼田感到不解,他說,在民國101年(2012),文化部就已經針對普安堂個案回函表示附加「所有人同意」的條件,是基於《文資法》第9條的精神。

對於文化部這個前後不一的態度,曾繼田表示文化局一定會申覆、再說明,不會接受這種處理方式,而對曾繼田的表態,施國隆則重申「他要申覆就申覆,我已經說過,10天內不指定,我們就代行處理」。

這個解釋上的衝突,也許10日之後就能見分曉,雖然這對於普安堂的現狀沒有任何幫助,但不能不說是在未來文資審議上的一項重要突破,畢竟,新北市文化局強調,「需取得所有權人同意」這樣的但書,是「通案」,原則上,是在每一個文資指定個案,都會附加的條件,如此,對於《文資法》所欲保障文化資產的「公益性」,將是很大的威脅(相關報導)。

天亮後,李榮台將不會回到普安堂,她要在文化部前持續絕食靜坐,等龍應台給一個交代,而媽祖田的山上,仍有聲援者聚集,今天勢必又將是不平靜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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