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長工時!要提高工資!
抗議新光保全林總經理要求延長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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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0

時間:2013年12月11日(三)10:00 地點:新光保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126號)

單位: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全國保全業產業工會、勞動黨、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新竹縣產業總工會

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全國保全業產業工會對新光保全林伯峰總經理要求修法延長工時的發言,提出嚴正抗議。

一、保全員已經是過勞的高危險群

林總表示,法令規範太嚴格,希望能延長到每日14-16小時。

工會認為,目前12小時、每月252-312小時的工時,已經嚴重影響保全員的健康和家庭生活,也讓保全員成為過勞的高危險群。勞委會調查,保全員在過勞死的案例中佔38%。工會一向要求縮短工時、廢除勞基法84-1,更反對延長工時,惡化勞動條件。

二、待命時間也是工作時間

林總表示,保全人員每天工作的性質不是每個小時、每分鐘都在工作,在待命出勤、機動任務時,都有休息時間。 工會認為,待命時間也是工作時間,勞工身心仍在緊張狀態,而且也無法自由離開工作單位。更何況,系統保全以外,駐衛保全更不可能休息,除了各種雜事與巡邏以外,即使夜班,業主(客戶)也要求保全員必須保持警戒。

三、不要用低工資逼勞工賺加班費,應整體調高工資

林總表示,延長工時,公司會提供加班費。

工會認為,保全員的薪資已經偏低,要靠加班才能賺到基本的水平;尤其是駐衛保全,每月工時要312、324小時,月薪才有機會上看三萬。重點是提高正常工時的薪資,而不是用低工資逼勞工「愛加班」。

四、調高工資、縮短工時,才能增加就業

林總表示,目前工時限制使得公司人員調度的困擾及費用增加。

工會認為,增加雇用就不會有調度困擾。目前保全公司缺人手,主要是因為工時長而工資低,造成員工流動率太高;提升勞動條件,自然能留住人。

五、終結血汗行業,廢除勞基法84-1

林總表示,新光保全的絕對淨利每年都增加。

工會認為,相前於公司愈賺愈多,保全員卻處在長工時低工資。今天的保全員,已經不是三十年前「退休的阿伯來看門」,而是負擔家計的勞工;保全公司有能力有義務提高勞動條件,讓台灣向人權與文明邁進。

主題: 
活動日期: 
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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