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勞委會 台大敗訴
工會發雞排 促校方改善助理勞動權

2013/11/08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韋綸

台大不服勞委會於今年4月作出承認台大「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臨時工」及「教學助理」3類成員與校方存在僱傭關係的訴願決定,日前對勞委會提起行政訴訟,昨天(11/7)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台大敗訴。台大工會今(11/8)在台大校園發送150份雞排,感謝過去一段時間支持工會的學生,並呼籲校方勿再上訴,正視兼任助理的勞工身分,盡快與工會展開協商。

標語「我是勞工,別再硬拗」表達訴求,台大工會呼籲校方放棄上訴。(攝影:陳逸婷)在校園內發送雞排。(攝影:陳逸婷)

台大工會成立過程幾經波折,於今年(2013)湊滿官方承認的「專任助理」、「工讀生」擔任發起人後,才正式成立,後續,則獲得勞委會認定3類成員的僱傭關係,有了重大進展。然而,台大校方不服訴願決定,堅持3類成員是「學生」,與「勞工」身份互斥,進而針對勞委會提起行政訴訟。昨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台大敗訴。

工會秘書長林凱衡強調,學生與勞工身分並不衝突,這3類成員都是受雇於大專院校的勞動者,此次法院判決更凸顯校方否認兼任助理勞工身份的見解「於法站不住腳」。林凱衡呼籲校方不應再上訴,盡快出面與工會協商,訂定最高工時上限、最低時薪下限等勞動條件的相關規則,保障兼任助理的權益。

台大工會今天在校園中發放雞排與工會傳單,發放雞排時,工會成員會向群眾解說工會成立的目的、校方與工會的訴訟過程等,期間也有台大工友前來詢問,表達「我們也需要工會,才可以爭取權益」的想法,校園中的勞動權議題在工會的推動下,逐漸受到重視。

工會表示,爭取學生的勞工身份,只是第一步,後續要爭取的便是「工時、工資、勞健保」等勞動權益,並提出3點訴求:第一、要求校長履行法律義務,改善學術產業的勞動條件;第二、台大放棄上訴,積極與工會協商,改善勞動規範;第三、各大專院校檢討校園勞動處境,各校勞工應團結爭權益。今日記者去電校方,至截稿前未取得回應,而根據《聯合晚報》報導,台大主祕林達德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相關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