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青年貧窮化:再談「實習制」與「奴隸制」的歷史關聯

2013/06/13
Queen Mary學院商管系博士生

不久前,教育部高教司公布了一份委託國內學者所完成,針對「實習制度」的研究報告(註1)。這份正文超過130頁的報告中,簡要介紹並分析幾個國家或地區實習制度發展、制度與現況;對當前不同國家所規劃的「實習制度(internship)」概況的瞭解,確有一定程度的意義與參考價值。

然而同樣耐人尋味而不得不提的是,整份報告對「實習制度」在產業歷史上的追本溯源工作,大幅向後挪移了幾個世紀。於是,實習制度(internship)成為了上個世紀90年代起才開始發展出來的近代制度,而直接無視於極大程度在根本意涵上等同於當代實習制度(internship)的學徒實習制(appreticeship),早已存在於人類歷史上近千年的事實。

▲一名學生到羅代爾出版公司(Rodale Inc.)當實習生,圖攝於2011年7月14日。(圖文/維基共享資源)

談「實習制度」不方便的歷史

事實上,對當代實習制度(internship)的研究及後續建基在此的諸多詮釋,選擇一種與過去歷史斷裂的當代史觀,至少具有多重的方便性與必要性。

首先,在此,當實習制度(internship)披上了當代的外衣後,成為了種彷彿是針對白領的工作者(不同於藍領)的一種學習與培訓計畫。因此,也就自動與過去台灣教育史上已經存在許久的技術生;包含養成工、見習生、建教合作生等制度,以其白領/藍領或高中職/大學生的區分,做出了想像上的劃分,讓實習制度成為一種彷彿為大學生量身設計的晚近先進制度。這個部分的想像,若再搭配上歐美「先進」國家與大學近20年來的選擇性發展介紹,任誰都很難不將實習制度作為一種先進的世界潮流來想像。於是乎,後續政策的思考、規劃與論辯,就僅剩下制度與政策如何實踐的實務討論。

二來,更重要的一點是,早已發展了幾個世紀以來的學徒實習制(appreticeship)的歷史之所以必須被忽略與隱沒的原因,或許就在於,一旦回顧這段歷史,將不得不面對呈現資本主義與工業革命歷史的發展,是如何從根本上改變中世紀起曾是工匠行會制度重要學習養成過程的學徒實習制(appreticeship),更將不得不面對學徒實習制(appreticeship),是如何在這個根本的歷史轉變之中,成為了與奴隸制度無異的不方便的事實。

但恰恰正因如此,當我們企圖對當代實習制度(internship)進行任何的討論與論辯之前,回顧學徒實習制(appreticeship)過往的歷史,絕對是關鍵、必要而切合時宜的。

以實習之名的奴隸史

學徒實習(appreticeship)制度,即便其準確的發展歷史進程並未有準確且統一一致的說法,然而許多文獻顯示,它的起源至少可回溯至11世紀的中世紀年代。這種建立在工匠行會制度的學徒制,有意成為未來工匠者,原則上會在約莫16歲左右年齡(隨地區與不同行會而異),開始跟著已執業且有經驗的工匠從事見習,邊勞動邊學習,整個過程至少會維持幾年的時間,而收納學徒的工匠,雖未必會給付工資(不少工匠師傅會在學徒技能成熟而「出師」前一兩年開始支付其一定額度工資),但卻有義務提供學徒食宿住所與基本生活所需資料。

然而,我們需要謹記在心的是,前資本主義時期中世紀以來的學徒制度,與我們當今對實習想像的最大差異,就在於,在生產工具還未近乎壟斷地全面掌握在資本家的手中時,完成學徒實習過程而出師的年輕工匠,在行會制度保障下,終其一生只要願意,基本上不需要再受雇於人,而將成為能夠掌握生產工具與生產過程的獨立執業工匠。

然而這個制度在工業革命與資本主義發展後開始受到嚴苛挑戰,當大規模生產肇始,生產工具開始逐漸掌握在擁有資本的資本家手上後,傳統工匠制有了極大程度的衰敗,取而代之的是在現代意義下的工人的誕生,以及工廠制、大規模機器生產的制度。但,同時隨著工匠制度的衰敗,實習學徒制度(apprenticeship)在英國卻巧妙地遭到當時資本家與國家的挪用,發展成為了奴工或奴隸的另一種代名詞。

1767年英國國會通過濟貧法修正案後,使得倫敦教會有權將父母被送進濟貧院(workhouse)「救濟」而留下來的子女或街上流浪孤兒,以「實習」的名義送至倫敦以外紡織業蓬勃發展的各個工業都市。這個時期,從事「實習」的無薪或極低薪童工,一直扮演了工業革命初期紡織等產業的重要勞動力供給來源之一。一些歷史數據顯示,18世紀末19世紀初,英國一些紡織工廠「實習」童工占總勞動力的比重,甚至高達6至9成以上,而最低年齡則大幅下降到7至8歲。直到1802年,英國國會才立法規定這些近乎無償的「實習」童工一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但,這個條文19世紀早期在很多紡織工廠被證實僅只是具文罷了。

更諷刺的是,1834年,當大英帝國最終在長期廢奴聲浪與運動;以及更重要的是殖民各地奴隸絡繹不絕起義暴動影響下,通過廢除合法的奴隸交易/制度,但,為了要補償殖民屬地長期依賴奴隸(工)勞動力的農產業資本家,國會特別貼心設計了一個過渡時期的落日條款。規定獲得解放之奴隸,必須待在原工作的農地,為原來主人(如今成為雇主)繼續工作長達4年的時間。這個制度,用的不是別的字眼,恰恰就是「實習學徒制」,亦即,早已長時間在農地工作的奴工,在解放後還必須以「實習」之名,每週為雇主(奴隸主)無償工作45小時。

也就是說,「實習制度」在資本主義發展後,已經有很長時間的歷史從過去工匠行會制度底下的中世紀意義,在資本與利潤的考量下,正式被巧妙地轉化為合法遮掩奴隸的制度設計;成為了提供雇主廉價勞工來源的重要制度。而學習與否、教育與否,一兩百年來的歷史可證,鮮少成為資本使用「實習」勞工的真正原因。

這種集中在製造業;為資本利益考量而誕生的「實習制度」,到了上個世紀80年代,有了進一步轉變。以美國為發源地的當代實習制度(internship),自1980年代起,一方面隨先進資本主義國家產業結構轉變,另一方面則伴隨高等教育制度的擴張,一種針對大學(畢業)生,鎖定在所謂白領工作的實習制度(internship)才真正開始蓬勃發展。但,再一次,我們需要特別留意的是,很多文獻都已指出,1980年代所謂當代實習制度(internship)發展的背景,除一方面與逐漸飆高的大學學費息息相關外(因此提供工作機會讓在學生賺取學費),更是完全站在企業與資本家立場出發考量的一種制度設計。這種一開始僅是企業以提供少數工作機會(往往以「工作體驗」之名)徵補篩選未來雇員制度,過去30年來發展,正一步步朝向再度成功轉化為與19世紀旨在提供資本廉價勞(奴)工無異的制度。

2011年,美國作者Ross Perlin出版了本名為《實習共和國:新經濟下如何賺得更少卻學不到東西》的書,指出目前美國企業每年所使用的無薪實習生已超過50萬人,每年為企業節省了20億美元;4分之3的美國大學畢業生有實習經驗,但卻有高達50%為無薪實習。

因此,要回應任何企圖掩飾實習制度與奴隸制度在歷史上的親近性的論述,其實並不需太複雜的理論與長篇大論,只要翻開報紙,看看每當勞工團體進一步爭取實習勞工相關保障時雇主的反應,即能清楚得證。但,只要我們忽略了這個最基本的事實,只要我們仍然堅信實習制度能夠讓勞工同時獲益,那麼,社會朝向一個以實習之名複製白領奴工的時代,就永遠沒有回頭的可能性!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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