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陸資參股 三安入股璨圓 經濟部審查通過

2013/08/29

鉅亨網記者黃佩珊 台北  2013-08-29 17:31:32 

陸資開放來台投資以來,首宗陸資參股台灣公司投資案為中國大陸廈門三安光電入股台灣璨圓(3061-TW)光電,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今(29)日審查通過投資案,並要求三安光電「不得要求轉移相關專利、不得進行人才挖角、不得要求介入取得經營權及不得要求技術移轉」,以保障業界技術優勢,三安同意經濟部要求並將相關限制內容列於投資承諾書中。

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說,璨圓及三安於今年2月正式向經濟部遞件申請三安參股璨圓投資案,為陸資投資參股台灣LED產業首例。璨圓預定以每股19.6元,總金額上限不超過23.52億元之價格,發行1.2億股的私募股份,進而引進廈門三安光電集團資金,屆時三安將持股璨圓達19.9%。

連錦漳說,經濟部接受三安參股璨圓申請案後,為使公司技術不外流並顧及國內LED產業健全發展,由工業局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我國發光二極體製造業審查原則」,先請璨圓光電就如何確保未來仍可實質掌握公司經營權、技術不外流等,以及三安光電就財務能力及獲大陸政府補助情形等事項提出說明,並多次要求補正相關文件資料。

而為避免陸資來台投資導致技術及人才移轉至大陸,經濟部工業局於專案審查會議中要求大陸三安光電需承諾「不得要求轉移相關專利、不得進行人才挖角、不得要求介入取得經營權及不得要求技術移轉」等限制條件,以維護國內產業優勢、保障國內民眾就業機會及業界技術優勢,目前三安已同意經濟部之要求並將相關限制內容列於投資承諾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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