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協議破功,台商家屬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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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7

去年8月9日,兩岸簽訂「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並發表「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雙方承諾於人身自由遭限制時,應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並即時通報對方機關。台灣人權促進會接獲當事人家屬顏先生陳情,顏先生的父母親在廈門經商,今年5月16日,被當地的公安無故刑事拘留,至今為止已超過三個月。顏先生非但沒有在24小時內接到通知,反而,是在當地公安明示「以誠意解決」「不便宜」的情況下,在11天後才拿到父母的刑事拘留通知書,顏先生的父母分別有高血壓、中風的疾病,家屬呼籲社會伸出援手,向我國及對岸政府施壓,讓其父母遣送回台接受調查。

記者會資訊

主辦單位: 台灣人權促進會、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台北律師公會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

時間:8月28日﹙三﹚上午9:10~9:50

記者會主持人: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 陳瑞榆

記者會出席來賓:

當事人家屬 顏先生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 賴中強律師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 徐偉群教授

台北律師公會 黃帝穎律師

新聞聯絡人:

台灣人權促進會 陳瑞榆 (02)25969525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 賴中強 0970-533-210

活動日期: 
20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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