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院長聽取「苗栗大埔農地開發案處理情形」報告

2013/08/22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2)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苗栗大埔農地開發案處理情形」報告後表示,本次院會請內政部作此項報告,是希望內閣成員能清楚、完整暸解苗栗縣大埔農地區段徵收案過程,他並強調在民主法治國家,政府尊重人民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利,呼籲抗爭民眾以合法理性方式表達訴求。

江院長表示,本案從98年至目前102年分成兩階段,第一階段是徵收範圍中央的二十幾戶農民反對農地被徵收,為解決爭議,99年8月前行政院長吳敦義邀集大埔自救會等成員於行政院討論溝通,作出農地集中劃設、住戶原地保留的政策性指示,促成區段徵收為工業區用地劃設農業地的首例,沿著當時抗爭主要代表陳文彬先生和葉秀桃女士住家,劃設長方形農業用地,解決當時大部分的爭議。

江院長指出,第二階段是目前爭議的4戶住宅,這4戶位於交通要道,是否應基於都市計畫及產權歸屬予以保留,已由都市計畫委員會及苗栗縣政府重新研議,最後決議不予保留仍需拆除,因此不牽涉農地問題,而是住宅問題。

有關土地徵收條例部分,江院長表示,已邀請學者專家及大埔自救會成員逐條討論,大部分訴求皆已入法,包括土地徵收應具必要性及公益性已修正入法。少數未入法的訴求,例如區段徵收完全廢除,係因無任何地方政府贊成;另要求土地徵收委員不能有任何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機關代表,僅能有學者專家及公益團體代表,江院長認為,機關代表可以少於二分之一,但對不能有任何機關代表,江院長表示窒礙難行;另要求全國土地徵收案皆由中央舉辦聽證會,不能由地方政府辦理,該訴求未考慮一年千件以上的土地徵收案所需的龐大人力,當時也誠懇的解釋說明不予納入的原因;另有關土地徵收案由3名估價師估價,不讓地方政府估價單位參與的討論,也曾詢問估價師協會是否足以負荷此工作量,而估價結果是否代表地方政府的公權力也是問題之一。江院長指出,當時逐條討論的土地徵收條例,已大幅納入99年時的民間訴求,獲得朝野黨團支持,最後三讀通過,未來亦持續開放討論。

江院長強調,不樂見任何民間團體將自身對於條例的看法當成絕對的正義,凡是和其訴求不一就當成惡法,認為中央及地方政府捍衛惡法,公民社會的民主討論不該如此。請內政部繼續蒐集相關修法意見,對外詳細說明院會中簡報所提經過及近日苗栗縣政府拆遷這幾戶的實際情況。

江院長表示,苗栗大埔案已由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不符合公益性要求暫緩執行的訴求,另外吳前院長當時所提結論是政策性原則指示,須由都市計畫委員會行政流程予以具體確認,江院長強調,該事件已走入司法,政府尊重司法決定。

江院長指出,土地徵收是政府從事公共建設時不得不採取的手段,未來土地徵收無論是區段徵收或一般徵收,凡涉及人民房子拆遷,皆是中央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所需共同面對的問題,土地徵收條例的存廢或規劃應以保障人民權益,並兼顧國家社會整體發展為考量。

針對近日陳情民眾擅闖機關辦公處所、隨意噴漆及張貼紙張等行為,江院長表示遺憾,他並指出,在民主法治的國家,人民絕對有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利,但應採取合法理性的表達方式,政府也應該充分尊重民眾的不同意見,但抗爭群眾表達意見時,應遵守集會遊行法的規範,以民主方式表達訴求。

江院長強調,陳情民眾引用學術上「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概念,表現方式卻是毀損公物及攻擊公務人員,此舉與「公民不服從」中的「civil」意旨相違背,civil不僅有公民的意思,同時具備文明之意,希望陳情民眾以和平方式取代傳統暴力或不理性方式表達對政府的抗議。江院長並責成相關警政及法務部門以更有耐心及技巧的方式,處理目前所發生的社會抗爭,避免造成社會對立或紛擾,同時堅守政府法制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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