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不當公共建設,蘭嶼東清不要混凝土預拌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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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8

台東縣政府為促進蘭嶼公共建設,預計在島上大興土木,將人之島水泥化。而在此之前,為供應建設之水泥,預計在東清村勵德班興建的混凝土預拌廠就即將破壞現有的蘭嶼農地、灌溉系統,且蠻橫粗暴的工程完全沒有與當地族人溝通,甚至許多行政程序顯有違法,讓當地部落族人深感不滿,因而籌組東清村反混凝土預拌廠自救會。

然而在多次陳情、抗議未果的情況下,蘭嶼鄉公所即將強硬開發,據聞19日將從台東調派警力前往蘭嶼,預計在20日會開始讓工程順利進行。我們對此深感不滿,台東縣政府、鄉公所不僅不願意與族人溝通,甚至嗆聲強勢開發。身為達悟子民的我們,為了守護東清,會不惜一切手段將祖先的土地保住,不讓混凝土預拌廠入侵我們的傳統領域。

行政程序公然違法,不溝通、不審查

預計在東清村勵德班興建的混凝土預拌廠,在過程中沒有任何與部落的討論、溝通,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進行「土地開發」,應包括任何類型公共設施土地開發利用,需經當地原住民族同意,而在此建設中,完全忽略溝通,甚至拒絕溝通。

不僅如此,根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3條,任何在原住民保留地上做任何公共設施,都應該經由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土審會)的審查核可後才能動工。自救會曾多次詢問鄉長此案是否經過土審會審查,江鄉長先是說已經通過,後在自救會求證下,發現根本沒開過土審會後,鄉長又改口說此案不需經過土審會審查。試問,此混凝土預拌廠不屬於公共造產嗎?不是要執行公共建設的觀光自行車道興設、景觀廊道的興建嗎?如此藐視原基法、原保地開發管理辦法等明文的法律規範,顯然實質違法,但卻只急著想要開挖傳統領域的行為,讓東清自救會無法忍受,誓言不停工就不停止抗爭。

輔導現有預拌廠,不需興建新廠

除此之外,令人想不透的是為何鄉公所這麼急於興建新的預拌廠。蘭嶼島上目前已有兩個預拌廠,雖未取得合法執照,但已經行之有年。如果真需要混凝土來進行公共工程,大可輔導現有預拌廠合法,完全不需要在小小的蘭嶼島上興建第三座預拌廠;並在東清部落的傳統領域上,破壞現有灌溉、農耕等行為。尤其令人憂心,如果預拌廠工程真的進行,粉塵對於部落農田的影響,大雨後工程用地的逕流都將造成前所未見的破壞,身為世居的東清人,我們堅決反對這樣的預拌廠在部落的傳統領域上建置。

自救會在此要求:

一、立即暫停一切工程行為,與東清村民溝通。 二、輔導現有蘭嶼島上預拌廠取得合法執照,停止在東清村勵德班興建混凝土預拌廠。

自救會會長:陳榮宗 0919-529310 / 自救會副會長:謝來光 0928-01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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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臺大傻瓜

據我瞭解,現府要在東清村勵德班興建的混凝土預拌廠是工地型的,簡單的說就是因應個案工程需要搭建"臨時性的".至於該臨時性設施設置是否有"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3條"之適用,可請教行政院原民會
目前島上2個非法的預拌廠,不知道是否有達悟族去"出草"??我個人聽說是該"傳統領域"的人收了錢,所以......不知是否正確??
島上2個非法的預拌廠,是否肯依規定轉型成合法,應該會牽涉到該地區用地計畫的限制,且如果要設置固定式的,應該就有"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3條"之適用,另外,那2家非法廠商現在賺的好好的,可能會要去花那麼多錢跟時間去變合法嗎?/我個人認為不可能!!~~所以民眾應該要去要求政府讓那2家非法的關門才對,還給蘭嶼無水泥的自然環境.~~但是蘭嶼居民會去作嗎??我個人猜想不會??至於為何不會,大家可以想想
我支持自救會的2點訴求,因為我覺得蘭嶼很美很傳統,
但是第2點應該改成
輔導現有蘭嶼島上預拌廠取得合法執照,如果1年內無法取得,則強力取締讓非法無法生存,蘭嶼人沒道理反對合法的預拌廠而支持非法預拌廠.大家說對不對!!
沒預拌廠就不會"將人之島水泥化"

有幾個問題點,大家參考:
1. 新建水泥廠用途為何?筆者沒交代?
2. 舊有水泥廠為何不能合法? 有需求必有供應,不合法的水泥廠可能適用地的問題,國土規劃中,不合用地准許的使用行為,連環評的邊都沾不上!
3. 有無查證事實?知或不知?說與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