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明再拆 江宜樺官邸陳情被驅

2013/04/22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孫窮理

昨天(4/22)晚間,華光社區居民與10多位聲援學生緊急前往行政院長江宜樺官邸前,拉起「國土變商品、居民變被告」白布條靜坐抗議,要求江宜樺出面協調暫緩明天(4/24)清晨6點半,金華街的強制拆除作業。近百名警力隨後前往現場,並在約晚間8點時強制驅離陳情居民與學生。

華光居民與10多名聲援學生今晚7點,前往江宜樺官邸前靜坐抗議,要求江宜樺主動協調暫緩明天清晨的拆除作業,並且免除高額不當得利。(攝影:陳韋綸) 晚間8點,警方開始驅離現場居民與學生。(攝影:鐘聖雄) 警方架離現場居民與學生。(攝影:鐘聖雄) 警方將人群排除到附近的紀州庵,並且圍著阻礙其回到官邸,居民與學生於是就地召開記者會。(攝影:陳韋綸)

隨後居民與學生於附近的紀州庵前召開記者會,聲援學生董昱表示,居民與學生之所以前往江宜樺官邸前陳情,是因為無論是行政院或法務部,在不願提出安置方案的情況下,便逕行強制驅趕居民。他呼籲江宜樺應該主動出面,協調緩拆,並且免除高額的不當得利。

居民林雅琪表示,他們一家人在華光社區居住34年,每年繳房屋稅與水電費,也有門牌號碼,如今政府卻以訴訟為手段,脅迫居民搬遷,無視他們的居住權。她並痛批,法務部對從民國50年至60年間即居住在此的居民,以土地現值追討不當得利,居民的銀行帳戶因此被凍結,每月薪資也被剋扣1/3,讓他們承受沉重的經濟壓力。

繼上月(3)27日法院強拆華光社區2戶後(相關報導),法院預計在4月24日針對金華街24戶執行強制拆除作業。上週二(4/16)立委田秋堇就華光社區的安置與不當得利等問題,邀請法務部、北市府及居民三方召開協調會,不過,法務部常務次長蔡清祥當天仍堅持:法務部做為土地管理機關,「清空是依法行事」,而安置則非法務部的責任。協調會最後結論,法務部僅就符合北市府中繼住宅承租資格且有意願入住的華光居民,暫緩拆除作業。

日前北市府針對華光社區居民,提供基河3期與永平兩處中繼住宅,不過須要符合每戶年收入170萬元以下、設籍台北市並無自宅、年滿20等資格,而且居住期間以3年為限;林雅琪認為,中繼住宅最多只能居住3年,之後居民將何去何從?。中繼住宅每月租金1萬4千多元,對於已經背負高額不當得利的居民而言,亦是不小的負擔。此外,中繼住宅每戶2房至3房,恐怕也難以容納的家庭。她直言中繼住宅並未考量居民實際的經濟與生活狀況,恐怕不是真正的安置方案。

目前金華街仍有10多戶居民,其中僅有3戶符合中繼住宅之承租資格並提出申請,法院雖已針對這3戶暫緩24日的拆除作業,大多數居民卻仍未得到妥善的安置。聲援學生也將在今晚(4/23)舉辦拆除前夕的晚會,邀請樂團表演與學者座談,與居民度過在金華街的最後一晚。

華光社區大事記
  • 1990 台北市政府公告劃定都市更新地區
  • 2007 行政院頒佈「四大金磚」都市更新計劃,以「華爾街」為定位,預計打造金融、商務與資訊中心,並且推出高品質住宅。
  • 2008 法務部向居民提起「不當得利」民事訴訟。
  • 2009 通過愛台十二項建設總體計劃,其中包括「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旗艦計劃」,是為六大都更指標案。
  • 2010 財務部「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小組」會議結論,要求應以「現金補償、異地安置或其它方式」處理現住戶;並指出無論眷舍住戶或是違建戶,如果無意領取現金補償,「政府應於本地區或鄰近地區興建每戶30坪住宅安置,並發給房租津貼每戶36萬元」,但是這之後,所謂「安置方案」就再無下文。
  • 2011.01 法務部台北看守所發文要求眷舍住戶限期騰空。
  • 2011.02 華光社區發生火災。
  • 2012.10 行政院秘書長陳世揆向媒體表示華光社區採BOT方式招商。
  • 2012.12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進入華光社區丈量,並要求同意2013年2月前自行拆除完畢,否則將執行強制拆除。
  • 2013.01.10 杭州南路上盛園豆漿店自行拆遷,負責人許竹菊期間休克身亡,當日法務部承諾緩拆至農曆年後。
  • 2013.02.23 法務部展開第一波拆除動作。
  • 2013.03.27 法院強制執行處對華光社區兩戶展開強拆動作,數百名聲援者與警方激烈衝突,多人受傷。
  • 2013.04.16 立委邀請法務部、北市府與居民召開三方協調會,惟法務對安置方案與不當得利無具體承諾,僅表示居民如有意願、且符合進住中繼住宅資格,願向法院申請暫緩拆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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