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學生鬥陣聲明稿】壹電視出售,傳學鬥籲NCC與新資方應重視新聞工作者勞動權益,並落實新聞自律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email protected]
2013/04/16
資料來源: 

香港壹傳媒股份公司今(15)日公告,同意將壹電視售予年代集團董事長、台灣三大媒體大亨之一的練台生,出售金額14億,預計6月1日完成此交易案。

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目前旗下共擁有:年代新聞、MUCH TV、年代東風、JET綜合台等四家電視頻道、有線電視系統台則掌有洄瀾、東亞、東台等花東有線電視8萬戶、以及代理三立台灣台、都會台、新聞台、非凡新聞台、商業台、高點綜合、娛樂台、國興衛視、彩虹台、NHK、民視新聞台、DISCOVERY、旅遊生活台、迪士尼、好萊塢電影台等數十家頻道,若此次交易案成功,更擁有壹電視的頻道執照:新聞台、綜合台、體育台、電影台,以及一張MOD執照。

此次交易案雖無壹傳媒交易案之規模,但仍是媒體產業的水平和垂直之整合。基於並健全新聞內部、外部言論自由與維護新聞專業自主,傳播學生鬥陣對此項交易案有以下幾點呼籲:

一、 NCC審駁標準應考慮新聞頻道影響力

有線電視新聞頻道作為主要影響社會輿論之管道,年代集團同時做為頻道代理商:代理年代新聞、非凡新聞台、與民視新聞台,而壹傳媒旗下亦有一張新聞台執照,雖目前未在有線電視系統上架,NCC在審理此案時亦應考量新聞頻道對民主社會的實質影響。

二、 NCC應盡速訂定新聞工作者勞動權益保障之相關規定:

此外NCC應當儘速制定保障新聞工作者勞動權益之相關規定,除保障現行媒體產業之工作者,更讓未來相關媒體產業交易時,媒體從業人員,不因新資方的入主,造成勞動權益受損,同時讓工作者可依相關規定與新資方協調,共構雙贏局面。

三、 年代集團應尊重新聞自主,積極落實新聞自律機制

年代集團旗下年代新聞台於2009年88風災,發生call in災民求助,未即時通報救災單位,只為收視率而消費災民、欺騙災民,延後救災進度,未落實社會公器之職責。另外,年代集團過去也已有數項不當節目內容與對新聞專業侵害之表現,年代集團目前雖已有自律審查委員會,在此次交易案後,更應積極落實新聞倫理委員會,維護新聞等專業自主,防止新聞與節目品質惡化。

四、 年代集團應尊重新聞工作者勞動權益

同時,此次事件之爆料員工旋即遭到高層解雇,這明顯顯示資方干涉新聞營運,以及內部員工缺乏新聞自主權和勞動權之保障。所以傳播學生鬥陣呼籲年代集團應當尊重新聞工作者之勞動權益,因新聞工作者之勞動權益即新聞內部自由之維護。

五、 壹電視員工年資計算、結算、裁員,年代集團資方應與壹電視工會協調

若兩媒體產業合併後,有裁員之事發生,傳播學生鬥陣呼籲,壹電視被裁員之員工其年資計算、結算、裁員,年代集團資方應與壹電視工會協調,同時遵照相關法規之規定,以保障壹電視員工之勞動權益。

新聞連絡人: 蕭宇軒 0953-359567

主題: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