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能等地震來證明誰對誰錯

2013/03/08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

我們不能等地震來證明誰對誰錯

布魯克海文國家實驗室指出核燃料池火災,將導致半徑四○公里區域必須永久疏散,而福島第一核能燃料池的鈾元素含量比布魯克海文當初設定的數值還高,換言之,倘若釀成災禍,會更嚴重。而燃料池安全問題,在台灣也備受爭議。

就在台灣要進入過年假期、準備闔家團圓的前夕,日本福島核電廠再度傳來令人吃驚的工安事故。二月八日,日本各媒體引述東京電力所發佈的消息,發現福島核電廠三號機在進行善後作業時,有重達一.五噸的瓦礫掉入放置用過燃料棒的廢燃料池。

由於池裡放有新燃料棒五十二束,與用過的、比新燃料棒毒上億倍的廢燃料棒五一四束;去年十一月底,東電在三號機機房測得的輻射劑量,竟為一年前的三倍半,震驚各界,倘若再遭新禍,豈非百上加斤。不過東京電力公司在這次事故後表示,池水及其周圍輻射劑量並未升高。 散熱過程在核燃料池

這並非三號機燃料池第一起工安事故,去年九月,曾掉落長七尺、重達四七○公斤的鋼筋,被日本原子力規制廳視為重大作業疏失。

美國非營利組織展風能源教育基金會(Fairewinds Energy Education)首席能源顧問,同時也擔任過核能顧問公司資深副總裁的Arnold Gundersen博士,曾對燃料池問題做過一番解釋。

他指出,在核反應爐內,鈾元素分裂而產生熱,其中九五%的熱會被釋放出來,但問題在於,其餘五%的熱能仍留在分裂後的產物殘餘裡,這些熱能會在五年內漸漸散去,因此期間內必須保持冷卻。

這段散熱過程不在反應爐內發生,而是在核(廢)燃料池裡,分裂過的反應堆芯裡的鈾,裝在如小指大小的丸狀容器內,再被裝入十二呎長的、由鋯合金所製成的燃料棒中,鋯合金過熱時會在空氣中自燃(pyrophoric),當它開始燃燒時,無法用水澆熄;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之前曾委託桑迪亞國家實驗室(Sandia National Labs),剛好在福島核災前兩周完成模擬實驗,證實一束燃料棒就可在空氣中起火。

再遇大地震,世界末日就到來

福島核電廠三號機有廢燃料棒五一四束,而四號機燃料池則超過一三○○束以上。Arnold Gundersen博士強調,其中剛剛用過、剛進行降溫的廢燃料棒有三○○束,被集中放在一個非常狹窄的核廢料池內,不像美國是放在棋盤格狀設計的廢燃料池內,在格子內把熱的放在冷的旁邊,產生溫度的隔閡,但日本不是,熱的一個接一個地被放置在一起,因此更加危險。

去年六月三十日凌晨六點二十五分左右,四號機燃料池的冷卻系統一度故障,同時預備系統失效,直到七月一日下午三點過後才修復,水溫從三三‧三度上升到四二.九度;七月四日,反核學者小出裕章在廣播上說:「如果超過一個禮拜不能修復的話,水大概就沸騰了。」為東電做善後工作的「東北Enterprise」社長名嘉幸照,在接受德國公視ZDF訪問時指出,他最擔心的就是四號機燃料池出事。

Arnold Gundersen、小出裕章,與名嘉幸照,不約而同地指出,四號機燃料池所在的建築體,因震災受嚴重損傷;名嘉幸照說:「現在福島核電廠不像政府說得那麼安全,處於非常危險的狀態,如果再遇到一次大地震,建築體應該會崩塌,造成燃料棒發生(將放出鉅量輻射的)臨界反應。」ZDF的旁白接著說:「倘若真的發生,周圍機組連帶無法控制,世界末日就到來了。」 以荒謬的人力素質收拾核災

對於可能造成的危害,Arnold Gundersen引用布魯克海文國家實驗室(Brookhaven National Labs)在一九九八年的研究,指出燃料池火災將讓超過十八萬人罹癌,半徑四○公里區域必須永久疏散,而福島第一核能燃料池的鈾元素含量比起布魯克文當初設定的數值還高,換句話說,倘若釀成災禍,情況會更嚴重。

名嘉幸照很擔心作業人力的專業程度和數量不夠,做不好艱困的善後工作;而去年十一月底,一名福島核電廠作業員,以臉孔不打馬賽克也不匿名的姿態,加上偷拍的應徵過程影片佐證,向媒體告發支援現場的外包公司,不但用錯誤的輻射知識做短暫的職前訓練,還要雇工填寫不實的專業履歷,以如此荒謬的人力素質來收拾核災,實在令人憂心。

核燃料池安全問題,在台灣也備受爭議。據媒體報導,○七年底,台北縣長法制局長陳坤榮會同其他單位赴核二廠現場勘查,認定超量貯存;去年二月,台灣各媒體轉述法國世界報(Le Monde)報導,指出台灣三座核電廠燃料池之貯存量,已達原先預估容量四倍,「可導致立即風險」。

美國三哩島核災專家證人Arnold Gundersen,不單關切福島第一核電廠四號機燃料池的狀況,其實美國境內許多燃料池,有的貯存量甚至比四號機更多;他評論:「假設燃料池因地震損害而導致冷卻水被排空,那就全盤皆輸了。無論核能業界如何宣稱,都可能發生火災。」「這是一個國際性的問題。我們不能等待下一個地震來證明誰對誰錯。」(本文作者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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