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1反媒體壟斷聯盟聲明稿(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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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9

針對公平會要求壹傳媒交易案共同出資股東應依法提出結合申報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廣電三法(民進黨版)修正草案,901反媒體壟斷聯盟聲明如下:

一、本聯盟肯定立法院朝野政黨正面回應民間訴求,呼籲立法院遵守承諾,於這會期如期三讀通過修正草案,反跨媒體壟斷已是全民共識,而制度化、法制化地健全台灣資訊傳播環境更是朝野政黨必須負起的責任。

二、本聯盟肯定公平會正面回應本聯盟於日前遞交之陳情函,依法要求壹傳媒交易共同出資之股東均 應提出結合申報申請,但本聯盟也呼籲公平會,切勿「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應依法保障消費者權益(即閱聽人權益),就旺中集團併購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將造成言論過度集中之危害,比照 美、德、英、韓等先進國家作法,納入審查範圍, 同時在正式收件後,應舉辦聽證會,落實資訊公開 透明與全民參與監督審查之精神,以昭公信。

三、依照立院初審通過的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即在落實反跨媒體壟斷與保障新聞自主權的精神,因此呼籲公平會未來審查壹傳媒交易案時,應將旺中集團已擁有之有線電視頻道、無線電視頻道,以及正在積極併購中嘉系統台,並進而要出資併購市場佔有率超過三分之一的全國性報紙之事實,納入審查。

四、系統經營者不可擁有財經頻道、新聞頻道之限制,已是NCC歷次審查凱擘併購案與中嘉併購案之審查前提,本聯盟呼籲NCC在今年三月前提出之反跨媒體壟斷專法應將此明確納入,確立遊戲規則。

新聞聯絡人:901反媒體壟斷聯盟召集人 陳曉宜 093790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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