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1年12月14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對於學生團體關心社會、公共議題的熱忱,及對於捍衛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確保社會意見多元,維護臺灣民主的努力,殊值肯定。

針對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於101年12月14日召開「重返公平會 承諾要兌現」記者會訴求「一、公平會應依行政程序法第47條公開所有審查資料。二、公平會應會同其他單位,將媒體集中納入併購案審查標準」,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公平交易法對於結合管制及審查標準於公平交易法及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已明確規定,包括結合定義、結合申報門檻、結合申報程序、審查期間、市場界定、市場占有率計算方式、以及相關市場因結合產生之限制競爭不利益與整體經濟利益之評估因素等。且公平交易委員會將來審查壹傳媒併購案時,必當參酌產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意見,以評估整體經濟利益與限制競爭之不利益,作為結合審查之判斷依據。

公平會另表示,迄今尚未收受任何事業提出有關結合申報,該會將持續密切注意相關交易案的發展。公平交易委員會強調,如果結合申報義務人未提出結合申報,或提出結合申報未經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壹傳媒交易案之相關事業依法不得逕行結合,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亦得加以處分。

公平會最後表示,該會乃合議制之獨立機關,關於壹傳媒併購案,未來將用心傾聽各界意見,惟絕不受外力干預或接受任何一方之指導辦案,必定依法律獨立行使職權,嚴謹且積極的執行公平交易法。

(承辦單位:服務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轉380、388;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127、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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