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褲證」證明校園病了-違法的強制裙裝校規,何時廢得掉?! 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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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3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尤美女委員國會辦公室、鄭麗君委員國會辦公室聯合主辦

時間: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1號)

近日高雄市三民家商要求學生不得無故穿長褲,必須申請『長褲證』並需醫生證明由校方審核,校方甚至要求學生去輔導室談「性別認同障礙」,校長捍衛校規說法令人咋舌,荒謬的是,對強制裙裝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完全無感。然立法院去年(100)年6月7日針對《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之附帶決議,規範學校不得以學生之髮式、服裝因不符合性別之刻板印象而加以處罰。

近年來類似的強制裙裝規定層出不窮,據「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向教育部檢舉內容,教育部101年6月5日台訓(一)第1010092331號函回覆明確:『…如有高級中等學校發生以學生髮式,服裝因不符合性別之刻板印象而加以處罰,經本部查證屬實且未改善者,私立學校將作為每年度扣減補助款或減班之參考。國立學校將列入校長年度考核之參據。』

但為何法律、附帶決議、公文都有明確指示,強制裙裝的校規仍廢不掉?學生頻遭校規懲處、或要求開立醫生證明,造成學生身心挫折沮喪憂鬱,學生不斷得自力救濟,校方無視法律,校規擺中間,已然為性別平等教育負面示範,民間團體及基層精神醫療專業醫師共同提出四大問題,究竟要如何使各校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教育部必須說清楚!

主持人:賴友梅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

出席者:尤美女 立法委員

鄭麗君 立法委員

精神科醫師 (邀請中)

(記者會另將提供 新竹馬偕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吳易澄之書面稿,說明類似學生案例)

黃國書 台中基地-中區同志文化健康中心輔導員

教育部 代表

記者會流程:

10:00 開場行動劇(近年台灣各校強制裙裝規定爭議之統計)

10:00-10:05 主持人開場(宣讀三民家商學生投訴信函、過去教育部相關公文等)

10:05-10:15 出席團體代表發言

10:15-10:20 尤美女委員、鄭麗君委員發言

10:20-10:30 教育部各單位代表回應、團體回應

10:30-10:40 記者詢答&主持人結語

記者會將提供參考附件:高雄市三民家商學生投訴信函、近年強制裙裝統計、教育部相關公文

新聞聯絡人:賴友梅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 (Tel) 2363-8841 0935-637-467

主題: 
活動日期: 
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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