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夜審拍板 台商返台聘僱外勞大鬆綁

2012/10/10

行政院跨部會會議昨(9)晚挑燈夜戰,台商返台新增投資案的外勞鬆綁配套措施,獲重大突破。 根據最後定案結果,符合條件台商在103年底前,提出申請,可附加15%或20%外勞聘僱配額,並享有5年免外加就業安定費的豁免期,全案最快11月上路。

不過,在與經建會討論的拉鋸中,勞委會堅持的外勞聘僱3K五級制架構,以及外勞聘僱比率40%上限,都成功守住防線。

為提振經濟動能,這波外勞鬆綁的檢討,分別從調整3K五級制、附加就業安定費、國內新增投資案和台商回台新增投資案四管齊下,堪稱開放外勞20年來最大幅度的鬆綁。勞委會預估,新做法可引進8萬名外勞,並增加12萬本勞就業機會,創造「雙贏」。

昨晚是由政務委員薛承泰、管中閔邀集各部會聯席會商後,作出上述決定。薛承泰表示,最快11月上路,103年12月31日落日,開啟台商鮭魚返鄉之路。

台商回台新增投資案的適用對象,是取得經濟部核准函,並赴大陸投資達2年的企業,這些企業可在年內提出申請,並須於3年內完成設廠。

其中,若滿足具自有品牌國際行銷出貨占產量50%以上等條件的業者;具國際供應鏈重要環節前五大供應商或經審核居供應鏈關鍵地位;屬高附加價值產品及關鍵零組件相關產業,附加外勞聘僱配額可達20%。至於台資跨國公司在台設有研發中心或營運總部者,則附加15%。

薛承泰還表示,在豁免期5年內,不必外加就業安定費,期滿後就回歸3K五級制。

據瞭解,所謂高附加價值產品相關產業,是指六大新興產業、四大智慧型產業,或傳統產業維新中涉製造業相關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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