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29日舉行

2012/06/20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昨天召開第76次委員會議,通過「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第一案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實施要點」,確認將於101年6月29日下午3時舉辦,地點在介壽堂,根據該要點正、反雙方可推派3人進行意見發表,惟領銜人代表正方,反方代表必須在6月25日前完成辦事處申請,辦事處負責人需設籍馬祖,但各方推派之發言代表不限馬祖籍。   連江縣地方性公投第一案預定於101年7月7日舉行投票,依據連江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11條之規定,縣選委會應在電視頻道提供時段舉辦一場辯論會或公聽會,以提供正反意見支持者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

昨天縣選委會召開第76次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陳敬忠主持,與委員會成員及縣選委會同仁進行提案討論,第一案即為「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第一案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實施要點」,重點在於正、反意見代表如何產生,根據要點內容,該案公聽會以同意公民投票主文者為正方,不同意公民投票主文者為反方,正、反方各推派代表3人,正反意見發表之時間為30分鐘,每人十分鐘。

委員們針對正、反方如何推出代表,以及是否要具備馬祖籍進行討論,委員會最後通過正方由公投連署領銜人為正方代表,由其推派發言代表;另反方代表,由於目前本縣尚無反方代表組織,因此要點中也明訂,反方依公投法第21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為反方代表,前段辦事處應於101年6月25日前向縣選委會完成申請登記,申請辦事處的負責人應具,此次公民投票案投票權人資格。簡單的說,登記反方辦事處者必須為馬祖籍者,但雙方推派之發言代表,不限定馬祖籍,依據澎湖的例子,上場發言代表可能是雙方所邀請的學者專家。

另外,此次委員會議也通過此次公投暨北竿鄉白沙村村長出缺補選選舉公報及選票計畫、公報編印要點、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計畫及公投投票權人名冊編造注意事項等。

主任委員陳敬忠表示,感謝委員們自離島前來開會,公投是一件地方大事,必須以公開、公正方式進行,工作同仁辛苦的進行相關準備工作,也要獲得地區鄉親的認可。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第一案公投電視公辦公聽會在6月29日下午3時舉辦,並將同步於本縣有線電視台現場播出外,另錄影轉播三場,轉播時段分別為7月1日、3日、5日晚上7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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