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新法:勞工可領取高溫津貼

2012/05/27

2012年05月27日12:51

中國衛生部、人力資源部及全國總工會最近聯合修訂起草《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明訂所謂「高溫」為35度C以上的天氣,據此做為各行各業勞工享有防暑降溫待遇的權利,包括勞工中暑死亡視為工傷,懷孕女性也不得安排在35度C以上的天氣工作等。

台灣還沒進入夏季,氣溫就頻頻超過30度C,台北屬盆地地形,夏季更經常飆高超過35度C,對於必須在戶外工作的勞工身體來說,傷害應顯而易見。

根據中國擬訂的新法草案規定,勞工在工作時中暑死亡或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可申請工傷保險理賠;特別的是,草案還規定,不得安排懷孕女性、未成年人在35度C以上高溫天氣工作。

草案還規定,若當日最高氣溫達40度C以上,應停止當天室外作業;若是在40度C以下、37度C以上,則安排戶外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而且在中午12時至15時不得安排戶外作業;因高溫天氣而停止工作或縮短工時,雇主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工工資。

若必須安排從事高溫作業,雇主必須發給勞工「高溫津貼」,其發放標準則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違反規定者,將追究勞工所屬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關責任,嚴重者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國內氣溫炎熱,勞工戶外作業恐影響身體。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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