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龍頭幸福企業
不幸福的就業歧視與污名化

2011/12/30

責任主編:張心華

中鋼,長年以來一直居於台灣人心中的幸福企業,在這寒冷的景氣裡,不但沒有裁員、放無薪假,還逆勢徵才200人;聖誕佳節剛過,而12/25也正好是中鋼的筆試日期,眾多考生不惜犧牲聖誕節的幸福假期,也要擠進像中鋼這樣的幸福企業;考上中鋼,似乎就有穩定就業的保障。

但是卻有一群人,即使沒有犯罪,沒有不良紀錄,學經歷條件都符合資格,也無法考中鋼;幸福企業的門就在眼前,卻永遠沒機會走進去。

這群人,就是之前被台北市植物園謝絕入內的精神疾患者;而根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實施要點」第六條第九項規定,在民國九十八年的修正,只要不是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的患者,參加國營事業的招考錄取後都應予以任用。

民營化的中鋼,似乎沒有跟隨著大股東經濟部一起改進,最近一期的中鋼公司新進人員甄試簡章中有規定「患有精神疾病或法定傳染病者」不予進用,中鋼的應考規定,明確的將精神疾患者與危險源劃為等號,除了有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之虞外;中鋼裡面的每個職缺,並不是都需要操作危險設備,或高度交際的工作,為何不能依比例原則將少部分職缺讓與精障者參與呢?

工業化社會步調緊湊,每個人都面對著高度的競爭壓力,再怎樣身心健康的人都有可能不自覺的得到慢性精神病,對精神疾病的污名化,不但有可能造成患者不敢面對自己的病情,而延遲就醫小病拖成大病,以及增加復原過程中跟復原後回到社會的阻礙;中鋼的應考規定雖然只是整個社會對精障者誤解現狀中的冰山一角,卻殘酷的指出精神疾患者不見容於社會的事實。

日前台北市植物園,入口處所豎立的「入園守則」明訂:「酗酒泥醉、傳染病及精神病患者謝絕入園」,引發很多病患家屬抗議;而如果只是不能參觀植物園或許還好,但若有患者因為擔心失去應考資格而不敢求助於精神科以致病情惡化,加深這種污名化的幸福企業,是否要負起部份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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