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集/只談豁免 把自己逼到牆角?

2011/11/13

【聯合報╱華盛頓特派員劉永祥】

2011.11.13 03:12 am

外交部長楊進添親自出面為劉姍姍主張豁免權,連馬英九總統都跳出來表態,在情勢未明的情況下就把一個總領事層級官員涉嫌契約詐欺及虐傭的案件,變成攸關國家尊嚴及元首威信的事件。但目前的全力捍衛外交官豁免權,最終會不會把自己逼到牆角?

外交部把劉姍姍案切割成兩個部分,現階段強調「豁免權」,卻較少觸及「實際案情」,但如果真的要捍衛國家尊嚴,就不應該忽視涉及虐傭案情的殺傷力。

楊進添高姿態主張豁免權的立場不難了解,但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明定,台美派駐對方境內人員「在職務(authorized functions)範圍內的行為」,才享有免受訴訟及相關法律程序的豁免權。換言之,一般外交官因其身分享有豁免,台灣駐美官員的豁免權則須依個別行為的性質來判定。

問題在於,劉姍姍這個案件,聘請幫傭算是職務範圍內的行為嗎?外交部堅稱,菲傭的聘用和公務相關,因此劉應享有豁免。

這種片面解釋能否成立仍有爭議,而從美方行動看來,他們顯然也不認同台灣方面的主張。

最重要的是,外交部這種說詞,等於是把中華民國政府捲進這個刑事案件。既然承認雇傭屬於公務,我國政府是不是也要為劉姍姍遭指控的契約詐欺及虐傭等違法行為負責?外交部是不是更該交代,是與劉姍姍合謀以詐欺方式低價雇用幫傭?還是縱容駐外人員違法?

外交部稱還要釐清劉姍姍遭指控的案情,但FBI探員提出的控訴,主要就是依據我國駐堪薩斯辦事處官員的證詞,顯示確有給付薪資低於合約金額及不當管教的事實。讓人不禁想問:是駐美代表處狀況外,還是外交部刻意欺瞞國人?

密蘇里州西區檢察官辦公室發出的新聞稿,把劉姍姍案列在「人口販運援救計畫」之下。駐美官員遭指控涉嫌虐傭及人口販運,對中華民國政府是非常不光采的事,也可能嚴重傷害國家形象,但外交部的處理卻完全聚焦豁免權,套句楊進添質疑美方的話,實在是讓人「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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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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