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時間:100年5月13日上午10時至12時10分
會議地點:立法院紅樓 302會議室
主 持 人:立法委員羅淑蕾 立法委員潘孟安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羅淑蕾國會辦公室
立法委員潘孟安國會辦公室
財團法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
與會人員:
交通部 郭蔡文次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勞資處劉傳明處長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謝繼茂副總經理
財團法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 鄧學良董事長
邱曉彤副理事長、李則緯常務理事
一 勞動基準法執行與人力派遣勞工保護之檢討。
二 政府部門與公股企業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之具體作法。
三 公股企業中華電信公司必要持續客服業務外包作業檢討。
四 勞動基準法有關工時與人力派遣法制面之修正方向。
背景資料
主管機關的怠惰才是傷害勞工權益的最大元凶
檢視最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近來針對科技業、公共工程、派遣勞工等企業進行勞動檢查,發現超過八成違反勞動法令。本國勞動法律常常流於「立法從嚴,執法從寬」,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的怠惰才是傷害勞工權益的最大元凶。而台灣產業結構七成以上都是中小企業,弱勢勞工怎麼能與有錢有勢的老闆爭權益、講條件。因此,勞工朋友在工作上遭遇不當對待如勞健保高資低報、非法加班、無薪休假、職場歧視、工作傷害過勞死、非法資遣、逼迫退休等問題時,常常求助無門,甚至被被勞工主管機關消極出賣而不自知。
資本主義社會法律是有錢人欺壓弱勢者的工具。勞工只要走到行政救濟或司法爭訟,在台灣「立法從嚴,執法從寬」,無論訴訟成敗,最後資方都是贏家。有關基本工資、育嬰津貼、勞保年金、外勞政策及勞工權益保障基金等各項議題,立法機關現已分別訂立了「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保條例」、「就業服務法」及「勞動檢查法」等相關法令。但在台灣特有的政商結構下,「勞方守法、資方違法、政府沒辦法」,不平等的勞資社會關係上,面對全球經濟依舊低迷混沌之際,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應拿出魄力嚴格執行法律,捍衛勞工權益,不可被動等待勞工的申訴。
重視勞工權益都是騙「攏是假」
2009年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劉傳名表示:勞委會的派遣定義很清楚,「派遣勞工還是受僱於派遣公司,且人力派遣問題也在87年就規範必須適用勞基法。
2011/01/28 勞工委員會新聞稿強調,以人力派遣為主要經濟活動者係屬人力供應業,自87年4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派遣事業單位僱用派遣勞工從事工作,有關勞工之工資、工時、休息休假、資遣費、退休金、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勞工保險等權益,應符合勞動相關法令規範。
勞委會曾於2009年4月14日亦函釋,人力派遣業者若雇用勞工從事經常性工作,屬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不可採定期契約,以免影響勞工之資遣費、預告工資和特別休假等權益。對於業者以業務承攬之名,參與政府勞務採購案件,卻行僱傭之實一事,勞委會認為適用勞基法之事業單位,如與勞務提供者間屬僱傭關係,則應依據勞基法之規定,不得以簽訂承攬契約方式規避雇主責任。
並於2009年5月18日起,以1個月的時間進行專案檢查,分北、中、南抽查88家業者,有55家受罰,所有違法事項,均通知事業單位立即改善,罰緩累計89萬元。同時在勞委會僅抽查1.1%的人力派遣業者,就有高達62.5%的違規情形。而在勞委會2009年首次進行勞動派遣勞工權益實施專案檢查。「勞委會抽查經營派遣業務企業1411家中的88家,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就有76家、違法比例高達 86.4%!」
面對一個無情競爭多變的就業市場,老闆採用各種人事管理制度,藉以降低人事成本,追求公司利潤。以公股企業中華電信公司為例,該公司藉由政府公權力累積六十年國家資源,與人民繳交之高額裝機費,中華電信公司的經營資源(土地、固定網路)與董事會決策團隊成員任命至今均由執政黨欽點,且以台灣為其主要市場,大量賺台灣人的錢,每年平均盈餘高達四、五百億新台幣,固定網路市佔率更高達97%。在民營化後,一方面將近半的盈餘分給外資,另一方面拿公帑成立基金會,倡導「企業社會責任」;卻採用「人力派遣」制度,大量把中華電信公司業務必要且持續的人力外包,藉以降低人事成本,道地實在的賺台灣人的錢,卻將台灣的年輕人推向一個不確定的未來,把企業應負擔的成本轉嫁給社會。兩相對照,何其諷刺!
中華電信公司財務資料(資料來自該公司2010年報)
中華電信 (2412) 董事會決議通過99年度盈餘分配案,股東每股分配新台幣5.5243元的現金股利,計分配股東現金股利428億5,446萬1,949元。
股 利 政 策 |
單位:元 |
年 度 |
現 金 股 利 |
盈 餘 配 股 |
公 積 配 股 |
股 票 股 利 |
合 計 |
99 |
5.5243 |
|
|
|
|
98 |
4.06 |
0.00 |
0.00 |
0.00 |
4.06 |
97 |
3.83 |
0.00 |
1.00 |
1.00 |
4.83 |
96 |
4.26 |
0.10 |
2.00 |
2.10 |
6.36 |
95 |
3.58 |
0.00 |
1.00 |
1.00 |
4.58 |
94 |
4.30 |
0.20 |
0.00 |
0.20 |
4.50 |
93 |
4.7 |
|
|
0 |
4.7 |
92 |
4.5 |
|
|
0 |
4.5 |
91 |
4.0 |
|
|
0 |
4.0 |
呼應社會「反剝削、要分享、爭平等」的改革期待,重建一個具有分配正義的工作環境,讓年輕人浪漫戀愛、勇敢結婚,傳襲香火,使台灣成為一個「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美麗島。政府應鼓勵要派單位將派遣勞工轉為正職人員,以提供減免社會保險負擔之方式,吸引要派企業將派遣勞吸納為正職人員。此舉可從國公營事業單位做起,協助派遣工作者得到有調薪、升遷機會之工作。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五月一日成立,由中華電信工會前理事長張緒中當選第一屆理事長。本會號召台彎跨公司通信網路產業勞工集結之獨立工會組織中華電信、台哥大、遠傳、亞太、神腦、聯強及其子公司與外包員工、網路媒體工作者等等都可以加入我們的工會!從中華電信工會奮鬥的經驗與累積的專業,我們應該站出來,團結所有電信網路勞工朋友,組織真正能夠「保障權益、伸張正義」的獨立工會。基於反剝削、要分享、爭平等創會宗旨,將「勞工是創造台灣經濟奇蹟的無名英雄」口號,化為具體社會安全制度,從制度面爭取外包派遣員工一個穩定的工作環境,嚴格執行勞動法令等各項規定,落實憲法保障勞工工作權。
會址:高雄市新興區東海街51-2號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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