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享勞基法特權?

2011/05/09
陽明大學教授, 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 盧孳艷

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勞委會指出護理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然而近日某大醫院副院長卻認為是錯誤政策,造成雇主營運困難,影響服務品質,更抱怨醫護人員「太計較」工時。

然而勞基法適用超過十年後,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於九十九年調查仍發現高達七成預扣護理人員違約金,五成五要求護理人員至少兩年不得離職,三成多的雇主會扣留護理人員證照,嚴重違反勞基法。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之臉書版面幾乎天天有人投訴,戲碼持續上演。

醫療院所勞動權益受侵害最嚴重的莫過於「懲罰性違約金條款」,勞資爭議中對勞方非常不利。護理人員薪資低,以每月三萬元來估算,合法五天休二天為準,一般每天工時長達十小時,等於時薪只有一三六元。在不滿勞動條件欲離職時竟然還須賠償高額違約金;護理人員被勞基法保障是享有特權嗎?無勞基法的話護士將成為醫院的奴隸!

當勞動條件惡化迫使護理人員平均工作七年就離開職場,雖然我們每年有一萬多名護士畢業,只有將近一成三進入職場,新人一年內有高達七成想離開,台灣現在已經出現護士荒,當你老了時,也許就沒有合格護士可以提供服務了,怎能不正視護理勞動條件之問題?

(作者為陽明大學教授,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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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土匪政權侵佔台灣,施行軍事極權恐怖殖民統治剝削體制,並不會因為執政者改變而變更,唯有徹底改變立法院的組成成分,改變政府公務員殖民貴族買辦的本質,才有勞動人權的平等可能,否則永遠是一層剝削一層,最後勞工只好起來革命。

上街頭只是體制內的抗爭,和自由派議會路線一樣改革緩慢且無力,唯有轉入地下的抗爭與革命,才能迫切地解決勞工被奴役的瀕死現狀,勞工運動應該結合議會路線,街頭運動和勞工地下革命手段,統一打倒中國國民黨土匪強盜政權陣線,台灣才有正義可言。

台灣勞工沒有賓拉登,但是,台灣勞工可以有廖添丁,一旦台灣廖添丁夠多了,組成廖添丁行義團,執行人權正義聖戰,以民主自由人權平等為宗旨,發動對中國國民黨政權的鋤奸聖戰,才能給勞工爭得生存權的一線希望。

解救台灣勞工的希望,唯有靠勞權正義聖戰的武力鬥爭了!

有些公司不知道該怎麼說,很愛玩文字遊戲,所釋出的職缺的條件寫無經驗,但無經驗後面又補一句「有經驗者佳」?
面試的時候卻說要有相關經驗,求職者心中問號一堆不是報紙寫無經驗者可,後面又寫有經驗者佳,根本是廠商用模稜兩可方式來欺騙沒這方面相關經驗的求職者,其實擺明就是要有經驗者,我深受其害也被欺騙,奉勸求職者看到這種的徵才廣告,其實可以不用理,免得浪費面試下一家的寶貴時間,這種文字遊戲就讓廠商慢慢去玩,它們有的是美國時間。

除非報紙完全刊登無經驗(報紙或網路徵才條件資料留著),如果還是再玩文字遊戲廠商又被欺騙說要有經驗,先跟勞保局講,再跟蘋果日報講,最後再跟議員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