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開罰南山人壽30萬
力挺工會權益避免就業歧視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發布日期:2011/1/5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解除產業工會常務理事區經理職務之就業歧視爭議案,經臺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第70次會議,審定結果為「以往工會會員身分歧視成立」,處以南山人壽30萬元罰鍰。

  自AIG遭逢全球金融風暴波及而致讓售南山股權以來,南山人壽產業工會常務理事,為維護勞工權益,多次應媒體邀約,以產業工會發言人之身分發表有關南山股權交易案之訊息,後遭南山人壽以「公開發表有損公司形象之言論」為由,終止其區經理合約。臺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指出,綜觀產業工會發言人的言論皆基於工會幹部立場,為爭取勞動權益所為之發言,雖偶有情緒性字眼,在勞資抗爭過程中雙方情緒對立,導致言詞過當在所難免,南山人壽也明白工會發言人是工會幹部,其發言非為一己之私利,若真認為其發言內容不當,可能對公司造成傷害,應可尋合適管道與工會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以化解歧見,但南山人壽卻捨此不為,執意逕行解除區經理職務,此一懲處行為明顯與工會會員身分有關。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接獲申訴以來,亦積極協助進行多次勞資協調會議,仍協調不成。於本案調查過程中,南山人壽亦未能提出所謂「發言不當」破壞公司信譽、導致公司損失的具體事證,甚至還強調保險業務員非屬雇傭關係、所屬之工會適法性有問題等片面主張,實難令人信服。

  因南山人壽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就業歧視之規定,故依同法第65條第1項暨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第3點第1項,裁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將持續關心勞工權益,並將致力消弭職場歧視現象,以建構一個無職場歧視之友善城市。針對就業歧視及性別平等如有疑問,竭誠歡迎企業雇主或民眾洽詢1999轉7023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或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網址 http://www.bola.taipei.gov.tw /lp.asp?ctNode=38454&CtUnit=11713&BaseDSD=7&mp=116001 )參考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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