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16的氣候正義運動

2010/12/28

責任主編:張心華

2010年的11月29日到12月10日,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十六次締約國會議在墨西哥著名的海灘度假勝地坎昆(Cancun)舉行。在台灣公眾和媒體對這次會議的討論較少,然而繼去年本應在哥本哈根決定京都議定書後附件一國家減量與相關責任承諾,僅以缺乏法律效益的「哥本哈根協定」畫下句點,京都議定書到期的2012年迫在眉睫,坎昆會議也就更形重要;令人失望的是,坎昆的協商仍舊沒有具法律約束力的結論。

從2007年在峇里島舉辦的COP13會議開始,國際串連起的「氣候正義運動」萌芽,去年在哥本哈根更以「氣候論壇09」(Klima Forum 09)串起場外一系列揭發正式協商為何為錯誤解決之道的論述與行動,並在今年(2010)四月於玻利維亞科洽邦巴(Cochabamba)舉辦的「氣候變遷人民高峰會」,彙整了來自全世界共三萬五千個人民代表意見,完成了「人民的氣候宣言」,達到氣候正義運動的高潮。今年由於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主辦國為墨西哥,倡議與推動氣候正義的網絡「氣候正義,現在就要!」(Climate Justice Now!)除了以在會場內的發言,試圖讓氣候正義的觀點進入官方協商條文,也在場外有多場串連各地公民團體和人民的討論集結;包括由南方福音(Jubilee South)主辦的「南方─南方氣候正義暨資金會議」,墨西哥在地團體主辦的「氣候論壇10」(Klima Forum 10)、「氣候對話」(Climate Dialog);而農民之路(La Vía Campesina)宿營車隊更從北美和墨西哥南部兵分多路,共計約四千至五千人,路途中參訪各地氣候變遷和政策對小農的衝擊,凝聚共識和力量,浩浩蕩蕩來到坎昆,呈現拉丁美洲和各地追求氣候正義的訴求。他們一致支持人民的氣候宣言,希望改變利益團體把持官方決策,繼續推展高耗能、高汙染或趁機大幅獲利的結構性問題。

去年哥本哈根會議決定的「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有關已開發國家資金移轉至開發中國家,以協助其減量或調適氣候變遷,仍舊是人民團體關注的焦點,另外對世界銀行在氣候基金的角色、與REDD(減少毀林及森林退化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等,亦有許多討論和串連;以下就氣候正義,現在就要!網絡在坎昆的主張與行動

綠色氣候基金─已開發國家應該如何提供資金?

根據哥本哈根協議中所述,已開發國家於2010年至2012年提供發展中國家每年一百億美元資金援助,三年期間出資將達300億美元,至2020年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援助。然而文中未提及公共資金和私人資金的分配比例,也未對減緩和調適的分配比例有所著墨。2010年的經驗也顯示了,氣候資金趨於源自私部門,以世界銀行為撥款管道,且幾乎皆用於減緩,而非更迫切的調適計劃;更何況有許多的減緩計劃是具破壞性的核能、水力發電等。另外,針對資金將傾向由碳交易市場提供,及非「新的、額外的」的疑慮仍大。

許多已開發國家希望透過大企業、大銀行解決因應氣候變遷相關的成本,但實際上這些企業銀行的目的更多在利潤的極大化。比如根據路透社的報導,投資銀行針對碳交易市場有三大策略:買賣其企業顧客的碳權,以得到最大利益、再將錢商品化、投資在清潔發展機制中。而殼牌石油的案例亦顯示私部門投入氣候資金的危險。殼牌石油投入在印尼Rimba Raya的REDD計劃,使其得以販賣碳權增加獲利幅度。可見來自私部門的基金移轉至開發中國家,利潤優先於減緩氣候危機,非援助開發中國家所需的好方法。

世界銀行,滾出氣候資金!

世界銀行的在氣候相關事項的角色,一直飽受公民團體的撻伐。這次由南方福音(Jubilee South)發起的國際串聯,從坎昆的官方會議前便開跑的「南方─南方氣候正義暨資金」論壇中,便討論了世界銀行在各地資助高污染事業開發的案例,以及自去年哥本哈根會議決定的綠色氣候基金後,世銀參與的狀況與問題。

根據南方福音的統計,光2010年一年,世銀投資在化石燃料相關計劃便高達66億美金,比2009年多出138%。且自哥本哈根會議,綠色氣候基金提供了共約75億美金的資金,有42%透過世銀撥款,而其中47%是以貸款進行,而非已開發國家基於其應負責任,提供無條件無償資金。另外,該資金僅1%用於氣候變遷調適上;儘管調適項目對開發中國家更為迫切。

至於哪個已開發國家最應負起相關責任?共同發起反世銀倡議的公民團體─世界發展運動(World Development Movement)便指出,英國政府的角色至關重要,因英國將其超過80%的氣候資金給予世銀負責,且其中更有60%為貸款。

從協商草案出現之始,到坎昆協議公佈時,文本一貫提及世銀將以受託人的角色管理氣候基金;這也代表開發中國家和其人民獲得氣候資金的處境更加艱難。另外要求世銀離開氣候的原因包括;

‧世銀的治理機制不符民主原則,由富有國家、工業化國家主導。

‧紀錄顯示,世銀大幅傾向私部門和私人資金市場,而非公眾利益。

REDD

REDD意為減少毀林及森林退化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儘管REDD在UNFCCC中仍未拍板定案,REDD+在去年哥本哈根會議後有所決議,即已開發國家承諾籌出資金,保護開發中國家存有豐富碳的森林,讓已開發國家得以減量之名,抵減其碳排放,並得到碳權以在市場上交易。據會議中聯合聲明,澳洲、法國、日本、挪威、英國和美國都贊成REDD+,願意共同提出35億美元的經費作為初期公共基金,協助REDD+保育系統自2010至2012年的推動。

這次坎昆由防止毀林夥伴計劃(Avoided Deforestation Partners.org)主辦的「COP16高階REDD+會議」(AD Partners Hosts High-Level COP 16 REDD+ Event)中,可見世界銀行、聯合國與參與雙邊REDD計劃的國家,包括挪威、印尼、蓋亞那,積極推動REDD+,也對REDD+的進展相當樂觀,強調REDD+的快速與有效性。

然而氣候正義的網絡堅決反對REDD。自REDD相關的項目施行的幾年來,爭議不斷。許多高污染企業(尤其是大型石油、水泥企業等)參與REDD,一方面藉機漂綠,另一方面繼續進行污染事業(如英國石油在哥倫比亞開採石油,造成大幅的毀林,其參與的REDD計劃儘管有嚴重的碳洩漏問題,卻足以平反其嚴重汙染行為。)另一知名的案例為,綠色和平揭發在玻利維亞的「碳騙局」。美國電力、英國石油阿莫科公司(BP-Amoco)和太平洋電力公司(Pacificorp)共同支付林業公司,使其放棄原伐林地;但事後發現一些林業公司僅找其他地區繼續開採。

爭議不僅如此;究竟REDD整體機制可否解決伐林問題,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大幅度的碳洩漏,以及無法指涉到林業產品需求量依然高的狀況,而「機會成本」的邏輯可能相反地推高林業產品價格,增加伐林的經濟誘因。

公民團體,禁止發言!

坎昆會議場地的安排以及交通的不便,從第一天便飽受公民團體的批評;比如墨西哥因為毒梟的猖狂所設下的重重警察臨檢關卡,在會議之始未因為COP16的舉行鬆懈,導致自坎昆飯店區到會場Cancun Messe的車程從正常的40分鐘延長到2個小時。主辦方將會場分為Cancun Messe(邊會、展場、NGO會議討論區、各國或國際組織活動區)和正式談判會場Moon Palace,而兩者之間的唯一幹道僅允許COP16的接駁車使用,使得公民團體在場外的倡議動員無法直接對政策決定者施壓。此外,會場不合理的食物價格(如一瓶600CC的瓶裝水竟要價2.5美金,一個三明治要價8美金!),更是引起公民團體的抱怨;非常明顯地,墨西哥官方希望藉由COP16改善依賴觀光業,且已疲弱一陣子的坎昆經濟。

不僅無此,UNFCCC禁止任何在場內舉標語的行為、直接指出撻伐對象的言語(儘管日本在第一個星期便已表明不願簽署第二期京都議定書),且在公民團體會場內舉辦任何活動皆需提前申請,等待UNFCCC的核准。聯合國的「有禮」政策,讓公民團體在場內發言的權利限縮。氣候正義,現在就要!在會議結束前最後兩天,連續以在Moon Palace召開記者會,指出會議完全排除弱勢者,包括農民、原住民、小島國的聲音,且UNFCCC會議已經成了「世界碳交易組織」,就如同維基解密揭發去年哥本哈根會議美國如何收買發展中國家一般,UNFCCC被強權勢力籠罩。當然,這一系列的行動讓許多參與的公民團體代表喪失了UNFCCC核可的參與權。

坎昆之後

在坎昆會議未開始前,國際上無論官方代表或公民團體,在一片看壞的氣氛下,反而讓大多數的人認為至少會議產出結論,得以讓聯合國機制起死回生。但是,氣候變遷危機更加迫切,坎昆協議充滿的「自願性」減量字眼,事實上可能永遠破壞聯合國的程序,甚至波及往後任何具約束力的氣候變遷協議。

很可惜也可悲地,如同跨國中心(Transnational Institute)的媒體負責人布斯頓(Nick Buxton)在《玻利維亞的異議戳破坎昆協議》一文,坎昆協議是退步,而非進步;包括:

˙文件有效地扼殺唯一的約束性協議─京都議定書,支持完全不合適,自下而上的自願性管道。

增加漏洞和彈性,允許已開發國家避開行動,透過抵減和2012年後烏克蘭、俄國等持續存在的碳「剩餘配額」,有效取消其他減量。

˙弱化資金承諾:承諾「提供新的和額外的資金」予開發中國家,淡化為模糊提及「共同給予資金」,且期待主要由碳市場提供。

˙世界銀行為新的綠色氣候基金受託者;由於世界銀行非民主的構成和其糟糕的環境紀錄,許多公民社會團體大力反對該決議。

˙未討論智慧財產權;儘管許多國家不斷提及目前的規定阻礙關鍵的氣候相關科技轉移至開發中國家。

˙持續假設支持市場機制將解決氣候變遷,儘管該觀點不被許多國家採信,特別是拉丁美洲。

˙漂綠受爭議的REDD(減少毀林及森林退化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計劃;儘管其常常相反地獎賞應為毀林負責者,卻驅逐原住民和森林居住者離開土地。

˙系統性地排除來自2010年4月,於玻利維亞科洽邦巴具歷史意義的氣候變遷人民會議的提案,包括氣候正義法庭,全面認可原住民權利與自然權利。

而氣候正義網絡,在坎昆會議的場內以公民團體的發言機會和記者會行動表達聯合國整體體制和決議的缺失,亦在會場外更加擴展至拉丁美洲的脈絡和集結;大家仍舊持續奮鬥,推動聯合國回歸正常機制;不僅強調UNFCCC,更致力擴及至其他相關的社會運動場合(如世界社會論壇),與當今世界強權缺乏民主機制下,開始進行的「新綠色資本主義」模式的討論,包括八大工業國高峰會G8、二十大工業國高峰會G20,讓已開發國家真正負起減量和賠償之責,保有開發中國家的人民免受氣候災難之苦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