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護樹聯盟:告急搶救!江翠國中老樹吊車尾危險!假鑽探真動工!
會後補充稿【縣府各局處與護樹聯盟協調會】會議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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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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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點記者會與黑斧頭獎行動劇之後,等待約40分,至10:40仍沒有縣府代表接受陳情下,李婉鈺候選人、黃炳煌市代、二十多位民眾搭乘電梯,直達18樓縣長室,在縣長室秘書出面與政風處官員的協調,才勉強於一樓聯合服務中心旁會議室接受陳情。等待到場局處計有警察局、農業局、工務局、城鄉局、交通局、教育局,於11點多開協調會。會議開到1點多,官員逐漸散去。而交通局、教育局官員態度傲慢,造成民眾激烈反彈與口角不斷,要求城鄉局等官員製作會議記錄,經承諾會馬上做記錄後,民眾等到2點,連絡城鄉局後卻否認。於是民眾十多人以聯合服務中心一一陳情杯葛方式。在抽取號碼牌,一一作陳情記錄成案。至3點民眾才悻然離去。

石雕公園案 各單位的回應: 除農業局外,大多是推拖與各說各話、沒有進展 一、農業局(樹保爭議): 唯一較明確有進展的是,農業局景觀處處長表示,(1)移植計畫已退回,待獲得地方居民共識再行移植,目前絕對不可以再動到樹,若再有砍樹移樹動作,絕對依法處罰。並非如警方之前一派輕鬆表示,只要補正程序即可再移植。(2)就之前違法移樹行為,已處以9.3萬罰款(3)至於民眾陳情去向不明之7棵老樹一案,只要護樹團體檢具相片等證物函文,農業局絕對依法辦理。(農業局綠美化環境景觀處副處長陳淵泉)

二、工務局(發照爭議) : 對於市公所、市代會,同意借地180坪,但建照所發是2300坪一案,堅稱有取得公所管理機關的同意函(2300坪),才會核發建照 (但護樹聯盟質疑未依國有財產法,取得市代會的同意)現場黃炳煌市代即表示市代會所通過的是180坪。(工務局陳技正) 而警方的回應是有依法取得無償借用權利也是180坪之說法,明顯矛盾。另對於李婉鈺候選人要求提出的聯合稽查小組接受填寫申覆書,以稽核工程與發照相關流程,工務局堅持,沒有這樣的申訴管道。

三、城鄉局(多目標使用、公園綠地之使用、都市計畫爭議、機關用地規畫):於多目標使用的15%的解讀,是在使面積2300坪裡面,量體180坪並未違反比例上限,但在爭論中的法令解釋中,卻又坦承原多目標使用的比例是指整個公園綠地分母的15% (城鄉局張專委)

四、警方回應:仍是了無新意,多目標使用依法辦理,以機關用地難覓為由,曾經有找過6個地點都不適合。人口增加、編制增加(未來達70人的使用需求)民眾指出至少包含文聖街口、縣議會旁機關用地、台北市產俗稱水肥地等三四個地點都是替代方案,且提出為何台北市都沒有警局佔公園,台北縣卻佔用6個公園、板橋就佔了其中1/2的三個,信義、沙崙、江翠派出所、質疑台北縣民、板橋市民是二等公民,警局貪圖方便。(警察局張專員)

五、李婉鈺候選人要求警方與城鄉局提供尋找機關用地的過程相關文件函覆。警方與城鄉局有同意提供。

護樹聯盟表示,工務局、城鄉局部份回應與法令不符、要求函文留下白紙黑字答覆。

江翠國中砍樹案,教育局、交通局回應: 1. 對於護樹訴求與游泳池與停車場並無必要需要,教育局主張游泳池有需要,交通局是共構配合辦理。 2. 教育局重申目前還是在規畫階段,細部規畫仍尚未定案,未來定案一定會召開說明會說明。對民眾護樹不要游泳池停車場的訴求,一再只回答「聽到了」 3. 有關預算編列,教育局並未回答教育局編列金額,只說目前只是規畫階段,只有編列規畫預算。交通局對停管基金經費三億的部份,預算編列,也說尚未編列預算。 4. 至於日前(週三)動工地質鑽探,既然預還沒編、還沒定案,為何還在鑽探動工,護樹聯盟所指「假鑽探真動工」質疑,教育部回答「只是鑽探而已」,群情譁然,口角不斷。教育局並未回答沒有公文與告示牌即予施工的違法爭議。 5. 民眾認為官員未回應訴求,交通局官員表現一無所謂、沒有聽話的樣子、置若罔聞、一再多次接聽手機等態度傲慢,要求官員留下簽名或姓名,引發激烈口角,最後才勉強留下姓名後離去。

態度傲慢兩官員: 交通局官員是:鄭志祥股長 教育局官員是:督學劉明超 另一位教育局官員不留下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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