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質企業規避【加班費申請】,勞委會勞工局違法認定..侵害人權

2010/07/18
一步步努力的...

加班費制度其實是【企業永續發展-公平原則】最重要管理精神!

  在台灣企業普遍因金融風暴後,認為加班費是一種成本,這是一種謬誤,其實是主因是上層管理系統並未盡管理之責,而造成【加班費的浮報】所達成的成本浪費,而上下班【加班刷卡工時】可以經勞委會與各地勞工局,與企業主和人資部門的溝通並配合上層提升的有效管理,讓這種惡意管理制度不彰造成浪費的負面效應,降到最低;但是上述的情況,僅適用於善良的企業主,另一種普遍存在的【惡質黑心企業】有另外一種心態,空有配合勞基法的【加班費制度】可是有效執行率為0,公司主管為了節省各部門單位的【成本】於明於暗都不同意加班費的批核,這種惡質壓榨【上班族】的做法,很明顯的壓榨了常常【苦於加班的工程師】,最為嚴重,勞工局與勞委會在執行勞動檢查時,特別要注重當員工加班申請單,與員工【上下班刷卡工時紀錄】雙方面檢視企業短視惡質規避的違法行為,並當員工真的受不了,向勞工局與勞委會申請檢查時,對於這種【企業違反誠信原則與道德原則】的惡質企業,應取消現在【加班費申請制度】,改以【上下班刷卡紀錄制度】保障受壓榨的勞工,以嚴格規範【惡意短視的企業】,造成員工常態性的被壓榨,心神狀態與健康狀態的受損,大幅提升的【企業離職率】與【新訓員工的企業成本】,並造成企業壽命短視,與社會成本的大幅提升【失業補助】與社會嚴重動盪【人民消費支出下滑,人民消費信心衰退】!

此加班費制度其實是【企業永續發展】的正向永續競爭【公平原則】最重要管理精神!

負面循環如何改正為正面循環呢?

【負面循環】企業主認為省加班費與工時,當勞工受到壓榨,會導致員工怠工,不積極,而企業陷入負面循環,企業壽命縮短!這是企業內部的影響

【改正方法】 1.有效管理的觀念導正:勞委會輔導勞工局,勞工局輔導各地企業主,讓有效永續管理滲入中小企業,達成永續企業經營的目標。 2.企業管理體檢評鑑制度:未來執行各地【企業管理體檢評鑑制度】,經過勞委會或改制後變更為【勞動部】,將制度變成有效的【企業管理體檢評鑑】制度,讓有效的管理與評體檢鑑導入台灣中小企業,並使勞委會與勞動部的功能,不僅僅能協調與調解,調查與裁罰,而進化成真正的【勞動部】,保護勞方企業兩方的功能,畢竟勞工與資方在勞基法最低限度的保障下,讓企業能夠健康的永續經營才是保障雙方穩定社會的正軌。 3.勞基法的輔助:檢驗勞資雙方關係的輔助,經過政府的監督與裁處,讓勞資雙方能永續發展,保持社會的永續進步!

而台灣考勤系統經人力銀行調查逾六成企業違反勞基法,上班族普遍反映【無補休與加班費制度】,此違法的行為造成的負面效應: 1.是台灣普遍存在老闆沒下班,員工就不敢下班的惡性循環 2.無論大中小企業皆會陷入【加班無上限的】過勞狀態 3.人民生育率降低,企業競爭力降低,而企業會用治標的方式,執行主管印象與不公平的考績制度,並會造成劣幣驅良幣的效應 4.企業另外一種【上下班不打卡-彈性工時制度】參考歐美國家的彈性工時,更會在台灣造成上述的影響,畢竟東西方民情制度的不同,勞委會善意制定的制度在台灣通常會有非常大的瑕疵,有惡質企業(台北市議員陳永德:如GOOGLE、惠普、寶橋等的責任制度則僅規定每週工作時數,並視工作情況調整,但是根本沒有紀錄員工上下班時間。)扭曲這個制度的本意,以變相的上下不刷卡-來規避勞基法基本工時:每日上班八小時的規範,並【謊稱為彈性工時】,其實是變相壓榨勞工,造成【超時工作與超量工作】現況氾濫,間接與緩慢影響人民健康,這是需要勞委會對於永續企業管理,與查察正視現制應避免的。

勞委會與勞工局對管理系統的輔導與介入,是除了各地勞工局的有效查察外,勞委會首要建立【企業管理體檢系統】並對於下屬單位: A 首先要教育各地勞工局的觀念,並予以考核。 B 經由【企業管理體檢制度】對於每一家中小企業與其人資部門企業經營的觀念導正。 C 最後配合各地勞工局其勞基法執行勞動檢查

這也是政府,尤以勞委會與各地勞工局所要釐清的觀念與做法,,因為短暫的壓榨員工並不會造成企業的永續發展,反而會導致民怨與罷工的社會動盪負面效應擴大。

勞委會與勞工局不是有勞資關係處嗎?

這點是因為【勞委會】失職嗎!?其實因為勞委會已【無足夠人力】並已陷入勞方與資方抗爭的迷思中,並無餘力就 1.真正的勞資關係永續發展去思考 2.有效的企業經營管理來規劃 3.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與運用來評鑑,給台灣企業永續企業管理做有效的主輔導,並配合評鑑制度,這種失職讓台灣中小企業平均活不過13年,而研究規劃與輔導台灣中小企業,盡其經營與企業輔導之責,而【台灣永續之企業管理制度】是政府經營永續穩定的社會前所要達成,台灣永續企業的推動!配合讓企業經過有效的管理,與管理體檢評鑑制度,讓企業經營經過政府的輔導與規劃,讓台灣企業的形象與管理邁向更上一層樓的良性文化的大企業!這是政府永續政策非常重要的前提;勞委會與勞工局是否改徹底檢討,讓每年上萬件的勞資爭議,視為台灣企業管理制度大幅提升的契機?

PS:筆者的公司是經由美國企業責任官評鑑前五大公司,並於內部有設立【道德委員會】,原本違法【責任制】,後經員工內外部檢舉台灣與內地公司違法行事,並連續裁處後改變了台灣企業短視近利的問題,現按勞基法執行之【加班費制度】,並另外施行【上下班刷卡但不計入考勤:總工時紀錄-真正的彈性工時】,通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是非常正向的,已經可以完全避免加班費的浮報,並經由溝通系統,間階白領員工與管理者直接協調,達成了更高的績效與員工準時的上下班與員工的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