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委員的一封信

2009/12/15
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產業工會幹部

我們是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產業工會常務理事黃淑美、韋秀蓮、朱嘉英。在6月底,我們向勞工局申請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第2審訴訟費及生活費之補助,經98年7月22日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審核小組第51次會議,審核委員一致決議通過全額補助。

不料,勞工局卻逕自推翻審核小組決議,在9月17日發文拒絕訴訟費用補助,所以我們向市政府提起訴願;台北市訴願會也在11月26日撤銷了勞工局的原處分,並指出勞工局沒有依照審核小組決議辦理,是違法的。

但是,勞工局還是沒有通知我們去簽訂訴訟費用補助的行政契約,反而針對本案再召開專案會議。我們認為,這恐怕是勞工局不打算遵守審核小組決議,準備要再開一次會來翻案。所以,我們寫了一封信給審核小組委員,來表達我們的心聲。

給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委員的一封信

圖1

981214給權益基金委員的一封信-1

圖2

981214給權益基金委員的一封信-2

補充資料

1. 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98年11月26日訴願決定書(掃瞄圖檔)。

4187571393_236b024ab8_b

page-0002

page-0003

page-0004

page-0005

page-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