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山蘇姬將受審 可能被判七年

2009/05/14

【中廣新聞/謝佐人】

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今天早上被武裝警衛從她遭軟禁的湖畔的小屋,帶到「仰光」監獄,據她的律師「吉溫」說,「翁山蘇姬」可能因為上星期一名美國男子游泳越湖,進入她在湖畔的小屋而受審。

「吉溫」表示,「翁山蘇姬」並未邀請這名美國男子到她的小屋,目前也不清楚「翁山蘇姬」會被控什麼罪名。緬甸流亡組織說,緬甸當局可能會依總體公共安全法起訴,屆時「翁山蘇姬」可能會被判處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

律師說,「翁山蘇姬」遭當局軟禁一年的期限到這個月27號期滿,而新的審判提供了緬甸軍政府一個充分的理由,繼續監禁「翁山蘇姬」。

過去,緬甸軍事執政團想盡各種理由,一而再、再而三的軟禁「翁山蘇姬」,即使國際輿論指稱這樣的監禁不合法。

上星期,一名美國男子「耶特」因游泳橫越小湖,進入「翁山蘇姬」的湖畔小屋而被逮捕,據說,他在小屋內秘密地停留了兩天。但動機不明。

律師「吉溫」說,緬甸民眾都非常不滿這名美國人,要不是他的愚蠢,「翁山蘇姬」不會面臨這些問題。

「吉溫」說,「翁山蘇姬」曾要求這名美國人離開小屋。因為他她的闖入已違反緬甸當局對「翁山蘇姬」的軟禁規定,這些規定包括除醫生外,「翁山蘇姬」不能擅自接見任何人。

今天早上,「翁山蘇姬」被帶進仰光監獄之後,門口可見多名英美外交人員,但目前大家都不知道「翁山蘇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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