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自由與極權的選擇

2009/03/16

 國民黨過去反對民進黨實施公務員忠誠查核的制度,但是現在國民黨的行政院長劉兆玄根據民進黨立委的調查,要徹查一位筆端歧視台灣的作者范蘭欽,看是不是就是新聞局官員郭冠英的筆名。劉揆並表示絕不輕易放過,因此形同接受了民進黨的忠誠查核主張。於是問題的性質終於透露出來,原來是關於自由與極權的思想管制問題,而不只是什麼公職人員言論當否的政治鬥爭而已。

 如果郭冠英真的是范蘭欽,就表示他知道自己名字所代表的不只是本人,而也影射政府立場,因此不適合用自己名義表達令政府尷尬的政治態度。眾所周知,台灣官員都有自己的思想態度,但不應該任意表達,尤其不宜公開造成對聽者的羞辱,其實這在極權國家與民主國家皆然。但是他們在私下流露出的態度,或是腦袋中有什麼古怪缺德的想法,就只有極權國家才會要徹查,劉兆玄既身為民主自由國家領導,公開的行事作風便不應該效法極權國家。

 如果范蘭欽的歧視言論造成毀謗中傷的效果,自有法律處罰,受罰者若有公職,便應予行政處置。假如沒有犯法而只是道德問題,卻揚言對他絕不輕易放過的話,豈不是教唆民進黨人要進一步全面在網路上搜尋任何有歧視性言論的其他人,然後徹查其中有沒有公教人員參與?從網路資訊來徹查一個人是否態度正確的做法,長期以來是民進黨人訕笑不齒的中共網路管理方式,可見這絕不只是范蘭欽有沒有公職人員身分的問題,而是民進黨是否淪於思想墮落與台灣思想自由限縮的嚴肅問題。

 過去民進黨的公職人員也經常有歧視族群的言論,這裡不便覆誦早就連篇累牘的例證,以免造成對社會的二次傷害,有意者假如進入「中時資料庫」,可以查到的記錄還真嘆為觀止。重要的是,民進黨人往往不是在私下講,而是以公職身分公然講。除了公然發表歧視性言論,還在哲學上提出理由支持公務員忠於自己的態度,不屈不撓,故甚至鼓吹公務員的抵抗權,其前提正是公務員本來就會與政府持相左的態度。郭冠英連抵抗都沒有,豈有刀下不留人之理?

 但在一般民主國家,官員若不同意政府政策,應待辭職時再公開反對,不然就應該執行政策,只在私下才批評。二十一世紀的私人園地之一,就是像范蘭欽這樣的部落格。至於在極權國家,絕不容許一個人私下有不同的政治態度,所以想盡辦法要在每個人的身邊安插特務,徹查誰敢在私下有政治不正確的言行。原本台灣在脫離白色恐怖之後,只有民進黨人還曾公然不諱地主張過要延續政治態度的檢查,現在劉兆玄等於宣布國民黨也要加入。

 如今朝野的共同態度似乎是,絕不放過郭冠英,起碼不能放過范蘭欽。也就是,一旦擔任公職者,即使是在私下,也必須維持政治正確的態度,而私下的政治態度正確與否,必須接受查核。在此,民進黨人的揭發與劉兆玄的徹查,共同替台灣朝野在極權與自由之間的選擇,做了見證。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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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范蘭欽=郭冠英的已經很多了,不想淌這混水,我覺得好玩的是台灣大學十隻魚(抱歉,是石之瑜教授,該死的自然輸入法)替他辯護"其實是自由與極權的選擇",他的道德勇氣只有替前伊拉克獨裁者 Saddam Hussein 辯護的律師可比擬

石大教授此文的論點有二:自由國家不應該考核公務員思想,以及郭冠英是以私人身份發表意見沒犯法不應以言獲罪,如果這兩點論點成立的話,讓我們看看會發生什麼事:

Case 1:美國 AIT 駐台官員私下罵美國人是"脫離大英帝國的叛國賊,該通通殺光,美國人鄉巴佬,英國人高貴"

Case 2:法國駐英官員私下罵法國人是"二次世界大戰的懦夫,只會投降,多虧英美讓法國復國"

請問政治系的石大教授,美法兩國會怎麼做?你說這兩個例子是虛擬的,好吧那來個實際的,日本防衛大臣說美國丟原子彈乃無奈之舉,也被罵翻天,中國北韓極權國家也就罷了,沒有一個自由民主國家政府能忍受自己官員以上的自捅言論,還不說郭冠英的言論尺度是以上的十倍

官員"私下"言論不應究責是吧?想問石大教授,假設你研究室裡有個學生是台獨份子,"私下"在網路罵你"台奸","共產黨走狗","阿米巴原蟲的智商"(以上是假設,非我的意見,當然不可能有人這麼稱呼石大教授),想必石大教授一定大人有大量繼續讓他待著幫他寫推薦信,不像我馬上請他捲鋪蓋走路,吃我用我的還罵我,飼老鼠咬布袋,不過這種學生早開除為妙,支持台獨還加入你研究室,很可能是神經病或是臥底,就跟黑人當白人至上組織主席一樣(真有此人)

政府官員有私人身份的時候嗎?官員沒犯法只丟國家臉而已,不能懲戒嗎?美國警察可以私下罵黑人 nigger,中國人 chinky,墨西哥人 spic 嗎?而且現在是郭冠英不甘鄙帚自珍,大剌剌的到處貼他的高見領稿費,偏偏又懶,想一魚兩吃才會被抓包,全華人圈都知道范蘭欽=郭冠英,讓他繼續留任或是只有輕輕打屁股的話,這會給全世界什麼樣的訊息?是台灣真是自由民主的燈塔,還是讓罵自己國家官員留任的大笑話?

我愛言論自由,人人都應有被允許表現自己有多笨的權利,石大教授的高論讓我更確信這一點

郭冠英啊,讓他早退休領月俸十八趴到死太便宜他了,應該把他派到高雄,讓他這"高級外省人"教誨這些"鬼島"上的"台巴子"

P.S.我是有時低級的純種"高級外省人"

蘋論:郭冠英案引出的偽善

郭冠英事件竟有人拿言論自由大作文章,讓人齒冷。國家官員如果有「煽動種族歧視的仇恨言論」,可以自由嗎?在西方連一般平民百姓發出這種言論都有刑責,更何況官員了。美國因種族言論而被罰錢的平民很多,丟烏紗帽吃官司的官員也不少,以致現在大家提到種族都小心翼翼,唯恐失言惹禍。台灣官員竟可以隨意侮辱族群若此,還有人拿言論自由為之辯解,良知何在?再高的教育都白受了。

煽動族群仇恨應譴責
在西方,尤其在美國,矢志保障言論自由的是自由主義者;但大聲譴責歧視種族言論的也是自由主義者。台灣自由派偽善地拿言論自由為郭冠英辯護,卻沒有實踐對族群尊重的自由主義信仰,算什麼自由主義者?欺世盜名,沽名釣譽莫此為甚。
台灣民間在競選時,或社會運動激情時,會有些地方出現「外省豬滾回去」的標語與喊話,但都遭到譴責,沒有人敢在媒體上公開說那是言論自由。與郭案不同的是,那些人是民眾,不是官員,而且也沒找到元兇禍首,找到就應該按製造族群仇恨起訴。民眾的情緒只代表個人,應該罰錢或拘役;但是官員的談話會讓人混淆,不知代表個人,還是代表政策或政府態度。這是各國政府都要求官員發表意見要謹慎的原因。
如果官員的侮辱性言論是言論自由,總統也可以言論自由地罵哪個族群嗎?陳水扁政府那麼不堪,8年來也沒聽到他或哪個官員侮辱外省、客家或原住民族群。馬政府官員這方面連扁政府都不如嗎?
如果那些被假設是郭冠英寫的族群歧視言論是自由,那過去動不動就說扁政府挑撥族群仇恨,難道不是扁政府的言論自由?為什麼兩套標準?這種自由是法國大革命時的絕對主義自由,是那種「自由、自由,多少罪名假汝之名而行」的假自由,是沒有寬容元素的自由,其實是放縱、傷人、隨便的代名詞。

痞子官員浪費納稅錢
軍中有營棍子,公務員有公務痞子,媒體、文化界有媒體、文化流氓。這些人有的誰都不敢碰,連主管都退避三舍,隨便他打混胡混。官員有這種貨色,多年來無法撤職裁退,可見公務員鐵飯碗的罪惡有多嚴重。可憐我們納稅人還要繳錢養這種貨色的官員來罵我們,納稅人真賤啊!

Re:.....[台灣自由派偽善地拿言論自由為郭冠英辯護,卻沒有實踐對族群尊重的自由主義信仰,算什麼自由主義者?欺世盜名,沽名釣譽莫此為甚。]..........石之瑜啊

石之瑜, 為什麼不說出真相.即使有學位,頭銜,及各式各樣的語言.文字.掩飾其為煽動種族歧視的仇恨言論. 不誠實還是不誠實.這就是 欺騙. 何不光明正大作一個真正的我."范蘭欽的石之瑜".

现在或将来如果你是公务员,有人把你现在写的这些文字被挖出来当作证据,说成是对人有偏见,因此执行职务不能对民众一视同仁了,酱对你很不公平。

不喜欢的言论你们反驳就好啊,为什么一定要去查人家的身分呢?你为什么相信由国家检查公务员的思想态度,并加以处置,是好的选择?会比你们自己用言论反驳更好吗?我自己的历史经验告诉我,国家绝对不可信任,都是政客把玩的,鼓吹国家搞政治正确,最后是人们自己倒霉。石教授一定念过历史的。

郭冠英真的不称职吗?恐怕未必喔!他只是私下的态度你们不喜欢,怎知一定影响工作?说不定私下发泄还有助于平稳他的工作情绪。

还猜测人家的学生都是统派,说不定错得离谱,侮辱到你自己政治上的同志。

这种猜测人家身分与思想的好奇心,你可以拥有,但绝对不能容许国家也拥有。

有个实例,美国打阿富汗与伊拉克的时候,有位哥大人类系教授说,希望美军下场像1993年在东非那样被炸死的美军,结果当然许多美国人不能接受一个教授公然违反爱国主义,要找他算账,幸赖他的学生在学校守夜保护,才度过危机。当时哥大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几年后,人们赞扬哥大,而不是把哥大当笑柄。

果然又引出一個偽善者,而且還是用簡體字的。

從樓下這位仁兄的叫罵足以看出,台灣的民粹之風何其之盛。既然政治審查可以,思想檢查也可以,唯有認同你們政治主張的才能生存,言論自由只給予合乎當權者心意的人士,你應該立刻和中共統一,或是投入海珊總統幽冥國的旗幟下,或是加入布希的「愛國十字軍」,愛國,是流氓的庇護所,樓下這位朋友,這句話真的是送給你再合適也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