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職,支持球員工會
-不只成立,職棒工會還要正名!

2009/02/19
高雄市NGO工作者工會理事

對於長期關心工會議題的朋友,二月十四日職棒工會復會成立的事件,從平面、電子媒體到網路討論,支持職棒工會的聲音呈現一面倒,肯定讓人竊喜在心頭。有始以來,難得看到有一家工會的成立能夠受到眾多社會與論的支持與鼓勵。儘管會員人數並不多,再加上球團抵制態度與放話威脅,引發一連串的紛爭討論,反而,凸顯了球團對工會存在的重視程度。

勞資對立,立場各有不同,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工會只是作為球團向球員的傳聲筒,那麼根本沒有籌組的必要了。再說,如果球團對於工會的存在絲毫不以為意,意味著工會對資方沒有任何威脅性,那麼,也不必成立工會了!所幸,職棒工會遭遇到的壓力,以及會員們能夠克服壓力,無畏地照樣出席成立大會,至少維持了職棒工會的「戰鬥性格」。

報載興農牛領隊劉志昇受訪時,提到這麼一段話:「球團在意的不是球員組織工會,而是事前未被告知,感覺不受尊重,醜媳婦總得見公婆,等生了小孩再抱回來,為人父母會有什麼感受?大家設身處地想一下就知道。」光是從語意上來看,劉領隊實在應該去上一堂勞工法令教育。勞工籌組工會,本來就不需要告知雇主,事先保密到家幾乎是所有工會成員籌組階段會採取的作法。況且,工會法也明文禁止資方打壓或阻撓工會成立,主管機關勞委會出席成立大會時,也明示如此。倘若有球團仍私下採取小動作施壓球員,禁止參加工會,在此呼籲勞委會應該立即函文職棒球團,予以制止,並且要求派員參加勞工法令的教育課程,讓職棒球團老闆們,好好認識台灣資方應盡的法定權益和義務!

台灣約有三百萬名勞工參加工會,儘管入會率偏低,不過,職棒球員參加工會也不至於成為異類,更不是創舉,球團老闆應該以平常心看待。況且,國外職棒球員工會也不在少數。儘管有球員體恤球團經營的困境,認為目前成立時機不宜。其實,對比台灣其他產業或國外勞工的經驗,當景氣不佳或是經濟狀況惡劣,球員更需要工會來當靠山。畢竟,幾乎不曾聽聞有企業倒閉是因為工會的成立或存在。反而是企業主不務正業、掏空資產的諸多理由,造成企業經營不善而倒閉,比比皆是。員工對於企業永續經營的關注,肯定毋庸置疑,因此,工會其實才是替產業正常化經營的最佳把關者。球場可說是球員們運動生涯的重要舞台,球員對於棒球產業的興盛發展,企圖心絕對不會低於球團、聯盟或政府。就像目前,有些的工會拜產業民主制度實施所賜,工會得以推派代表參與經營會議,更有助於企業(產業)經營的透明化。未來,球團與職棒聯盟若能傾聽職棒工會所代表的會員心聲,促成職棒工會與球團資方協商,爭取球員的權益,這也是值得肯定與期待的。

或許,很多人不曾注意到,這一波的職棒工會成立風波中,光是工會的名稱就出現好幾種,「中華職棒球員工會」、「職棒球員工會」、「中華大聯盟球員工會」、「中華職棒球員工會」…,不論哪一種,都不是正式的工會名稱,報載職棒工會發佈的聲明,最後署「台北市職業棒球員職業工會」,這應該才是這次申請復會成立的職棒工會名稱。為何要冠上「台北市」?為何還要加上「職業」工會的字眼?為何沒有使用「中華職棒大聯盟」?一切疑問都導因於工會法對於勞工籌組工會的不當限制。即便球員來自不同縣市,但是工會的名稱卻必須灌上某一縣市,而不能是台灣某某工會,或者是某某棒球員工會;而且,還必須採用職業工會的名義,不能直接稱工會。假如,將來職棒工會要跟美國大聯盟球員工會(MLBPA)進行國際交流,對方或許會遲疑,難道台灣只有台北市有職棒球員?職棒工會的名稱,充分凸顯了台灣工會法令對勞工籌組工會綁手綁腳的限制, 更暴露了法令的不合時宜。現實上,台灣的職業工會大部分都以服務會員的勞健保為主要任務,職棒工會雖然受至於法令而名為職業工會,一開始能夠跳脫勞健保工會的框架,關注球員與職棒產業的發展,對於尚未組織工會的其他行業人員,也是一種正面指標。

相信職棒工會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倘若,從推動正名開始,職棒工會將來可以投入更多心力在關注會員勞動權益,就如同許多工會的作法:替會員爭取球員參加勞保,而不是國民年金;確保球團有幫球員投保就業保險,以免日後遭遇解約時無法領失業給付。替會員爭取職業災害的保障與補償、替會員爭取勞基法適用、確認契約屬於定期或不定期契約。相信目前三百萬名工會會員,也會基於工會相挺的立場,支持職棒工會,支持職棒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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