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否廢除死刑?公民會議無共識

2008/12/27
苦勞網特約記者

隨著聯合國大會於去年底通過「停止執行死刑(Moratorium on the use of the death penalty)」的決議,全世界死刑的執行人數也呈現逐年遞減的趨勢。目前台灣國內,也已有兩年半沒有執行死刑。然而,死刑存廢問題基於人權、司法等各層面的考量,一直存在著高度爭議性。27日,在行政院舉辦的「應否廢除死刑」公民會議中,參與的公民們在經過五天的討論後,對於死刑存廢仍無達至共識,但一致認為現階段台灣應加速改善司法品質與被害人保護,並強化獄政矯治功能。

此公民會議,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託台灣大學社會學系舉辦,共計有二十位來自各行業的公民小組成員參與。雖然對於是否廢除死刑並無共識,但公民小組在結論報告中,對如果維持或廢除死刑應有的配套措施提出諸多的政策建議。同時,公民小組表示,未來若要繼續討論死刑存廢,政府應針對重大刑案的犯罪率、重刑犯的判決錯誤率、重大刑犯假釋期間再犯率等針對性統計,做更精確的調查研究,如此才能作為有效的考慮因素。

法務部代表陳陽明在回應時,針對公民小組「假釋之後再犯則永不得假釋」的建議指出,現行的中華民國刑法規定已把假釋的核准提高。刑法修正前,無期徒刑執行超過十五年、累犯超過二十年以後,有悛悔的實據,便可以假釋出獄。但修正條文於前年七月一日施行後,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已被提高到二十五年才能申請。此舉可期待廢除死刑政策完成前,能以無期徒刑取代死刑。

儘管如此,目前台灣社會普遍仍沒有辦法支持完全廢除死刑。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副召集人吳志光表示,公民會議的討論其實可被視為一重要觸媒,尤其在凸顯獄政改革和被害者保護這兩個長久以來被忽視的問題層面上,有助於引起政府機關和社會大眾的關注進而投注更多資源。他特別指出,公民對於配套措施的修法建議,譬如由法官形成一致決才能判處死刑,對此法務部其實早已把它納入《法院組織法》草案,不過「司法院完全不理不睬」。置身事外的態度,令死刑存廢陷入「官拖民反」的僵局。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高涌誠則認為,死刑存廢「可能是要討論十年、二十年都不知道的一個狀況」。因此若要維持死刑,在相關的配套措施完成前也應先予以暫停。他指出死刑要不要廢除是一個相當龐雜的議題,建議可先就其子議題個別召開公民會議,會比較容易取得共識,最後「大議題或許就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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