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送國旗的楊蕙如,
要求惡警李漢卿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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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2

時間: 2008年12月23日(二)上午9:00 地點: 台北地方法院大門口(臺北市博愛路131號 )

11月4日在陳雲林國賓飯店晚宴的數十公尺外,楊蕙如著女童軍裝扮舉著國旗,卻遭時任北投分局長的李漢卿本人親自帶鎮暴警隊推打踩踏導致送醫,當天也發生警方非法入侵上揚唱片的事件。

事後李分局長表示歡迎提告,楊蕙如約一個月後提出自訴,控告「妨礙自由、傷害、毀損國旗等」,12月23日上午9:40將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一次開調查庭。

聲援楊蕙如的朋友,以及關心台灣人權的公民團體,將在楊蕙如進入法庭前,一同合唱被禁播的「戀戀北迴線」和平安夜歌曲。

敬請採訪!

聲援團體:綠黨、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看守土城愛綠聯盟、鄭南榕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野草莓學生、、、 新聞聯絡人 02-2392-0508 潘翰聲 0935-295-815

『附件』楊蕙如的一封信

大家好,我是楊蕙如,收到這封信的朋友,希望你們幫一個忙。

陳雲林來台灣的期間,許多人在抗議的過程中,遭到警方不合理粗暴的對待,其中最為人所知的,就是當時的北投分局長李漢卿,強行關閉上揚唱片行,所引爆的民怨。我個人也是其中的受害者,我和平舉著國旗原地站立,卻被他本人親自帶鎮暴警隊推打踩踏導致送醫。

然而,我後來才發現,也許因為恐懼,也許因為沒有後援,也許是因為走法庭的曠日費時和疲倦。據我所知的,竟然沒有人對李漢卿提出法律訴訟,他甚至在事後還被升官獎勵,也表現出強硬的態度,嗆聲所有受害者要告就來告。因此,雖然我過去從來沒有在台灣告過任何一個人,但為了所有被害者的權利和台灣人的尊嚴,我決定鼓起勇氣對李漢卿提出告訴。

十二月二十三號早上九點,我自訴李漢卿的法庭將會開庭,他也被迫要出庭應訊。這是第一次出庭,也希望大家能夠協助到場聲援。我們會八點四十分的時候開始集合,在現場唱歌,唱他們所禁播的戀戀北迴線,會和平的舉牌抗議。只希望能夠爭取到,台灣人有表達意見的自由和人權。

陳雲林來台期間所有警方的過當執法,是否被社會大眾公平檢視,也許也需要藉由這些法律程序來釐清。沒有一個打人的警察道歉,沒有一個帶隊的警官道歉,王卓鈞沒有道歉,蔡朝明沒有道歉,當然馬英九和劉兆玄更不可能道歉。我們必須讓他們面對現實,能夠承認錯誤。

如果你因為要上班上課不能到場,但是你不同意警方粗暴對待和平群眾的行為。如果你反對關閉上揚唱片的因為,認為台灣人應該有人權自由和主權的。請你把這封信轉寄給你的朋友,轉寄給你認為應該知道的人。

這次開庭,我承認,我需要多一些人來給我力量,面對未來可能的所有挑戰。我只是一個人,我很年輕,相比其他人,我不是這麼的勇敢。請大家給我多一點的支持,多一點的勇氣,多一點的聲援, 讓我可以有繼續下去的能力。謝謝。

楊蕙如 12/21/08

主題: 
活動日期: 
200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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