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筆》新聞倫理?老子都不老子了

2007/05/30

【中時電子報主筆黃哲斌/特稿】

三立228影帶事件,NCC裁定除了罰款,要求三立主管必須上八小時「新聞倫理」課程,此事引發討論:新聞倫理該不該教?能不能教?誰來教?

(參見《中國時報》5月22日張錦華「誰來教新聞倫理?」、5月29日胡元輝「教什麼樣的新聞倫理?」)

我們習以「媒體亂象」一詞,描繪社會對媒體的憎惡與無奈,就像用「朝野惡鬥」形容藍綠政黨的僵局。事實上,無論「亂象」或「惡鬥」,不應視為鐵板一塊的單一現狀,而是由諸多不同的脫序事件,堆疊映射出的惡劣生態,更重要的是,兩者都反映了某些價值結構的崩壞。

最近國內外幾起爭議事件,正好突顯「媒體亂象」隱含的複雜面向:

一、英國公有商營的第四頻道,堅持播出黛妃車禍時的照片,他們認為是「負責的新聞調查」,卻讓英國皇室及部分民眾批評為「做法低俗」、「侵害死者隱私」;

二、同為公廣集團的公視及華視,卻因置入性行銷等理念不同,雙方第一個整合部門「新聞平台」,宣告暫停運作;

三、主流?非主流媒體記者,因為對樂生陳情團體的敵視?同情,導致不同的介入行動,甚至在採訪現場爆發口角,進而影響新聞處理角度。

這三者,正好揭露媒體倫理議題的三大面向:一為「媒介組織為迎合閱聽人?收視率或閱讀率,不惜侵害新聞當事人權利及社會責任」;二為「媒介組織為迎合業務營收需求,放棄或退縮專業守門權力」;三為「媒體主管?個人因專業意理不足,讓主觀好惡、情緒及利害關係,介入採訪過程、報導立場及角度」。

TVBS史鎮康事件,觸及第一、三項議題;三立228影帶事件,則涉及第二、三項爭議,整體而言,當媒體的「利益核心」超越「價值核心」、「個人壓力」超越「集體責任」,專業倫理及社會道德成為媒體內極冷僻、極沉重的議題,幾乎沒人願意提起,即使被提起,也幾乎是弱勢意見。

媒體組織內部的價值崩壞,某一程度也反映社會集體價值的真空。當爆料、侵害隱私等羶腥報導被輕易接受,熱烈擁抱;當我們不再相信正直、勤奮、誠實是種不容置疑的美德,套句胡適小時候的話,這是個「娘什麼?老子都不老子了」的時代。媒體的集體墮落,加速了社會的不信任感,也反差見證一個世代的憤怒與無力感。

倫理議題聽來艱澀枯燥,但說到底,只不過是Google自許的「Don't Be Evil」而已。胡元輝的文章,觸及一個關鍵:當我們決心談論新聞倫理,「應著重『具體情境的倫理課題』,而非『抽象層次的倫理學說』」,意即不該在真空環境下論說,而應從媒體採編、經營的結構現狀,思考突圍之道;從媒體個人的作業壓力下、組織經營者的生存困境裡、不同媒體的競爭生態中,畫出最後的紅線,說服媒體組織及個人,Don't Be Evil。

例如,狗仔文化不見得完全負面,但能否藉由某種「狗仔公約」,保護新聞當事人的意願與權利;媒體需要營收支持,能否界定合理及不合理的「編經合作」準則,讓經營者能保持競爭,但不違反新聞專業意理;媒體或記者個人良莠不齊,除了依賴組織及同業的自律,公民團體是否能凝聚足夠信度與力度,鼓勵好的報導、制衡壞的報導,讓媒體從自甘墮落的負面循環,找到觸底反彈的契機。

改善媒體生態,一如想要扭轉死水狀的政治叢結,這條路艱難、遙遠且險阻重重,卻是一條不能不努力嘗試的路,「倫理議題」只是第一堂課,專業能力與多元關懷的提升,還有第二堂、第三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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