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採訪通知】
壓迫無所不在! 社運要求廢除集遊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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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1

「修改集會遊行法」在江陳會及「野草莓」學生靜坐之後,已逐漸變成國民黨與民進黨兩黨關注焦點,並被當作兩黨互鬥與政治操作的議題。

然而,這十年來歷經政黨輪替之後,已徹底證明「集會遊行法就是執政者的最愛」,無論民進黨或國民黨執政,都曾徹底阻擋集遊惡法的修法,並被淋漓盡致的拿來箝制社會弱勢者對抗、爭取生存的行動,例如過去幾年被統治者鎮壓最烈的樂生院漢生病友、公娼、三鶯部落、溪洲部落、勞工、同志和環保團體等,這些社會弱勢者往往連集遊法申請都不核准,或動輒就被移送起訴,而反對黨的言論自由從來不需受制於集遊法。

過去十年,社運團體已不斷要求要廢除或修改集遊法,並不時為此去衝撞體制,然而光修改集遊法根本無法改變統治者對社會弱勢者的壓迫,因為還有更多的法令,諸如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刑法之公共危險罪、妨礙公務等三十幾種法令就可以直接箝制人民集會發聲的權利,光修集會遊行法仍無法改變既有體制壓迫弱勢者的不公不義。過去,社會底層在街頭的流血衝撞更不該、不能被收攬成為藍綠政黨的政治權力鬥爭。

明天是11月12日,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等社運團體將到立法院,要求:廢除集會遊行惡法,揭露並演出行動劇,敬請媒體記者前往採訪。

並將於行動後,遊行到自由廣場,呼應聲援學生、拉起社會力量的串連

◎時間:2008年11月12日(週三)上午10:00開始( 9:50集合)

◎地點:立法院大門口 (中山南路一號)

◎ 共同行動單位: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三鶯部落自救會、國際勞工協會、基隆失業勞工保護協會、性別人權協會、台灣綠黨、全國教師會、黑手那卡西、新海瓦斯工會、基隆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丁丁天線寶寶、台灣社會論壇、台灣民間聯盟

聯絡人: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發起人柯逸民(0922422288)、賴香伶(0935452410)

TEL:25576872 E-mail: [email protected] 網站:www.nobnog.org.tw

主題: 
活動日期: 
200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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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是盲目的,媒體是靠邊站的,團體是為既得利益而出發。那麼集會遊行到底有什麼地方需要改?什麼地方需要保留?什麼地方需要增加?有誰能清清楚楚提出?過去8年曾經有人提出,但是8年過去了有什麼改變?過去有幾個學運幾個街頭的集會遊行活動?如今有誰願意說(現在2008/11/06這個活動抗議才是代表全國人民對集會遊行最需要最迫切被重視的訴求)!!讓人不僅想到在野跟執政的差別。不論誰執政,集會遊行的人民所訴求的都是最迫切的!但是真的能夠面對人民聲音的,並且改進的,是否有那大智慧之人存在?如何改進需要你我詳細斟酌!![不讓集會遊行成為權力下操作的手段]’也不要讓集會遊行成為惡烈律法!
那麼請問誰能夠說:(這樣改最好!!),(這樣改從此就不是惡法?)我想集會遊行的意外太多!立法當然有其用意,但是如何讓這樣的法則能夠宣揚真的人民心聲,阻擋有心人士利用集會遊行去權力炒作’惡鬥’甚至是蓄意的破壞等等則是大家所需思考的啊。而且集會遊行的變數太多,真的需要大家審慎思考。

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刑法之公共危險罪、妨礙公務

不會要把這些法都廢除吧?
例如:

第 一一 章 公共危險罪
第 173 條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個如果無罪的話 不就天下大亂了?
政府以後要迫遷弱勢民眾
不就只要放火燒
不燒死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