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籍看護工雇主的心聲:我們應該對看護工多些包容

2008/10/19
苦勞網特約記者

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與印刻出版社所舉辦的「我們─移動與勞動的生命記事」新書記者會上,也邀請了外籍看護工雇主代表、同時也是書中主角「令狐沖」談談他的故事。

TIWA秘書長顧玉玲表示,TIWA自2007年推動家事服務法,要求本籍/外籍家庭監護工和家庭幫傭都應該享有基本的勞動保障,但卻遭到老人、殘障團體的反對。TIWA持續拜訪這些團體,希望相互理解,並期待雇主與外勞共同要求國家釋出社福資源。幾個月拜訪後,雖然承受同儕雇主的壓力,但令狐沖成了唯一願意跟著TIWA一起上立法院,爭取看護工勞動條件的雇主。

以下是令狐沖的心聲:

「我原本只是跟顧玉玲交談,沒想到一步步落入她設下的陷阱,成為書中的主角(笑)。我因為車禍而四肢癱瘓,一直以來都是媽媽照顧我。自從2004年媽媽過世後,陸續有4名外籍看護工協助我。我非常感謝她們,她們都很乖,我很懷念我們相處的日子。我跟第一任看護工阿草有時候還會打打鬧鬧,好像一家人。當阿草回國後,我們還會用視訊聯絡。

我的第3位看護工伊達,在第10個月就逃跑了。那時候我實在是求救無援。幸好隔壁鄰居聽到呼喊,才又讓我重新活過來。由於剛好遇到農曆春節,政府單位初九才上班。這段期間沒有人照顧我,只能靠朋友救濟。好不容易政府單位開始上班,我申請到社會局的服務,才又安頓好生活,將看護工逃跑的事情忘掉。

有一天,我接到一封公函,上面寫著如果抓到逃跑外勞,雇主要付機票錢與食宿費。我那時很氣,我明明是受害者,命差點都沒了,為何要承擔這些。後來我到博愛路問法律諮詢,他們回答只能告看護工遺棄。當我正在猶豫的時候,台北地方法院過來幫忙我,於是我糊裡糊塗開了偵查庭。第二次開庭時,我想要撤銷告訴,但他們說這是公訴罪,不能撤。

其實我的看護工很乖,但我不曉得她為什麼要逃跑,我對他一句重話都沒講過。從此之後,我對外勞有點排斥感。我想對檢察官說,我們應該用包容的態度去原諒他。我認為善解與包容,才可以化解一切,所以我很支持TIWA的活動。

跟我一起參與脊髓損傷者協會的朋友們很少會像我這樣想。像我的看護工不吃豬肉,我們出門我都會留意。他們(其他雇主)都覺得我頭腦有問題,對看護工太好了。

我支持TIWA為看護工與家事服務者爭取喘息的訴求。但我認為這也要視情況而定。例如我們(四肢癱瘓者)以及玻璃娃娃等病患,需要看護工24小時照料,也許我們可以透過以兩名看護工輪班的方式進行照護,就可以讓看護工休假。但這又面臨到幾個問題,目前政府法令只允許我們申請兩名看護工,但玻璃娃娃患者還不行;此外,雇用兩名看護工,我也沒有財力可以負擔。我希望國家能夠介入,在法律與資源上提供更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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