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產總研討會
談非典型勞動組織困境

2008/05/29
苦勞網特約記者

全國產業總工會今(29日)舉行「整體勞動情勢調查研討會」,針對日益嚴重的「非典型」僱用狀況進行討論,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現政大勞工所研究生劉侑學分別就九五聯盟所接觸過的「85度C」、「校園工讀生及研究助理」,以及「政大清潔工」案例,提出分享討論,劉侑學指出,非典型勞動者流動率大、組織困難;但在工作片斷化、工時零碎化的情形下,組織又有其迫切性及重要性,九五聯盟目前已經就本身朝向「工會化」的方向,提出發展的願景。

針對4月份勞委會指出,部份工時的打工族,只有7.2%時薪低於95元,劉侑學指出,這項調查的問題,在於勞委會只針對了有投保勞保的店家進行調查,與實際情形不符,九五聯盟所接觸的「85度C」員工,就有非常大的比例,沒有勞保,而在他們的調查中,校內工讀有55.6%沒有勞保、研究助理有34.7%沒有勞保,他們的時薪,完全不在勞委會的調查之中;與會的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也指出,勞保規定的最低薪級1萬1仟多塊錢,並不符合目前部份工時工作者的狀況,有的時候,請一個工讀生,可能一個禮拜才領半天的薪水,但仍要用1萬多塊錢投保,甚至造成勞保費比薪水還多的情形,當然會影響到部份工時的雇主幫受雇者辦勞保的意願。

辛炳隆解讀「派遣勞動」的現狀時指出,我國勞基法中,對於雇主與勞工訂定「定期契約」有極嚴格的規定,而勞工主管機關對於派遣業者與派遣勞工之間的「定期契約」卻不嚴格執法,造成雇主轉以「派遣」取代正職員工的動機,事實上,依據勞基法的精神,派遣業與勞工之間,應該以「長雇型」的方式訂定契約,而非現在派遣業慣行的「登錄型」,有工作才有契約的方式,要派方在自己不能訂定期契約的情形下,才轉以「派遣」的方式規避勞基法的規定,辛炳隆說,根本不需要考慮訂定「勞動派遣法」,只要回歸勞基法就可以了,不是修改勞基法,允許要派公司必須訂定期契約,就是禁止派遣公司訂定期契約。

但是前面兩者的說法,在勞工「就業安全」的保障上,立場南轅北轍,在研討會中,辛炳隆並未明確表達立場,但他質疑「很少有國家對定期契約有那麼嚴格的規定的」,他說,這樣的規定,「是以終身雇用制」為前提,而在全球化下,「終身雇用制是不是還適用?」其立場,已經不言可喻。

「非典型雇用」為一「全球化」的現象,辛炳隆說,基本上這是一個因應全球化競爭,在生產鍊上產品需求不確定,而資本必須迅速地將生產要素歸建,以避免支出擴大的現象;苦勞工作站執行委員蔡志杰也從生產鍊觀察「大賣場」製造大量彈性勞動的狀況,他說,就以美國最大的量販店渥爾瑪為例,除了自己本身在雇用條件上,大量雇用部份工時員工,同時其「以量制價」的策略,除了造成傳統的小商店無以維生外,他們以其通路優勢,對製造商壓價,也逼使製造商必須雇用大量部份工時員工,以壓低成本,從而造成了整體勞動條件快速沈淪的現象。

蔡志杰談到苦勞工作站以「大賣場」勞工,作為調查訪問對象時指出,除金融服務業外,台灣服務業勞工組織率趨近零,個別零售店面雇用人數少、又分散、流動率高,大賣場量販店員工相對集中,而且資方規模較大,有些還有外資的投資,重視社會形象;目前針對量販店的議題也在西方延燒,似乎可以「大賣場勞工」作為考慮組織的目標。

不過,談到組織的實際狀況,卻又困難重重,劉侑學說,九五聯盟接到許多打工族的申訴,但申訴者都不知道工會是什麼?到目前為止,都還以傳統「爭議」的方式,帶領組織,但碰到的狀況,總是申訴者只把聯盟當作「討債公司」,並不會思考到要自己組織起來,才能對抗資方的剝削;台中市產總代表、前漢翔工會理事長許長輝則說,雖然工會會員都認識到必須把派遣勞工組織起來,才能壯大工會的力量,但是一碰到「工作權」這種現實的問題時,又不知道如何處理正職員工與派遣員工之間的矛盾,這一語道破工會組織的困境;蔡志杰認為,必須開始思考「產業別工會」的組織,以及在過去以「爭議」帶組織方法之外,而重新思考「從零開始」的工會組織工作。

下午,這個研討會繼續進行「區域」及「產業別」勞動狀況報告;雖然研討會的設計、立意甚佳,但參與者稀稀落落,除了表定的報告者與工作人員之外,真正的「聽眾」不多,這可能是另一種「困境」的現象吧。

回應

政府對於新制堆動總是趕鴨子上架一般,匆忙上路。實際上的評估與後續配套問題也總是人民要怒吼或是出人命才有所謂的暫停!研討改進!?這種出事才改的政府措施究竟要讓人民受到什麼樣的傷害後才能停止。人民還能忍受到什麼樣的境界才能為自己爭福祉徵權益?恐怕會如歷史上潮流一般重複上演。現在的民主社會?為誰民主!現在的資本社會為的是誰的資本ˋ現在的政府施政到底還要選擇為什麼樣的人才願意服務!實在值得大家重新深入思考了。千萬的勞工朋友ˋ千萬的台灣人。要什麼時候差不多先生才能夠醒悟不能再這樣差不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