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不把外勞當人看!!!
國民黨立委提案自由貿易港區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勾,嚴重殘害外勞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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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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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貿易港區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勾,又在立法院死灰復燃?由國民黨立法委員吳志揚、楊瓊瓔、吳育昇及廖正井領銜,潘維剛、劉盛良等十五位同樣是國民黨立法委員連署的「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院總第454號,委員提案第7880號),其中第十二條:「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外國勞工,其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不受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之限制,並將自由貿易港內原住民的僱用比例降低」。台灣勞工陣線表示完全無法接受,更不齒這些立法委員罔顧外勞人權的作為,除要求立即撤回提案之外,我們更要求馬英九準總統兌現其「尊嚴勞動」的競選承諾,約束國民黨立法委員殘害外籍勞工的惡劣行為,把外勞當「人」看。

  針對這次國民黨立法委員殘害外勞人權,將自由貿易港區外勞薪資與勞基法基本工資脫勾的提案,勞陣有以下幾點嚴正聲明:

1. 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勾不僅是一種「就業歧視」,更嚴重違反人權和就業服務法的平權精神。從1989年第一次以專案方式引進外勞以來,雖然政府一再宣稱外勞政策的「補充性原則」,即有缺工的事實方得引進外勞,但事實上,外籍勞工已淪為被嚴重剝削的廉價勞工,在「低報酬」、「同工不同酬」及「高工時」等不平等待遇之下,成為最弱勢的勞動者。若自由貿易港區外勞薪資再與基本工資脫勾,將會惡化外勞被剝削的情況,更是對外勞的歧視。 2. 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勾,無疑宣告了勞基法基本工資的死亡,將對台灣整體勞動條件構成威脅。過去,廉價的外勞動輒被雇主以「租借」的方式,任意變更熟悉的勞動環境,而外勞在缺乏工會奧援的情況下,完全不具任何協商能力和機會,迫於無奈,只能以逃離的方式尋求解脫;因此,外勞薪資的向下修正,不僅傷害外勞權益,更牽動台灣整體勞動條件的惡化,衝擊就業市場。 3. 自由貿易港的設置某種程度上乃回應加入WTO的需求,在對等國民待遇的原則下,台灣亦逐漸放寬外商的投資限制,以求融入國際貿易的分工體系。但諷刺的是,我們非但未以相同的態度(對等國民待遇)來歡迎外籍勞工,反而立法將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勾,形同以制度性的手段加害外勞,讓他們淪為「超廉價商品」,這是不仁,更是不義,更將引發國際糾紛而傷害台灣的國際形象。 4. 勞動政策不能一國多制,倘若將自由貿易港區劃分為「特區」,並排除適用勞基法的相關規定,無疑將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資本租界」,讓勞工任人宰割,社會成本最後還是由整個社會來承擔。

因此,勞陣呼籲提案立委拿出良心,停止對外籍勞工的歧視與傷害,而勞陣認為,國民黨立委此舉不僅是對外勞不義,更是陷尚未上台的馬英九先生於不義,因此,馬英九準總統應約束黨籍立委繼續殘害外勞人權,否則豈不是「馬上」圖利雇主、「馬上」不把外勞當人看!勞陣將串連人權及外勞團體密切觀察這項法案的發展,並將提案的財團立委、外勞權益殺手公諸於世,同時,更將尋求國際制裁,為維護勞工的基本權益。

2008/4/17

新聞聯絡人:勞陣秘書長孫友聯 0937-059057

提案人:吳志揚、楊瓊瓔、吳育昇、廖正井

連署人:潘維剛、劉盛良、林德福、李乙廷、呂學璋、黃志雄、張嘉郡、徐少萍

    簡東明、江玲君、吳清池、林明溱、鄭金玲、鄭麗文、朱鳯芝。

相關條文:

第十二條 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外國勞工,其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不受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之限制。

  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員工總人數達一百人以上者,應優先僱用百分之一具原住民身份者。

  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人數超過百分之一者,適用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二十四條有關獎勵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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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們能連署表達抗議嗎

做秀為自己辯解而已,賊喊抓賊

馬英九不只管不動國民黨的立委,他是根本不太想管。
他也不管所謂的「馬團隊」。
這個法案的提案人中有兩個人可以說是「馬團隊」,金被樂是唯一的第一層親信幕僚,而這兩位是第二層親信幕僚:吳育昇、廖正井。
吳志揚則吳伯雄的兒子。
提案人這麼「強」,馬會干涉?
不要鬧了。
連署能有什麼用?

superbird 對馬英九的看法我很贊成 但如果不和老K黨討價還價保存一點元氣的話
等木馬屠城後 大家恐怕更難有機翻身了

如果連署沒有用的話,
有什麼更為有效的方法

總不能看著別人的人權被剝奪吧

我是支持外勞薪資應該低於基本工資。

但是同時也要解決仲介剝削的問題,讓外勞實質薪資不會降低。

一群笨蛋、看到民進黨偏右,可是沒有看到國民黨是極右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