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共和國」宣佈建國
澎湖人年底公投決未來

2009/02/14
苦勞網特約記者

「賭博共和國」今(2/14)天在台北市中山堂前廣場宣佈建國。這個號稱台灣第二個「微形國家」的建國大典,號召了約七八十位來自各方,不同背景、宗教信仰的「子民」共同與會,保持了幾天神祕的國王「馬英久」也在今天現身,走過揮舞著「國旗」夾道歡迎的人群,正式登基,在分封諸侯後,他登上中山堂二樓堡壘廳露台接受朝拜,並灑下大量的紙幣、賞賜臣民。

說是「微型國家」,這個「共和國」不但有國王,而且建國大典大氣得不得了,中山堂是清代的「台灣布政使司衙門」原址,是台灣最高的權力中心,1895年,「台灣民主國」在此宣佈建國,之後日本「始政式」在此舉行,近衛師團長北白川宮親臨閱兵;1945年,日本太平洋戰區受降典禮也在這裡,行政長官陳儀代表中華民國受降。

奇怪的是,對於這一群喪心病狂的「賭獨份子」,到目前為止,中華民國政府並沒有任何的評論,甚至在「建國大典」上,連警察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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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日本受降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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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同樣地點,「賭博共和國」國王「馬英久」登基。 (攝影:孫窮理)

事實上,這是「反賭博聯盟」在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設計下的一場大型「行動劇」,用以諷刺馬英九政府通過《離島建設條例》的博奕條款,不顧各地方的永續發展,想要用「賭博」來振興經濟,「賭光輸光為國爭光」,綠黨祕書長潘漢聲強調,雖然博奕條款是寫在《離島建設條例》裡面,但是該條例第10之2條第4項將以其他法律規範「觀光賭場」的設置,這些法律一旦通過,將使賭博全面合法化,目前各縣市都已經躍躍欲試,規劃地點,準備引進財團設置賭場。

也因此,「馬英久」進行了分封「諸侯」的動作,來自各地的代表紛紛上台「受封」,並表示將把各地的文化、歷史、生態資源投入賭局,高呼著「愛博才會贏」、「賭博救台灣」。這一波「反賭博合法化」運動,也結合了非常多的宗教界人士參與,相較於各地的環境、社區工作者,他們的態度,更傾向於對於「賭博」全面的否定,甚至給予道德式的撻伐,玄奘大學宗教學教授釋昭慧說,賭場的設置將使得犯罪率上升,而賭博的合法化,使得社會的價值觀錯亂,如果開放賭博特區,老師們要如何教育下一代,為什麼要去抓在特區外的賭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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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久」國王分封諸侯。(攝影: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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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提供:反賭博合法化聯盟

首當其衝的反賭博合法化聯盟澎湖代表吳雙澤說,目前在地方上,縣政府已經開始在各地辦說明會,用一堆空中樓閣欺騙鄉民,說什麼每年可以吸引5百萬人次、那個時候老人和小孩每年可以領到2萬塊。目前辦的5場裡,每一場聯盟都去參與、在說明會上發言,目前的策略是,希望在這些說明會裡,起碼可以做到正反並陳,不讓官方的說法成為唯一的說法。所以之後每一場縣政府辦的說明會也都會安排幾個人去說明反賭場的立場。由於《離島建設條例》中要求必須舉 行地方性公投,而目前澎湖縣連公投的辦法都還沒有出來,所以縣政府原本希望的今年6月辦公投已經不可能,可能的時間將是今年年底,與縣市長選舉一起舉行。目前,除了持續參與官方的說明會外,也將積極地尋求串聯,其中很重要對象就是宗教團體、以及學生。

土生土長於澎湖、目前也在澎湖經營民宿的吳雙澤說,政府拿出3百億搞觀光賭場,但如果把地方發展放在心裡,去推動生態觀光、綠色能源產業,根本用不到這麼多錢。現在澎湖的確發展得不好,但這裡有豐富的人文、自然資源,並不是發展受到了限制,而是過去縣政府的管理能力有問題,他認為,這一次因為博奕條款的通過,引起一連串的爭論,可以讓大家好好地來想家鄉發展的問題、產生正面的想法,未必不是好事。

吳雙澤強調,澎湖公投反對賭場未必沒有贏面,2003年,縣政府曾經辦過粗糙的一次「諮詢性公投」,在公投的問題裡加上「完善而周延的立法規範」這種假設性的文字,企圖引導投票,結果投票率不到21%,而且贊成與反對的比率是12%對9%,差距並不大,事實上,歷次澎湖對設立賭場的民調,結果每次都不一樣,而且兩方各有勝負,吳雙澤說,目前在澎湖的公民大概有6、7萬人,在台灣的澎湖人也有6、7萬,所以未來爭取在「公投」中獲勝,台灣也將是一個關鍵的戰場。

在大典上,來自澎湖,在台灣就學、工作的年輕人拿著假電吉他,裝模作樣地談唱起「賭博共和國國歌」,似乎印證著吳雙澤的話,發展的危機因為關心和集結成為轉機,澎湖公投,還有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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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青年組成的「樂團」也參與了建國大典。(攝影:孫窮理)

回應

我認為應該反批評一下

如果拿300億去推動綠化觀光,人文,跟自然風景

那邊熱絡與金錢的流動,會比開辦一場麻將桌大賽還要來的人氣鼎盛嗎?

事實上是台觀各地觀光景點都不下比300億更多的經費
比澎湖更多人文,自然風景的地方更不在話下.

要吸引外國客,現實的金錢流跟壓制小型非法聚賭的風波.
實際上就是要把這些不良的找出一個合法機制來做

這很現實,就像一個豪宅主人把自己家裡裝潢得很漂亮
他自己也會想跑去賭場玩

我倒認為,這樣的反對者是否是在自欺欺人?人性好賭並不是賭博本身不對.
而是認為賭博所造成的效應本身,人不會因為制止賭博而不出現賭博行為

"試試看"這就是賭博行為.沒有肯定就嘗試可能性

衝動本身就是蒙蔽風險的原因.

所以賭博本身不會因為合法跟出現就會宣染
這本來就是人性的一部份

這些行動者本身也是在賭博,若不是,怎又需要特別想靠行動來期望得到些甚麼?
而不是認為這社會本身就不會允許呢?

賭博本身並非是人的惡習,而是因為金錢才造成人犯罪的擴張的可能性

如果今天設計出一個東西也是賭博,但都只能賭好玩,完全沒有利益性質.

這些東西還會被制止嗎?

我個人認同設立賭場,但前題是要有一個透明合法的管理在,這些條件都談好後再說,還有不要搞得像遍地開花一樣,一開始不是說只有離島嗎?

納入管理,在良好遊戲規範底下,後遺症可以減至最低?
「納入管理,在良好遊戲規範底下,後遺症可以減至最低」(中國時報,1995/3/21/7版)、「如果政府能夠提出一套完善的管理辦法和遊戲規則,讓業者按規定經營,其後果遠較讓業者轉入地下後再來取締來得樂觀」,單就陳述本身而言,應該可以成立。但是,問題在於,可不可能有這種「良好遊戲規範」?
長年以來,政府以及社會上的種種弊案與後遺症發生得還不夠多嗎,政府提出一套良好的遊戲規範了沒?試想,良好的遊戲規範,究竟有沒有可能會因為政府決心要「開賭」而產生??
如果這種論點可以成立,那麼貪污賄選、金權掛勾、走私販毒、逃漏稅、以及其它種種犯罪等豈不亦可如法泡製,也透過「納入管理、在良好遊戲規範底下」,來讓這些問題、弊病、與後遺症減至最低??
此外,賭博業者有可能按規定經營嗎?政府的公權力可否讓我們肯定?執法的決心又如何?就台灣的現實社會生態而言,可能嗎?絕大多數的賭博行為難道是理性可以遏止的嗎?更何況,良好遊戲規範適用於符合理性的遊戲,欲對非理性的賭博遊戲加以規範,並期望得到效果,無非是緣木求魚,行不得也!
再以美國為例好了,相信任何曾經在美國停留過一陣子的人都可以肯定以下的陳述:美國各方面的法律規範絕對要比我們完善許多,而他們的守法觀念與執法能力更絕對要比台灣強。但他們「開賭」後,在規範上都頻頻出狀況,難道我們可以有信心台灣在這方面可以做得比美國好?
而美國的賭博業者為了排除障礙與確保自身利益,更是越來越積極地企圖以提供鉅額政治獻金、賄賂的方式來影響與收買政客為自己鋪路,一但我們將賭博合法化、開放賭場設置,這種的後遺症又豈有可能不會在台灣發生!顯然,「納入管理,在良好遊戲規範底下,後遺症可以減至最低」對於賭博行為或是賭場管理而言,在台灣的現實情況中是不可以寄予希望的。

「賭博」,禁不了就應該開放嗎?
「禁不了就應該開放」絕對是種錯誤的推理判斷,在台灣禁不了且日益嚴重的問題比比皆是,基本上這些問題都與人的「貪性」有關,如貪污、賄選、金權掛勾、詐欺、走私、逃漏稅…等等問題,又那一個不是日益嚴重?可以因為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就應該乾脆讓它們合法化嗎?
再者,國內毒品氾濫、犯罪日益嚴重也是事實,各種犯罪手法更是不斷推陳出新,禁得了嗎?難道禁不了就應該開放嗎?人民希望少繳點稅,最好是不用繳稅,難道開明的政府應該順應這種民意讓百姓皆大歡喜嗎?
為何對開放賭禁據此論調持正向看法的開明官員、專家、學者、業者、及民眾們,似乎卻依然無視各種與人的「貪性」相關之種種問題氾濫的迫切性,如果因為禁不了就應該開放,那麼其它禁不了的種種,不也應該一併用開放的方式來解決?
難道我們應該針對這些禁不了的種種,開放設立「貪污賄選特區」、「金權掛勾特區」、「走私特區」、「販毒特區」、「犯罪特區」、「逃漏稅特區」,准許人民在此特區內「合法地」進行各種「特定」的行為?天下焉有這種道理!

透過「完善而周延的立法規範」便可防止弊病發生?
理論上,任何「完善而周延的立法規範」都可防止弊病發生,但是問題在於「完善而周延的立法規範」這個前提根本就不存在,更不可能發生。其次,根據經驗法則,台灣也從未有過任何一種完善而周延的立法或管理規範,事實上,即或是現有的法令所能夠規範的,在執行面上也頻頻出現了嚴重狀況。
長年來台灣社會所頻頻發生的各種重大問題,難道都是沒有法令可加以規範的嗎?也就是說,天下沒有所謂的「完善而周延的立法」這件事,即或是有了法,徒法也不足以自行,政府的公權力不彰、公信力受到嚴重質疑、執法的決心又看不出來,一旦賭場合法化,弊病不連連發生才怪,經驗法則已明顯地揭示,開放非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會是惡夢的開始!
何況,極具爭議的「博弈條款」—內容中非但毫無配套措施,還明目張膽地「因案設事」—迴避公投法需達「半數公民」支持的條件,只需達「有效投票數的半數以上」支持即可開設賭場。此外,社會上大有反對聲浪,而且完全未經政策辯論,可是,這樣的條款竟然得以在國民黨配合無黨聯盟,於立法院強勢表決下輕騎過關。然而,對政府、國家絕對正向發展影響的「陽光法案」,卻因為長期受到佔多數席次之國民黨阻礙的情況下,一直躺在立法院的陰暗角落,絲毫見不到陽光!
台灣這種「不要陽光,要賭場」的政治生態,在民代與官員的操守、執法人員的執法精神、人民的守法態度等,絲毫都無法讓我們肯定的情況下,如何能期待台灣有絲毫「開設賭場」的條件?誰又能相信政府會有辦法能夠約束得了「賭業集團」?

別傻了,早10年前做還勉強有機會,現在?賭博條例不是爲了發展地方,是為了向投入的廠商收錢用的,廠商投入後再向各地蚊子館模式向中央拿錢,以錢洗錢,後續發展?看哪個廠商接到最後一棒自認倒楣,或是跟銀行貸款後以發展不佳倒閉讓全民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