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媒觀對於行政院今日對假新聞看法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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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6

關於行政院長林全及今日(16日)表示,不會用立法或修法去管制或侵害言論自由,我們予以肯定和支持;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則表示,針對打擊假新聞,政務委員唐鳳正在處理「真實查核機制」,會和網路平台合作,提醒網友關於網路消息的真實性。對此,我們肯定行政院公開回應立場和做法,但關於假新聞之認定及「真實查核機制」之可行性,我們有幾點回應如下:

一、      如何打擊「假新聞」?「假新聞」等同「假消息」嗎?

我們發現目前談論此議題時,常常混淆「假新聞」及「假消息」,假新聞出現有其結構性因素和背景,簡單來說,在現今媒體經營環境之下,各家媒體需要不間斷的即時新聞搶快、衝高點閱率,然而報導時應查證事實等最基本的新聞倫理卻因此而逐漸消失,造成許多負面效應。我們要先理解,「新聞」是由媒體經過一定的產製流程所報導,必須遵守真實公正客觀等基本新聞倫理,否則媒體公信力蕩然無存,「消息」則是一般的網路資訊,因此經由新聞媒體報導的訊息若缺乏查證或不真實,即為假新聞,網路謠言則屬假消息,專業的新聞媒體不但不應該出現假新聞,更要能幫助民眾辨別消息真假,可惜的是現在新聞不但無法做到後者,連前者都淪陷。

而關於今日行政院院會記者會所指出的「假新聞」,我們認為政府已經把兩者混為一談,而要仔細區分的原因在於,打擊假新聞遠比打擊假消息要來的困難,因為打擊假消息只要在通訊軟體的源頭直接抑止即可,但是若要防止假新聞發生,還牽涉到「新聞自律」與「媒體素養教育」,其所涉層面複雜。

另外,假新聞也比假消息的四處流竄來得嚴重,因為新聞有經過媒體守門的產製過程,因此,民眾認知那是一個真實的消息,並非謠言,因此,若新聞未經查證,媒體若沒有發揮守門專業,一旦報導出來,持續散步,的確會造成社會不安與引發國家安全疑慮。據此,假新聞所牽涉到的層面不單單只是第三方查證問題,還有新聞專業與倫理問題,所以才會涉及到媒體自律機制。

因此,關於如何打擊假新聞,我們首先要提醒(或許政院無此意,但執政黨立委卻屢屢提出相關法案),若動輒針對媒體言論抬出專法管制,不慎就會嚴重戕害民主政治;於法應該討論現行法律是否已不足用?又應如何健全?而非動輒立專法,傷害台灣民主政治。其次,必須要先思考並界定甚麼是「假新聞」? 是「結果論」還是「動機論」?而界定假新聞的人或機構,該具備何種公信力和鑑別判准?這些都有待思考和討論,否則,就很可能變成當代的文字獄。

最後,針對防範「假新聞」之議題,可參考本會先前提出之三點聲明:第一:反對惡法,拒絕民主倒退。第二:正本清源,推動媒素教育。第三:自律他律,應檢討與強化。詳細請見〈面對假新聞應正本清源的再次聲明: 反對踐踏台灣民主 全面推動媒素教育〉。

二、      政府建立「真實查核機制」的可行性?

我們肯定政府面對此假新聞議題的重視,但亦須提醒,必須小心謹慎,以免跨越侵害言論自由之紅線,將嚴重傷害台灣引以自豪的民主自由。因此,我們認為政府之立意良善,但可行性有待商榷。理念上來說,媒體已經是民主社會的第四權,監督政府是其重要角色之一,政府如何有權利設置一個高於第四權的機構來查核媒體呢?而在實務上,根據媒觀過去曾計算過即時新聞的數量,我們發現:「新聞發出的速度,遠比查證來的快」,當你查證完一則新聞時,或許幾百則,甚至幾千則新聞早已在網路平台上被轉載,因此,當每時每刻都有新聞發出,數量之大超過想像,這又該如何全面查核?若無法全面查詢,又要如何選擇?回到第一題提到的,其次,要先思考並界定甚麼是「假新聞」? 定假新聞的人或機構,該具備何種公信力和鑑別判准?所以,我才會認為,還是要回到媒體自身的專業:媒體自律,以及閱聽人對於媒體的認識:媒體素養教育,才是比較根本的做法。

但我們認為,政府還是可以邀集各界專家學者、實務界以及第三方團體就此一議題共同討論這一個做法是否可行。

三、      我們能做什麼?

該如何改善台灣媒體整體環境,一直是媒觀的核心關懷,但若是從制止言論的角度來談減少假新聞的產生,將開民主的倒退車,這是我們不願意做的。我們認為不能單單只談第三方團體的查核機制,還是要回到自律與他律如何能夠強化與齊頭並進,畢竟這才是改善媒體環境與抑止假新聞的根本作法。

    就目前來看,媒體的自律機制是否「認真」在執行?乃是必須要去檢視的部分,更遑論目前沒有自律機制的網路媒體,其中,產製網路新聞的媒體除了原有業者外,還有內容農場以及自媒體,而這些要如何納入自律規範,以及要用甚麼標準,同時要如何規範,這些都是必須處理的問題。在他律部分,如何鼓勵民間團體進行媒體他律,同時,培養閱聽人及公民有監督媒體能力,而非只是謾罵媒體環境,也是需要共同努力的目標。

因此,若從長遠來看,要將他律從根本上健全,則必須從提升全民媒體素養做起,讓他律力量真正能夠壯大集結。政府能做的應該是增加媒體素養教育以及鼓勵他律的預算,於此才是長遠及有效的做法。而在這樣的過程中,該如何推動、計畫乃至真正紮根執行,則仰賴政府跨部門之間的配合,以及政府與公民團體之間的相互合作,才能真正的打擊假新聞。

備註:關於今日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提到的查核機制之設計概念,幾年前在G0V已有公民針對假新聞之議題設計出類似之機制為「新聞小幫手」。也歡迎大家參考並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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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巫統政權果然是民主進步黨政權的好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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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為弊案消毒?馬來西亞打「假新聞」 逼外媒閉嘴
2018-03-26 聯合報 編譯王麗娟/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政府廿六日向國會提出反假新聞法案,規定散播假新聞最高可判刑十年外加鉅額罰款。路透報導,法案規範範圍包括數位出版和社群媒體等所有資訊傳播平台,甚至外國人在境外涉及馬來西亞或該國公民的言論,都適用該法案。反對者認為,馬國政府推動這項立法,意在打壓抨擊政府的新聞報導和輿論。
馬國最遲需在八月前舉行大選,預料數周內就會宣布大選日期。美聯社報導,馬國總理納吉因涉及馬國國家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詐欺和洗錢醜聞,遭到各方攻擊。納吉一度是這項國家發展基金的主持人,目前美國與其他幾個國家正就一馬公司可能涉及數十億美元的跨國侵占與洗錢進行調查。
一馬貪腐醜聞三年前被踢爆,納吉矢口否認不法。反對黨國會議員桑提亞戈指出,新法案將成為「政府讓國內異已噤聲的強大武器,時間又恰巧在選舉前,目的是讓一馬案件的討論聲音消失」。
由於上、下議院皆由執政聯盟把持,反假新聞法案在國會過關不成問題。法案要求對製造、提供、散播、印刷或公布假新聞者或內含假新聞的出版品施加懲罰,包括在外國發表的文章;違者最高可處十年徒刑或罰款五十萬令吉(約台幣三百七十萬元),或者兩者兼具。
法案將假新聞界定為全部或部份不實的新聞、資訊、數據或報告,形式包括平面、錄音、錄影,或涵蓋暗示性文字、想法的其他形式。數位出版品或社群媒體也在規範範圍。此外,只要事涉馬國公民,法案也適用於境外媒體和外國人。
由於馬國媒體對一馬弊案的報導不多、且多半避免批評政府,反倒是外國媒體緊追這宗弊案,馬國反對黨人民正義黨發言人法希爾說,此法可能是針對外媒。
批評者指出,政府推出如此嚴厲的反假新聞法,目的是為讓異議噤聲。華裔反對黨國會議員王建民在推特推文說:「這是對新聞界發動攻擊,且意圖製造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