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蕤:性別治理與台灣民主

2017/11/03

性別治理1這本書想要處理的問題是:性別平等在台灣近年的建制化,與台灣引以為自豪的民主成就之間有何關連?性別平等以及其所形成的治理格局賦予了台灣民主怎樣的特質?或者簡單說,我們如何從性別的角度理解台灣的政治與社會?

台灣的性別平等建制有著高度政治化的特質,並且在歷史過程中逐漸接合台灣的民主發展、國族政治。尤其在以下三個層面表現:

第一,就台灣內部而言,性別平等的建制化過程鑲嵌在政黨政治的競逐裡,藉著滿足執政政黨對統治正當性的需求而進入體制發展,也運用資源來生產承載著國族定位慾望的知識與情感。1993年民進黨爭取入主台北市,婦女團體內部親綠學者積極動員拉票,嚴厲批判那些站定女人立場而不站政黨立場的同僚。次年陳水扁就任市長,親綠的女性學者和組織者得到機會在市政府內創建女性權益促進會,統籌各單位的性別平等規劃,並隨著陳水扁2000年當選總統進入中央政府,以性別主流化和國際公約為藍圖,打造全國規模的性平體制。2008年國民黨馬英九拿回政權後不願割捨性別平等的形象利益,因此延續女性權益的路線及人員,使得體制化的性別意識更穩固的崁入政府結構,為2016年以單身女性主政的蔡英文鋪好了路。現在,性別平等已成功跨越黨派政治,成為任何政黨執政都必須輸誠的道德天條,也與執政政黨攜手治理,被視為台灣民主的必要元素2。與此同時,在政府建制的支援和鼓勵下,知識學術與通俗文化領域裡同時進行著與綠色執政相互呼應的台派文化建構工程,性別正是其中重要元素3。體制的性別平等與台派文化政治之間,或者更進一步說,性別平等如何參與在台獨國家打造過程裡,台灣的性別與國族似乎有著千絲萬縷但是不容易說清楚的關係。

第二,就台灣外部而言,性別平等已經成為台灣行銷國族定位和國際地位的展示櫥窗。儘管國族定位不明,國際地位存疑,甚至經濟前景堪慮,台灣過去30年在全球資本主義分工體系中累積的經濟榮景已經養成台灣人尊貴/嬌貴的文明氣息,以及對秩序、禮貌、委婉等富裕社會特質的堅持,這些都有利於對比快速崛起但被蔑視為財大氣粗的中國大陸,以佐證施行西方民主仍然文明優越。台灣解嚴以來蓬勃發展的性別運動更成功使得平等開明友善多元等普世進步價值(至少在話語中)被視為在地的道德高標,性別主流化引進國際公約、國際規範來改造在地的法律與行政,政府更以支援特定主流民間團體參與或甚至主辦各種國際的性別會議來增加國際可見度,強化國族自傲。過去在台灣主要被包裹在性別平等中呈現的同性戀議題,近期更以同婚立法躍起呼應美國在全球大力推動的同志國族主義(homonationalism),被美國《紐約時報》及英國《衛報》等國際媒體大力推崇,也再次擦亮冷戰時期曾經風光一時的「亞洲自由燈塔」形象,並以這個歷史的反共迴唱來讓台灣與中國大陸繼續拉開距離。

《紐約時報》等西方媒體過去持續針對同志議題方面把台灣描述為亞洲燈塔。

第三,透過司法的改造,性別治理翻新強化了女性主義「私人的就是政治的」概念的含意。現在,這個「政治的」不再只是籠統描述權力關係,而是被具體化成為需要法律處置的壓迫和傷害。任何行為話語關係甚至眼神,只要被視為沾邊「性別不平等」,就可能構成「性別暴力」,不但被描述為身心傷害或痛苦,也必然影響被害人一生,因此絕對無法容忍。在自豪的民主進步想像與現實的社會不平差距之間形成的「平等」情結,更使得任何人際差異都有可能被詮釋為「不平等」,都可能引發義憤狂飆。文明化進程裡人與人之間的分際、個人身體空間的維護,在女性主義論述的「加害─受害」權力場景和角色配置裡,大幅增加了性騷擾與性侵犯的敏感度和控訴動力。這些發展或許提供給女性捍衛自身疆域的制度性支撐,另方面卻也形成對身體互動的敏感監控與猜忌介意,以情感上的不悅、不舒服為中介,使得人際互動高度政治化。原本進入現代以後男女社交、甚至調情互動界限的鬆弛,如今又在性騷擾、性侵犯的疑雲下重返男女之大防(甚至同性之間也受到影響)──或許這也是某些倡導性騷擾、性侵犯防治者的真正目的。

在本書裡,我把近年台灣在性別方面積極法律化、建制化所形成的權力結構與伴隨的道德情感稱之為「性別治理」(gender governance),書中各篇論文則記錄了我在不同時間點對這個發展過程的觀察和分析。「治理」的概念在1990年代由聯合國、世界貨幣組織、和世界銀行等等跨國機構擴散全球,以高度的理性化、文明化、現代化、法治化來重塑第三世界在地文化與法律,以配合跨國發展/多邊關係所需,重建後冷戰的世界秩序。在台灣,性別治理吸納了西方婦女運動發展出來的體制化策略,以性別平等為絕對標的,以文明進步為願景要求,以政策保障所有資源分配都優先考慮性別因素,更以司法建立綿密的保護、規範和懲罰網絡。同時,仗義的國際組織、社會團體、以及無數正義公民都望風披靡地投入這種文明進步的性別平等政局,鉅細靡遺的塑造並檢視制度及個人的實踐,以確保正確可敬的性平話語立場價值是唯一選擇,政府則以「回應民意需求」進行立法執法,以接軌國際來佐證施政有成。

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上,性別治理有其特別聚焦的領域,那就是「性」。目前,與性相關的事件(從賣淫到性侵到家暴到性騷擾到人口販運)都已經形成了綿密的法律規範,各級單位一體實施,隨時受到監督;甚至在社交媒體這種非正式空間裡,這類事件(或只是風聲或想像)現在都只能從受害者的角度敘述,而且只能忿恨傷害、懲戒加害,任何異議立場的表述都被視為是敵意或仇恨言論,與加害者無異。在以性別平等、保護弱勢為名義的性別治理之下,性與性別議題上的單一絕對立場已然成形。

然而性別治理的行動者其實包括了極為複雜的人群,絕大部份視性別平等為工作機遇或是方便的晉身階,少部份則有各式各樣的政治動機,也因此打造著性平體制的不同面向。支撐體制運作的主要是大量湧現的所謂性平專家(主要是做性別議題的女性,也有少數男性學者)以及其他專業人士(例如企劃、社工、諮商、媒體、公關等等)。畢竟21世紀也是社運專業化、走向經營特定議題的非政府組織並調整工作方向的時刻,這種專家的大量出現不但滿足了社運「NGO化」所需4,也可以協助政府進行政策評估、提供社會服務、執行性別平等計畫、提升己身國際形象等等。政府官僚體制則需要民間專家的協助以確保方向正確,行動正當。這些都提供了大量工作機會,吸引有意或無心的人士加入性平治理的行列。

其次,也有一些早年投入特定社會事件或議題的宗教慈善團體(如勵馨、善牧),但後來那些事件議題被定調為「性別」事件議題,這些團體也因此順利戴上婦女團體的面具,將她們原本的宗教道德立場,以性別觀點的方式注入議題。在面對政府和公眾時,她們偏好呈現各種悲情慘境、風險危險,以證明自己代言的人群(不管是婦女還是兒少)因為受壓迫所以都迫切需要保護和資源;在面對大眾和媒體時,她們努力經營專業形象與政治影響力,並且用可以融入官僚體制的語言和思考方式,把運動的訴求框進法律、規章的設置和緊縮裡。

性別治理的核心當然包含那些堅信性別平等但是政治上貼近執政黨派的女性主義策士們,積極從政策面打造一個進步的「性別優先」的體制。她們不見得同意性平專家或宗教團體的某些保守立場,但是因為自己在性的議題上已經用劃分性自主與性解放來否定女性情慾解放立場5,並在臺北市廢娼時正式亮出體制內改革的路線6,與邊緣戰鬥路線分道揚鑣,這些歷史行動都昭示了主流女性主義和婦女運動與保守宗教團體的反性立場其實相距不遠,因此對於後者的立法和緊縮行動也沒有動力抵抗。如今面對已經十分綿密嚴厲的性法治化及其造成的各種壓迫和冤屈,這些主流的女性主義者終究難辭其咎。

女性學學會1994年9月在成立一週年的會議中宣佈與「性解放」劃清界線。

從這個簡單的描述可以看到,性別治理的承擔者雖然來自不同背景,有著不同目的,執行著不同性質的工作,然而她們大都是專業人士,因此傾向於在當代專家統治的趨勢裡專業地執行被分派的工作,而不多想整個政經體制或世界格局、專業支配、規訓與生命政治等等大問題。可是她們不同的專業分工在現代權力、現成體制及其知識話語的既有格局裡習慣性地各就其位,逐漸整合起來。另外,在具體的性/別議題上,她們接受的是同一知識範式的標準性別話語,例如揚棄傳統性別角色、擁抱現代化的性別平等教條(性別優先、婦幼受害、積極管理偏差等等),也因為這樣,她們的工作多多少少相互呼應,彼此支持,慢慢磨合,促成了性別治理的整體框架和運作,更漸次滲透社會肌理,其權力效應也越來越明顯可見。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女性主義在當代看似流派眾多,傾向各異,但是發揮主流作用的流派都是將「性別」當作最主要甚至最根本的社會分析範疇(即,性別優先),或者即使打著各種社會元素「交織」的旗號,也總是在實踐上突出「性別」。然而性別優先所動員的情感往往圍繞著女性與兒少的「性受害」,強調受害位置的絕對正義道德高地,以推動極端保護主義的立法或修法。近年各種性別議題都是採用這種先情感綁架再道德恐慌的策略,建構起無可否認的「例外狀態」(可以無視人權法治而採取特殊的緊急處置),以全面否定其他考量與利害,確保自身的訴求所向披靡。事實證明,在治理模式下,這套策略頗為有效。

然而這些對於「性別」的偏袒,也使得性別平等在現實裡形成了嚴重的不平等。社會正義的天平出現明顯而強勢的傾斜──而且儘管表面上是傾向弱者,實際上卻只是「代理/代言弱者」──性別治理體制自身卻全然豁免於任何制衡與監察,構成一種直接威脅到正義的的社會正義實踐。雪上加霜的是,在全球化下越來越危危欲墜多方不穩(precarity)的年代裡,嬌貴情感在性別平等所擴散的受害想像中得到了更多正義/仗義能量,來迸發歇斯底里的偏執與妒恨,對一切可能的威脅或刺激或異議或質疑,都反射式的表達強烈情緒,充分暴露台灣人一方面洋洋自得文明進步,另方面卻心虛暴怒脆弱的自滿(fragile conceit)。從私到公、從近到遠,環環共振的敏感神經與情感狀態,助長了此刻「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極端談判交易模式,不但更加稀薄化性別平等對情慾互動關係的簡單想像,這種私密關係的法理化及其擴散效應,對於腐蝕台灣民主迫切需要的內聚和諧和信任寬厚,恐怕效力不亞於藍綠惡鬥。

自命體現了性別平等基本價值(從平等到多元)的性別治理,之所以似乎令人無法抗拒、必須全面臣服遵守,倒不只是因為綿密的法律撐腰,而是因為大量的中產階級早已在台灣的政治社會現實中養成了對現代、文明、進步的渴望,也渴望晉身西方先進國的可敬優勢位階,而性別平等看來正是一個可以實現這個現代化、文明化的管道。在這種一心一意西化現代化國際化的性別治理中,大量的在地日常實踐和言行舉止被視為不符合性別平等的文明圖像,許許多多在地共生關係和存在狀態被說成是傳統的、落伍的、保守的、不公平的,是需要被嚴密監督檢視,更應該被徹底拋棄、廢止、消滅的。那些還不能割捨這些關係舉止實踐的主體,也就變成了亟需被教育、被懲治、被改造的對象。

然而,憑什麼性別平等與治理可以取消台灣民主引以為自豪的自由自主多元開明,積極打造只容許一套標準,一股權威,一個絕對正確答案的社會氛圍?憑什麼性別平等可以超越其他社會元素,竄升為公私領域規範互動和關係的絕對優先原則?憑什麼不管公私領域都要承受性別治理的嚴密檢視與置喙?憑什麼性別平等和治理可以駕馭現代文明進步的優勢,將拒絕獨尊平等公式的價值、實踐、觀點打入「傳統」「保守」「落伍」「父權」的範疇,甚至等同於「侵權」行為來處置?憑什麼性別平等和治理可以漠視具體的人及其所存在的具體生命歷史與現實、情感與考量,硬性要求他們接受像性別平等這樣文明進步的價值和實踐?文明進步本身的物質基礎又是什麼?是一定的經濟實力和富裕以及它為中產階級所帶來的選擇嗎?那麼在物質條件逐漸改變甚至稀少的世界裡,在中產階級逐漸減少而且貧窮化的社會裡,文明進步價值是否還能存續?要如何存續?

提出這些問題,當然反映了我個人的思考方向和立場。我認為,不管原初的企圖或此刻的謀略是否如此,性別治理已經在現實中明顯造成了分化人民的惡果,也正在深刻改變台灣社會的情感肌理、正義原則與後代未來。

我主張的從來不是性/別的無政府主義,而是反對嚴苛綿密的規範與法律,以及為了這種嚴苛法律化而生產的仇恨話語。目前針對人際互動的密集立法已經沒有留下多少空間讓個人可以彼此協調善意交往,反而鼓勵個體時時警戒個人權益的邊界(誰在騷擾或侵犯我或別人?誰有資格坐博愛座?),其嬌貴的神經質與妄想則不斷衍生各種心理的亞健康狀態,甚至乖張言行。早年性別運動致力對抗性污名與性恐慌,現在性污名與性恐慌卻被用來掀起一次又一次的獵巫,形成令人敢怒而不敢言、冤屈無處伸張的道德悶鍋。可恥的是,婦幼保護團體就靠著「極端保護」與「嚴重傷害」的話語,不斷餵養並升高恐懼、義憤、恐慌、仇恨、痛苦、焦慮等等情感,不斷製造並揭開傷口的瘡疤(不要懷疑!你多年前確實曾被性侵性騷擾),也在矯情的撫慰創傷中(你是倖存者,你的姓名面貌永遠打上馬賽克,傷害是終生的痛苦但是ok),不斷建構更大的個人創傷與社會創傷,以及更清楚鮮活的痛苦記憶。這一切,餵養的只是婦幼團體更多的預算與更大的權力。

我希望這本書多多少少透過追溯性別治理的形成,指出了它在台灣社會裡的效應和惡果,以及團結抵抗的急迫性。我呼籲大家趁早開始找尋不同的路向,掙脫性別治理所擁抱的西方文明標準和道德絕對主義,特別是目前中國大陸也在這條性別治理的路上快速前進,性侵性騷擾都正在形成關注熱點,我希望台灣的前車之鑑能夠提供一個警惕。我相信在以個人主義、契約交易關係為本的主體性與平等思惟之外,還有其他很不一樣的社會組織方式及文化價值體系,可以提供很不一樣的文明進步思惟供我們參考嘗試。特別是那些經歷淵遠流長的歷史考驗,曾經整合過多樣文化多元民族,實踐過寬厚理解並累積了豐富制度和論述的偉大文明,都很值得我們仔細挖掘、重新研究,並在認識和學習中重塑我們的眼界和情感。

這本書的出版要感謝中央大學「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和台聯大文化研究跨校學程的支持,科技部人文司多年專題研究計畫的補助,以及助理宋柏霖、沈慧婷、蔡孟珊的協助。

  • 1. 何春蕤,《性別治理》,中壢: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17年出版。本文為本書的代序。
  • 2. 性別平等與台灣民主之間攜手並進的緊密關係在近年不斷被公開認肯。民進黨與亞洲推動西方民主的自由派政黨聯合組建的「亞洲自由民主聯盟」(CALD, Council of Asian Liberals and Democrats)2017年8月在台舉辦女權高峰會,蔡英文到場致詞時就說:「當我們持續努力促進性別平等,就能建立一個更民主進步的社會」。參見〈被蔡英文稱讚「民主化推手」 呂秀蓮:不敢當〉,《聯合報》2017年8月11日。
  • 3. 以女性文學、同志文學來建立台灣文學獨特性和獨立性的企圖已經越來越明顯。社會科學諸領域也不遑多讓的以性別視角來盛讚台灣近代歷史與社會的進步發展。
  • 4. 「社運NGO化」是眾多後發國家地區(從非洲到中東到拉丁美洲到亞洲)社運人士1990年代開始觀察到的現象。當時大量新的非政府組織在北半球先進國家資助下出現,針對特定議題,積極承擔公部門本應提供的社會服務,形成運動論述與實踐的去政治化、官僚化、與企業化。
  • 5. 1994年女性情慾解放立場隨著我的論述浮現後,女學會正式宣佈此後的工作方向是反性侵害與性騷擾而不是性解放。參見〈女學會≠性解放〉,《聯合報》1994年9月29日17版。次年,台大女研社計畫放映A片開拓情慾對話,掀起軒然大波後由指導教授劉郁秀與張小虹率學生舉辦記者會,宣佈「身體自主不是性解放」,將色情重新定位為批判目標,而非開拓可能。參見〈六成台大女生 看過A片〉,《中國時報》1995年5月16日5版。
  • 6. 林芳玫,〈從邊緣戰鬥到體制內改革〉,《中國時報》副刊,1997年12月1日。
建議標籤: 
責任主編: 

何春蕤

中央大學榮譽教授暨講座教授。台灣女性主義情慾解放運動的旗手。1995年在中央大學建立性/別研究室,在學術圈內長期耕耘跨領域的性/別研究,在運動圈內則積極支持性多元、性工作、青少年解放,也因此被基督教保守團體於2003年以散播猥褻之罪名告進法院,最終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皆判無罪。現繼續串連組織,對性惡法提出批判,維護公民基本自由權利,持續編著出版前鋒議題專書20餘冊。

臉書討論

回應

本書看起來沒有打算提出替代方案,而是暗示某些淵遠流長的文明可以提供不一樣的文明標準。
不只批判世界的不公,還批判那些試圖修復關係的人也對受害者不公,這種過度的批判是否讓人失去著力的方向?

從摘要中看不到切事的分析,可惜了。

我尚未了解拉拉們的世界,但最近發現如果讓我們恐慌的"狼",未定位性別角色或外表,我們將無法分辨善與惡,此為宗教人士所不容,也就是說性別角色的問題和性問題可以分開看待,可是教育界並非可以承擔性的教育問題,無論是解放或保守。

剛好不久前才在你水管上聽了某場座談會紀錄,讀到"我主張的從來不是性/別的無政府主義,而是反對嚴苛綿密的規範與法律,以及為了這種嚴苛法律化而生產的仇恨話語。"覺得本書應該有處理了當時一個很重要卻沒被詳細回答的提問,所以非常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