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傳統領域」劃設排除私有地
原團斥:偷走原住民100萬公頃土地

2017/02/23
苦勞網記者

原民會日前公布「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將私有地排除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劃設範圍外,遭原民團體質疑護航美麗灣等財團,使多起土地開發案爭議「就地合法」,將更加限縮原民的傳統領域。阿美族紀錄片導演馬躍.比吼等多名原運工作者今天(2/23)上午來到總統府前抗議,痛批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背叛族人」,應立刻下台,並要求總統蔡英文修訂劃設辦法,履行對原住民的承諾。

馬耀‧比吼和原民團體到凱道抗議「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不當。(攝影:張智琦)

原民歌手巴奈:政府偷走我們100萬公頃土地

何謂「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暨南大學原鄉發展專班助理教授莎瓏.伊斯哈罕布德解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指的是原住民原本生活的領域,包括部落、農耕地、獵場、漁場等等,這些原住民土地原屬部落或家族共同擁有,但後來經過歷代政權的武力強奪和詐騙,許多已成為政府用地和財團的私有地。

莎瓏.伊斯哈罕布德說,原住民傳統領域目前是由部落認定,據估計全台灣有180萬公頃屬於原民傳統領域,她強調,劃設出這個範圍並不等於原民主張這些土地的所有權,而只是要求和當地機關「共管」且「使用」這些土地,並讓各部落有權對大飯店、風景區、礦場等開發案行使「知情同意權」。

然而,今天來到凱道抗議的原運工作者痛批,原民會2月14日公布的「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不但把私人土地排除在傳統領域外,更規定公有地需要跟當地機關商議,才能確定是否能劃為傳統領域。而扣除私有地和可能會遭拒絕劃設的公有地後,原民傳統領域就只剩下80萬公頃。

卑南族歌手巴奈表示,劃設辦法通過後,等同於政府偷走原住民100萬公頃土地,質疑「這是有良知的政府嗎?」布農族歌手那布也不滿地說,他們等待傳統領域劃設辦法等了半年,結果政府的政策竟然進一步限縮傳統領域,他對於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身為原運前輩,卻變成聯手奪走原民土地的政府幫兇,感到十分痛心,直呼民進黨政府比國民黨更可惡。

莎瓏.伊斯哈罕布德認為,「排除私有地的劃設辦法」比沒有劃設辦法更糟,以阿美族生活的東海岸為例,目前規劃的大型開發案中,杉原灣黃金海度假村是100%私有地、成功的滿地富遊樂區是93%私有地,劃設辦法訂定後,這些財團不必徵詢當地原住民的知情和同意,就可逕行在傳統領域上開發,而原民也沒辦法主張這些土地的使用權利。

蔡英文對原民五項承諾都跳票

原民團體除了抗議「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護航財團與大型開發案,阿美族紀錄片導演馬耀.比吼也指出,總統蔡英文在去年向原住民道歉後,曾作出五項承諾,包括:開始劃設傳統領域;讓平埔族得到應有地位;設「原住民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實現歷史正義;將「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送進立院;「對國人說明為何應該向原民道歉」,然而這些承諾要不是沒有成果,就是繼續默許過去的不正義。

馬耀.比吼痛批,民進黨政府最近舉辦各種紀念二二八的活動,宣稱要實現轉型正義,卻始終忽視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他強調轉型正義不應有「顏色」之分,之後幾天各部落會燒狼煙,宣示自己的傳統領域。馬耀.比吼表示,如果總統府沒有回應訴求,他們今晚會在凱道夜宿,直到回應為止。

責任主編: 

回應

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啟動 捍衛土地權新進展!
2017/02/14 原住民族委員會新聞稿

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今(14)日正式發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下稱劃設辦法),由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主持,並邀請多位縣市政府原民局處首長、鄉長、區長共同到場見證,未來將依據該辦法逐步劃設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或部落範圍土地,預計此階段將劃設80萬公頃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是落實原住民族土地正義的里程碑!
  原民會主委夷將Icyang表示,原基法自94年公布施行至今,12年來針對傳統領域的法制作業進展有限,劃設辦法的發布實施是回復原住民族土地固有權利的開始,是行使原住民族集體同意權的重大突破。依據原基法第2條規定,原住民族土地是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及既有原住民保留地,原民會依據104年6月24日修正之原基法第21條的授權訂定劃設辦法,依法劃設範圍包含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或部落周邊範圍之公有土地。
  由於原基法並未針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加以定義,劃設辦法參照政府過去10年來3度送進立法院的土海法草案版本,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明確定義為原住民族傳統祭儀、祖靈聖地、部落及其獵區與墾耕或其他依原住民族文化、傳統習慣等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之公有土地。
  夷將Icyang主委進一步說明,傳統領域範圍不將私有土地劃入的原因,主要考量為:
  歷史上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到目前已有很大的變化,許多地區是公有土地,有些則是都市地區或私有土地。而私有土地的所有權人不只包括漢人或非原住民、也包括原住民個人。若因將其劃設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導致「個人」使用土地仍須經原住民族部落集體諮商同意,將與憲法第十五條保障的財產權產生衝突,恐引發爭議,並產生執行上的困難。因此現階段先暫時排除私有土地,將不會影響原住民與非原住民個人的財產權。
  夷將Icyang主委強調,原民會依法行政,現階段依原基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僅能劃設「公有」土地,但表示今天發布劃設辦法後,原住民族地區的重大開發案,如杉原棕櫚渡假村、向山旅館BOT、孔雀園BOT等案,都可以踐行諮商同意程序,加強保障原住民族權益;至於原住民族地區範圍內私人土地上的開發行為,亦有環評、水保或建管等諸多審查機制予以重重把關,未來更有國土計畫法授權原民會與內政部訂定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來提供強化保障機制。
  劃設辦法將以尊重部落自主性並兼顧族群文化多元性出發,由公所協助部落或民族組成劃設小組,辦理劃設公告作業,公告後之範圍將作為原基法第21條諮商及同意權行使之法定範圍,舉凡政府或私人要在已劃設的傳統領域土地上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等,都需先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集體同意。
  最後,夷將Icyang主委表示,今天公布的「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是歷經3次跨部會研商、12場全國分區座談會、專家學者座談會及相關會議,總參與人數達8百餘人,已綜整各方意見訂定完成。未來將作為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或部落範圍土地的法源依據,逐步推動劃設公告作業,接下來原民會將協同各民族、部落以及各級地方政府合力展開傳統領域劃設作業,踏出21世紀還我土地運動的第一步。

原民會,請不要蓋著傷疤說「痊癒」
2017年02月23日 蘋果即時 作者:排灣族民族議會籌備處

《原住民族基本法》自2005年公布施行至今,經族人千呼萬喚之下,2月14日原住民族委員會終於公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內容卻令族人大失所望。
第一、劃設程序未能體現原住民族部落主體性,又再一次交由鄉(鎮)、縣政府主導劃設部落傳統領域,恐具限縮主權之憂慮。
第二,傳統領域的劃設範圍摒棄私有化的土地,儼然要族人忘記先前土地流失過程中受到的侵犯。
從上述兩點凸顯出,政府思籌該辦法的出發點並不是從原住民族人的角度,而是依循國家機器強勢管理的邏輯。
爰此,本「排灣族民族議會籌備處」於2月19日廣邀各界聚集於台東金崙討論該辦法的缺憾和後續因應,「台灣第一民族黨」、「台灣原住民族領域守護聯盟」、「狼煙行動聯盟」、「卑南族民族議會」等皆踴躍出席。會中部落長者憶起土地總有說不完的故事,遙望著金崙溪切穿的山脈,指著一塊塊已流失為國有及私有的土地,述說失去土地的傷痛。許多返鄉的青年這才發覺歷史的傷痕,聽著部落土地因不當法規而流失,顯得義憤填膺,憂心不已。
又如台東市新園里預設的五公頃之大的養雞場,就不偏不倚地蓋在部落傳統領域內的私有地上,距離部落竟短短不到300公尺。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認為,族人過去所流失的土地,在時代變遷中部分已成為《憲法》保障且不可侵犯的私人財產權。其歷史觀侷限於當下,且忽略傳統領域內土地私有化的不正義過程,以恐嚇人民若將私有地納入傳統領域範疇,將危及當下土地的秩序。殊不知,這樣的思維不啻是主體社會凌駕少數原住民族的殖民式手段,原民會竟成殖民架構其中幫兇。原民會竟然要我們抹除這些當下依然複製歷史的苦難。
對族人而言,土地是神聖具有人格性。原民會選擇忘記歷史,即褻瀆了原住民族和土地的關聯及世界觀。蔡英文總統自稱排灣族也作為國家元首,蔡總統具加害者與受害者雙重身分,我們肯定蔡總統史無前例地從歷史縱深切入歷史的真相與和解,然而她所代表的政府卻像她道歉文中所指稱一群「認為不需要道歉的人」,繼續以國家法律的框架箝制原住民族。
原民會應該細思疇度蔡總統話語中的道歉本質。受傷的傳統領域必須被根治,而不是蓋著傷疤說痊癒。否則,原民會不應自詡為原住民族的父母官。我們亦嚴正拒絕承認原民會代表原住民民意的正當性。在代表台灣人民和解共生的二二八紀念日來臨之際,我們愁苦於台灣原住民族的苦難未止息。我們發現:佔據、蹂躪我們土地的那隻手,不只留存過去,現在也仍舊盤據在傳統領域之上揮之不去。
本籌備處及與會的上述組織強烈要求:
一、原民會主委爲其失格、失能下台。
二、原住民立委退回「劃設辦法」。
三、原民會及跨部會協商會議遵循蔡總統道歉文的歷史高度,撤回並重新更正「劃設辦法」,將私有地納入傳統領域劃設範圍,劃設程序上預防鄉、鎮公所因開發利益和部落產生的潛在衝突,保障部落參與劃設的人數比例。
否則,本籌備處將串聯其他族民族議會、部落議會及相關原權團體,共同捍衛傳統領域的神聖性及完整性。

不滿土地劃設辦法 原團凱道轟夷將下台
2017-02-23 TITV 原視新聞

228前夕,紀錄片工作者馬躍‧比吼在23日召集許多族人團體集結凱道,針對原民會日前公布的「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表達不滿,認為應該要讓部落來主導劃設傳統領域的完整範圍。並且質疑原民會主委帶頭護航財團,背叛了族人,應該立即下台。
原團提到,包括台糖和東海岸大型開發案的土地,的確是阿美族人長久以來的傳統領域。在劃設辦法訂定後,排除了私有地,等同直接默許過去不正義強取原住民土地的行為。
面對連日以來多個原民團體不滿聲浪,原民會回應,劃設辦法雖有原基法第21條第4項授權,但也沒有明確規定權利能擴及私人土地,強調未來也會透過行政系統再和族人溝通說明劃設辦法。
凱道現場也有環保人士、學運領袖林飛帆前來聲援,表示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並不代表私有權的轉換,而是和部落溝通,呼籲主流社會不要以漢人思維來想像。
而傍晚5點多,警方依交通尖峰理由開始驅趕族人,現場狀況一片混亂。目前他們還在現場人行道旁,強調將持續守在凱道,直到得到蔡英文總統正面的回應。

原民會:傳統領域開發 私有地不必經部落同意
2017-02-28 聯合報 記者張錦弘╱即時報導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今晚表示,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目前要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進行開發案,只限公有地須經過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台東縣都蘭部落把私有地也畫進去,原民會予以尊重,但提醒部落,這仍不具法律效力。
夷將.拔路兒指出,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由於法律只限制開發公有地要經過諮商同意的程序,限制私有地因此不具法律效力。
夷將.拔路兒說,台灣土地總面積約360萬公頃,屬於原住原傳統域的公有地,就高達80萬公頃,占了近1/4,近來花東地區的重大開發案,幾乎或多或少都涵蓋到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公有地。但若所有原住民族的私有地開發都需行使同意諮商權,不只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也恐侵犯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
夷將.拔路兒指出,在都蘭部落之前,已有兩、三個部落已搶先宣告傳統領域範圍,原民會都予以尊重,但仍希望遵照現有法律。

蔡英文別再對原住民作秀!
2017年03月01日 蘋果即時 溫朗東/《udn Debate 相對論》執行主編、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

中國人很喜歡談拼經濟,這點跟台灣某些人倒是挺像。談GDP成長率8%、7%,看看那精美的霧靄跟貧富差距,真是有夠87。
誰不想要多賺點錢?不過整體社會財富增加,不等於你的財富增加。事實上,很可能是縮水,因為財富集中在少部份人手裡,你感受得到物價、感受不到加薪。涓滴效應、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其他人也雨露均霑的假設,建築在公平的稅制與文化法治的凝聚力上。
低廉的資本利得稅、殘缺的本土認同,造就的只是財團的資本累積快、外流多,留在台灣這塊土地的就只有被破壞後不再回來的自然瑰麗與文化資產。
從這個基礎觀念出發,來看原民會的「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你就很能理解原住民族為甚麼要在凱道抗爭、為甚麼要感到憤怒……那是對偽善政策的權威傲慢,感到的失落與無奈。
過去的《原基法》(編按:《原住民族基本法》),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定義曖昧帶過……但這未必是個壞事,沒有明確定義,多了輿論空間。台東都蘭灣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全境屬於阿美族卑南族傳統領域,這給了環團有了強力的輿論施壓點,暫時阻止了自然環境的破壞。最後環評還是在去年6月29日過了,環保署把皮球丟給原民會,說現有的環評制度本來就沒納入原民考量。
然後軟趴趴的原民會在上週的2月23日說話了,說「邁出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的第一步」,這真是跟蔡英文去年跟原住民族道歉相互呼應:表面低頭道歉,背後射你一箭。
原民會在玩甚麼把戲呢?不過是愚蠢的法律文字遊戲。《原基法》並沒有對「傳統領域」做出明確定義。但是《原基法》第21條有提到,政府或私人要用到原住民族土地,如果是公有土地,部落有「知情同意權」。
請注意,《原基法》第21條沒有說「公有土地=傳統領域」,也沒有說「只有公有土地,才有知情同意權」,只有說「公有土地有知情同意權」。但是私人土地呢?沒有講,不知道。
這個差別可大了,《原基法》的意思是「我家的院子,你要用可以。在公有土地上,影響比較大的時候,要跟我討論一下」。結果被原民會亂解釋成為「只有公有土地,才需要跟我討論。私人土地要怎麼搞,我無權干涉」。前者叫「例示」,後者叫「列舉」。我不知道原民會基於甚麼樣的法律解釋方法,可以搞偷天換日。
原民會的說法是甚麼呢?他們說,私人土地如果列入傳統領域,會「與《憲法》第15條保障私人財產權產生衝突,恐引發爭議並產生執行上困難……」。要知道原民會的說法有多荒謬,必須先建立一個簡單的觀念:原住民的傳統領域,不是現代社會的私人產權概念,有點接近共有;或者說,傳統領域是一種「由原住民族為主體所進行的環評」。你有聽過私人土地就不用環評嗎?你有聽過私人土地就不用符合都市計畫規定嗎?
甚麼叫做「與私人財產權產生衝突」?你原民會不如擺明了講「與觀光飯店財團的政商利益產生衝突」?
傳統領域就算是私人土地,你是土地所有人,要蓋個小倉庫,要弄個開心農場,也不用甚麼都要原住民族同意。只有大規模的土地運用,像是挖礦、蓋機場、發電廠、捕捉野生動物……才涉及到原住民族的知情同意權。
原住民族對傳統領域的環境保護能力,與現代社會的環評制度,誰優誰劣,我想不必辯證吧。在原住民族自給自足的年代,有環境污染的問題嗎?
我們如果能夠理解傳統領域的知情同意權近似一種原住民族的環評的話,我們就會發現,原民會的解釋,說與私人產權衝突,是包藏禍心、分化族群──好像說台灣有一半土地是傳統領域,就要叫漢人要跳到海裡……有原住民族這樣主張嗎?
不管是私人土地還是公有土地,都要經過政府環評,都要符合都市計畫,這有侵犯到任何人的私人產權嗎?
「知情同意權」跟「政府環評」這兩套機制,並不衝突,而且是雙軌保障。只要是機制,當然有失靈的可能。政府環評可能在官商勾結下放水,知情同意權可能被少數部落濫用。但雙軌制度,就有雙重保障,就降低了土地被不當開發的風險。
更進一步講,傳統領域的知情同意權,並不排斥所有形式的觀光產業。只要觀光產業能夠與原住民族的文化型態共生,與林場、獵場、祭場、農耕……等功能並存,旅客一樣可以進入。
原民會所要保障的私人產權,導向的是全球化資本主義的開發思維,是破壞天然資源、短視近利的做法,可以帶來現代主義的渡假村,卻扼殺了與原住民族文化與環境保存的共生可能。即使用功利的經濟發展思維,那也是「先有本土化,才有國際化」。現代主義的建築,每個先進國家都有,而且蓋得比台灣更好。尊重傳統領域的共生發展思維,才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資產。
更別提,整個東部在中資轉港資大舉入侵下,已經變成中國人的後花園。經濟命脈掌握在中國手裡,這就是蔡英文政權下,原民會想要的「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已邁出第一步,劃設傳統領域大步向前走」?
表面上是給予原住民族權益,事實上是扼殺了私人土地上知情同意權的運作可能。不進反退,還洋洋得意,好像已經聖上施恩:「道歉都給你了、土地都劃好了,你還想怎麼樣?」這種政治操作手法,拿去騙騙死忠粉絲可以;要說服現代公民,省省吧。

蔡英文繼續消費平埔族
2017-10-05 臺灣時報 施正鋒(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

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日前討論平埔族身分及權利回覆議題。蔡英文總統在會中表示,行政院已經將『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接著要面對的是各族的傳統領域如何認定?個別族人是否可以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文化、教育、社福資源又要如何分配?她特別指出,平埔族對土地權、及參政權的訴求,可能會引起局部緊張,政府不該迴避。她最後總結,將依據族人客觀需求及資源調配兩大原則,來盤點平埔族的權利。
不管立法院接下來會如何審查『原住民身分法』、平埔族人是否可以順利回覆法定身分,小英總統的宣示維持一貫感人的語調,實質內容還是有值得釐清的地方。首先,平埔族的權利是隨著身分而來的、是既有的(inherent),而非國家或是政府恩賜的,也不是立法創造的,因此沒有所謂根據需要而加以盤點的道理。今天,如果政府可以恣意加以任何框架設限平埔族的權利;明天,非原住民社會就可以援例剝奪原住民族整體的權利,特別是根據社會經濟條件設立排除條款。
有關於文化、教育、社福資源是否會有排擠效應,的確是大家所關注的焦點。然而,原住民族事務開銷所佔政府的總開銷九牛一毛,不管經過登記、或是預估的平埔族有多少,即使做最保守的打算加倍預算,也不過是一百五十億上下;從歷史正義的角度,這筆錢是歷代政權虧欠平埔族的,不要只會工具性的消費、嚷嚷「有唐山公、沒唐山嬤」。過去,有些人反對政府對原住民族權利保障的理由是社會還有更弱勢的人,那是狗骨頭策略,民進黨政府不應如此惡毒。
有關於平埔族傳統領域的劃設,那是以夷制夷。政府年初提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辦法』,由於刻意排除私有土地、限縮原基法同意權適用,引起強烈反彈;一些民進黨政客還拿平埔族當墊背,蠱惑說漢人要被趕到澎湖、金馬。其實,現有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是被日本殖民政府拿走、國民政府順手接收,其中還有不少偷、騙、搶的私有土地,包括台糖的五鬼搬運,必須還給公道。政府如果有心要處理平埔族的土地,美、澳、紐、加等國都有豐富經驗,不應該混為一談。
至於平埔族是否可以買賣原住民保留地,表面上是未雨綢繆,其實也是假議題。畢竟原保地買賣充斥,不分藍綠政府一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政權轉移根本無力遏阻漢人與財團的餐食鯨吞。坦誠而言,歷來的人頭多半是唯利是圖的買辦,不用輪到平埔族。如果真的要斷絕進一步土地流失,就是原民土地回歸集體擁有、拒絕零碎化、甚至於強制歸還。至於一席立委,當過立委的閣揆賴清德應該記憶猶新:當年國會減半,原民席次並未等比減少,就是預留平埔族的空間。
戰後,國民政府以一紙行政命令剝奪平埔族的原民身分及相關的權利,那是赤裸裸地行政滅族行徑。民進黨既然要改革的令譽、高談轉型正義,就不應該把國家與平埔族之間的關係丟給同為天涯淪落人、自動取得原民身分的族人去擔心,那是缺德的火上加油作法。其實,蔡英文總統在會中的開場白表示,「認識不同族群的歷史文化、打造多元平等的國家」就是「族群主流化」,可以看出文青治國的膚淺。

只偷走100萬公頃嗎?現下愈來愈清楚: 姑且不論此劃設並非劃土地權 以為只是100萬公頃土地劃不見 也是被唬了! 因為就算是劃到80萬公頃公有地 還是可以透過各種公地釋出管道,直接變不見!

原、漢有別的轉型正義就是歧視
2017-12-11 民報 施正鋒(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

立法院在日前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用來補足民主化以來各種平反機制的不足,特別是司法不公(羅織)、秘密檔案以及威權象徵。令人遺憾的是,儘管《促轉條例》適用的時期是「威權時代」,只限於1945-92年,剛好是蔣介石、蔣經國父子當政時期,因而排除了此前的政權,特別是令原住民族錐心刺骨的日本時代。畢竟,當下原民之所以有將近半數離開部落、流離都會,就是因為祖靈的土地被殖民政府掠奪,順手接收的國民政府不應該視而不見。
要推動轉型正義必須先問什麼是不公不義(injustice),不應該是只有威權統治下的白色恐怖,還包括政治支配、經濟掠奪、社會歧視以及文化剝奪。轉型正義由戰後軍法審判納粹、南歐及拉丁美洲威權、東歐共產,已經進入第四波,也就是民主國家幾百年來對原住民族的內部殖民。有些立委以及名嘴,明明書念很少,卻硬要吊書袋假裝很懂,更可悲的是重複講一些他自己都不太懂的話,宛如在念人家準備好的劇本,完全失去應該有的社會良心。
民進黨立委一再引用御用史學者的說法,主張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只是歷史正義,而且主張只有在同一個時代、同一個政權才有辦法伸張正義,因此認為日本時代是涉外、太複雜。如果真的是這樣,戰後德國為何要向法國、波蘭等國道歉,為何要賠償戰後才獨立建國的以色列?儘管充公原住民族土地的日本人已經走了,政權是有連續性的,政府為何不能歸還或賠償?原來,正義的伸張是高度選擇的:民進黨的轉型正義切割歷史,是柿子挑軟的吃!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的代表幫政府緩頰,表示《促轉條例》的用意,是在處理《憲法》保障的個人權,因而無法處理原住民族的集體權。試問,去除威權體制的象徵牽涉到的是個人權嗎?一般人以為原住民族的土地只有集體擁有,難道個人土地沒有被政府拿走嗎?年紀輕輕,就如此墮落、昧著學術良心。如果堅持法律只想要處理威權時代,就應該在法律前面這樣寫。不要寫成一般性的轉型正義條例,卻是刻意排除原住民族所遭受的不公不義,那是赤裸裸的歧視。
談話性節目一再重播一名原住民族籍的立委兩度怒丟水杯,卻沒有說明他為什麼會那麼生氣。一般民眾看到這樣的一幕,多半會相信他蠻不講道理似的,那是相當不道德的作法。事實上,是因為民進黨立委嗆聲「你也不是第一年當立委」、「以前你擔任執政黨立委時怎麼沒提」,才會讓人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非原民立委有用心,應該知道:5名各黨原住民族立委,在去年春天提了5個《促轉條例》,硬是被在國會優勢的民進黨閹割掉了。理虧在先,就不應如此得理不饒人。
蔡英文總統大選政見的第一條是「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積極實現轉型正義」,應該不是只有道歉。總統及黨籍立委一再強調,因為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比較崇高,所以在總統府設置「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問題在於目前的原轉會,性質上是總統的顧問,沒有國會所賦予的調查權,找幾個學者寫寫報告,那是應付了事,從加拿大及澳洲的經驗看來,只有象徵意義、不會有實質的結果。總之,謙卑不是客客氣氣而已。

顏色掛帥的兩套標準
2017-03-10 觀策站 杜家駒(律師)

生存從不簡單,歷史何嘗溫柔。自從人類演化成智人以後,地球上第一次出現一種物種,能從理性的認識來理解優勝劣敗,能以自己的規劃來增強競爭力。因此,手無利爪、又不能飛、又不能游的智人,能夠逐漸佔據全世界,甚至邁向外太空。這一切都是來自理性規劃的能力,而沒有這種規劃能力的族群也早就淹沒在歷史的長河之中了。
綜觀人類的歷史,落後的族群就要挨打,衰落的文化就會併入主流文化之中成為一個點綴,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移轉。更為困苦的是,在人類被趕出伊甸園之後,物理之壁、經濟之障就無時不在外部客觀的阻礙文化的發展。在歷史的長河中,無視於外部規律,而妄想以主觀的決心就能換得族群的發展,最後也往往就是成為落後挨打的一方。
而人類的知能,促使了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使得理性選擇與規畫成為可能。然而這種知能,同時也促使了一個副作用浮現,那就是虛假作偽。可以說,在人類文化產生的一瞬間,謊言也隨之出現。而這種謊言,破壞了族群間的信任,阻礙了族群的溝通,最終拖累了族群的發展。因此一直以來,人類在政治制度的設計上,就著重於如何解決謊言所帶來的負面效果。因此不論是儒家的道德或是法家的權術,其實主要的癥結還是解決集團內部溝通的成本問題。
到了工業時代,科學的發展使得人類對於制度的設計可以有了更宏觀的認識,對於物理之壁、經濟之障的研究,使得理想中的體制結構得以被建立。而歐西各國對此回應的主要政治制度,體現於對於人民的控制降低,因此人民間的謊言不再是國家主要要規管的對象;而對於政府官員,則透過議會與輿論督促其講真話、說實話。而在政府於人民之外,特別有一個獨特的族群,就是知識分子,透過所謂的學術自由來確保其講真話說實話。政府與人民是短期發展的關鍵,而知識分子就是長期發展的指導;一旦知識分子也講假話,那麼長期來說,這個族群的發展就受到嚴重的限制了。
而雙重標準之所以討厭,不是因為標準的變動,而是因為他往往是一種欺騙。例如,為何我在A做事的時候用A標準,換成B做同樣的事卻用B標準呢?那可能因為我決策方式是丟硬幣,所以A丟出正面用A標準、B丟出反面用B標準。只要我能準確地說出我的決策方式,這時雙重標準就不至於影響對於標準的誤判,而個體間也才有統一的基準可以討論並理性的評估何者對於社會進步有益。
但是你明明是因為A所以用A標準、B所以用B標準,你的標準其實是因人而異;但是你卻欺騙大家說,你是因為正義或是真理,所以才主張A或B。這時,很明顯是一種動機上的不誠實。一般人還可以這樣,政客這樣做就已經扼殺社會理性討論的空間:當你打破了下限,大家還怎麼愉快的玩耍呢?而知識分子或是學者搞出這套不誠實,那沒啥好說的:這社會不沉淪個三、五百年,是看不到希望的。
因此,台灣目前主流的輿論,其實是以顏色作為唯一的判斷標準,但是卻天花亂墜的號稱自己的標準是正義。這正是一種智識的懶惰與道德的墮落。尤其是享有國家俸祿與社會尊崇的知識份子更是樂此不疲,真讓人對台灣的未來捏一把冷汗呀。

總統不該跟人民玩「白馬非馬」的文字遊戲
2017-12-29 民報 施正鋒(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

蔡英文總統在12月28日召開今年最後一場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會議,結論是「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並沒有排除原住民族。果真如此?先跟大家複習一下中國春秋戰國有名的「白馬非馬」三段論證,意思是說:白馬是白色的馬,而並非所有的馬都是白色的,所以白馬非馬;簡而言之,白馬是白色與馬的交集,其他顏色的馬當然不是白馬。小英總統面對原住民族的菁英,毫不靦腆地玩弄文字遊戲,相當不老實。
我們知道,轉型正義的發展由戰後的處理戰犯,經過1970-80年代的南歐、拉丁美洲及南非的威權體制民主化,到1990年代東歐共產國家的垮台,目前已經進入第四波:也就是美國、澳洲、紐西蘭、及加拿大等所謂墾殖國家(settlers’ society),要如何面對原住民族幾百年來所遭受的各種不公不義(injustice)。如果拿到台灣的脈絡,轉型正義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大類:威權時期轉型正義、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以及其他轉型正義(殖民、婦女)。
民進黨政府柿子挑軟的吃,只願意處理蔣氏父子時期的白色恐怖(A),因為擔心慰安婦得罪日本而絕對排除殖民時期(C, D, F, G)。至於原住民族所遭受的各種不公不義,則戒慎小心(B, C, E, F)。所以,儘管『促轉條例』順便包含了局部原住民族議題,也就原民在威權時代的受難者(B),至於土地則寸土不能退讓(E)。所以,民進黨政府透過時間的限制、選擇性處理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即使沒有完全排除,卻是實質視而不見,刻意作高度選擇性的失憶。
戰前,日本殖民者是把原住民族的土地充公;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收歸國有,又不知有多少經過五鬼搬運轉為私產。如果說日本殖民政府是逼良為娼,國民黨政府持續進出;那麼,高唱人權立國的民進黨政府,說什麼轉型正義不包含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又算什麼?難道原住民族迄今在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上所遭受的支配、掠奪、歧視及同化,就不是殖民統治?難道可以使用所謂的歷史正義區隔,就悍然加以零碎化、抽象化、虛無化?
就實務面,民進黨堅持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非常複雜、所以必須專法處理,然而,卻無法自圓其說:為何『原民促轉條例』就不能跟「促轉條例」同樣有調查權?現在的總統府原轉會沒有調查權,相關單位到總統府的報告支支吾吾,有用嗎?原住民族立委在去年提了五個草案,為什麼經過一年多,民進黨團現在才想到要求行政院提案?究竟是決策者的知識低落、或是御用學者的良知泯滅,還是認為,經過四百年的欺壓,依然認為原住民族好騙?
亞泥等等開採的明明迄今還是對原住民族造成嚴重的威脅,民進黨政府卻堅持亞泥展延二十年不用環評、刻意迴避原住民族行「同意權」,不是善類。『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明明規定,在原住民族土地從事土地開發及資源利用等,必須取得族「同意」,並不是「諮商」,所以不是參考用的。政府不應該老是玩那種鑽法律漏洞的把戲。如果國會通過的『原基法』都不能還原住民族公道,那豈不就是就地合法,還談什麼轉型正義?難道這個政府是被財團豢養的?
民進黨以關懷弱勢起家,碰到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就原形畢露,官員信口開河、立委裝聾作啞、總統言詞閃爍。為什麼人家可以吃套餐,原住民族就只能單點、而且限定只能吃素、不能拿刀叉?法國評論家與史學家伊波利特‧泰納(Hippolyte Taine, 1893-93)說,世界上只有四種人:愛人、投機者、旁觀者及笨蛋。看來,我們都是已經被騙了很久的笨蛋;至於高一生、湯守仁及林瑞昌等受難的原住民族,只是可資使用的歷史而已。

2017年12月29日18:45 馬躍.比吼(Mayaw Biho)facebook:

感謝施正鋒老師總是仗義執言。
現在快要2018年了,原轉會還是沒有調查權,原住民促轉條例還要再等半年再討論。
神奇的是,亞泥還是可以繼續挖太魯閣人的土地。
其實亞泥案就是威權時期需要轉型正義的案件。
但是從小英總統到礦務局到立委們,好像都沒有打算以類似黨產會的力道與效率來處理亞泥案。
哈哈。如果這樣不是覺得原住民好騙,什麼才是覺得原住民好騙呢?

從0到80,或是從180到100──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的數字弔詭
2017-02-24 報導者 林益仁(臺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

關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劃設,爭議持續發展中。
原民會認為新公布的劃設版本,為原住民族爭取到80萬公頃的公有地傳統領域,是轉型正義的第一步,多少表達一種所謂「先求有,再求好」的做法。但是,抗議的原住民群體卻認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原本包含將近180萬公頃,如今卻限縮為80萬公頃,實際上是足足減少了100萬公頃已經淪為私有地的傳統領域。這種政治算數,其中掩藏了不同看待傳統領域的觀點以及不同族群利益的差異。
首先,原民會所云將會劃設的80萬公頃公有地,並不意味原住民馬上就可以擁有使用這些土地的權利。在記者會中拋出這個數據,無非是一種政治措辭,為要表示政府落實承諾,原民會「爭取」這些土地的功績。
實際上,這些座落在不同族群的傳統領域都必須再經過與擁有這些土地的公產機關,例如林務局與國家公園等,透過原住民族部落或是族群積極參與在共管協商的過程中,才有可能取得這些土地資源的使用權利。換句話說,關鍵在於積極的部落主體,不是原民會。如果沒有積極的部落主體積極協商,這些土地資源的使用很有可能是黃粱一夢,或更糟糕的是,再度淪入有心的私人手上。
所以原民會並非「爭取」,因為真正要「爭取」的主動權是在於族群與部落。在這次的公告中,原民會真正做的,是決定只要處理公有地的80萬公頃,而放棄了已淪為私有地的100萬公頃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認真來說,原民會是在「表態」不願意處理位於私有地的傳統領域範圍。
但是,原民會的說法與做法都必須付上沈重的代價。即是,100萬公頃淪為私有地的傳統領域,其中包含了太多土地不正義的事實,而這些正是蔡總統轉型正義與歷史正義承諾的重要關鍵。
再用一個比喻來說,如果民進黨政府認為轉型正義必須涉及追討國民黨的不義黨產,那麼那些在過去因為威權與不義政體而淪喪成為私有財產的原住民傳統領域不也是一樣必須用正義的眼光嚴肅來對待嗎?蔡政府與原民會豈可對於此真相的追尋卻步、且噤聲不語呢?這是轉型正義的精神所在,它必須有一個一致性;不能在弱勢的原住民議題上就轉彎了,這樣做一定會被看破手腳的。蔡政府對於淪為私有地的傳統領域處理態度,就是一個試金石。
其次,關於淪為私有地的傳統領域在原住民各族的程度不一。其中,居住在平地的原住民族尤其感受迫害更深,甚至在這一波劃設辦法的公布中猶如二度傷害一般,而其中阿美族尤其嚴重。難怪,在蔡總統就職大典獻唱的阿美族藝術工作者巴奈以及得獎無數的阿洛,都嚴正地在總統府前面抗議這個公告辦法。
阿美族是台灣原住民族的第一大族,也是傳統領域淪為不義私有地主手中最嚴重的一族;土地廣大的台糖土地與阿美族傳統領域的關係即為一明顯個案。相較之下,山區的原住民族則因為傳統領域土地多半為公部門的林務局所管轄,在此劃設過程限於公有地的做法上則會較有感。劃設辦法在族群之間出現極大的反差,原本要解決不義的土地現象,卻反而造成族群間的不義現象,說來弔詭。
蔡總統去年11月特別到阿美族的都蘭部落去承諾傳統領域公告的事。如今劃設辦法公布,都蘭部落的傳統領域淪為私有地的狀況,不僅無法改善,反而比以前更加難以處理。如今,部落族人被迫要自行公告傳統領域,否定原民會的公告辦法,直接打臉蔡總統,真是情何以堪?更何況,原民會主委自己也是阿美族人,不知道怎麼看待這些事情且面對族人呢?
我同意這些議題都必須在總統府的原轉會(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更進一步地討論,但原住民族的議題應盡快跳脫一種泛原住民族的觀點來處理,原民會的數字遊戲即顯現此一迷思。相反地,政府必須有能力促進個別族群的特殊歷史地理脈絡的清楚說明,亦即建立他們完整的傳統領域家園空間與文化內涵,以此深化轉型正義,才是正途。
結論來說,100萬公頃原住民族淪入私人土地的傳統領域範圍,是蔡政府面對轉型正義與歷史正義不能迴避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