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期間記者超時加班
媒權小組批媒體業血汗

2015/02/13
苦勞網記者

從九合一大選、復興空難到高雄劫獄事件,新聞記者總是跑在最前線報導,過勞狀況持續發生。今天(2/13)下午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召開記者會公佈去年(2014)底九合一大選前一個月,針對跑選舉記者所進行的勞動狀況統計,其中單日最長工時平均是14.38小時,超過七成受訪記者表示,單日長工時超過13小時,媒勞權小組表示,這種狀況已經違反《勞基法》單日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的規定,並有高達98%的受訪記者表示,就算上班超過8小時也沒有加班費,批評是「血汗媒體」。

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公佈選舉期間記者勞動調查結果。(攝影:陳逸婷)

媒權小組成員許純鳳說,選舉期間,在受訪記者中有84%(42位)曾停休或被迫停休,其中有高達72%(36位)連續上班七天都沒有休假,違反了《勞基法》規定每七日應有一日為休假日的規定,此外,受訪者中甚至有人連續上28天,將近一個月的班,都沒有休假。

這份問卷調查總共回收了51份問卷,當中有50位受訪者都是在九合一選舉期間曾經主跑或者代班選舉新聞的記者,當中多數受訪者負責主跑選舉線(34位),而參與的受訪者所屬的媒體形態包含平面報紙、平面雜誌、電視台、網路媒體與廣播電台,其中以平面報紙和電視台居多,分別有24位和17位。

而在個案部分,一位平面媒體記者指出,選舉期間每天上班高達13~15小時,停休是很一般的調動,選前有連續上班十幾天的經驗,也沒有加班費,有的同事甚至因此病倒,自己則因為工作時常沒有辦法按時吃飯,候選人都吃飽了記者還在餓肚子採訪,回到家還得繼續寫留稿、聽專訪。由於人力不足,記者積假過多、即使有補休也沒辦法休足,加上長官習於拿其他媒體的發稿時效性來催促記者,下班後還用通訊軟體交代工作訊息,公司更沒有提供記者交通補助。這些種種過勞情況,使得這位記者只得向勞動局長賴香伶求助「局長,請救救我!」

另一位平面媒體記者也在記者會上痛陳自己的過勞狀況,這位記者說他在選舉期間也負責跑台北市的選舉場,選前每天工作時數8到9小時,選後可達12小時,選舉期間最長有15天禁休,每天最多報導篇數有12到13篇,選後一段時間因為柯文哲的新聞量多,工作時間與發稿量不降反增,常在下班時間還需要密集瀏覽臉書、PTT或者是政論節目,以掌握消息,長期處於工作狀態。而最讓他感到壓力無所不在的則是媒體工作的「非法責任制」,下班時間也會接到長官來電要求發即時,這些加班同樣沒有加班費,除了禁休以外的加班時數,也不得補休。

工傷協會專員利梅菊表示,職場過勞目前雖然還沒有併入《勞保條例》的職業病種類表當中,不過有認定基準,他認為人在工作與休息要有一定的比例,但很多行業沒有這樣履行,媒體工作者接到訊息就要去採訪,缺乏打卡記錄,在認定過勞時也會造成一定的困難,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上任後表示要針對媒體業進行勞檢,不過如何落實還得持續觀察,針對媒體工作者的過勞狀況,他認為應補足人力並實行輪班制,避免記者過長的工時。針對資方造成勞工過勞,他則認為目前勞動部開出的罰則相對於資方的獲利而言,可說是不痛不癢,建議在相關法規上加上刑責。

針對近日來北市勞動局鎖定媒體、金融、護理與科技業進行首波勞檢,並訂定「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作業要點」,試圖解決勞檢員對於行業工作方式不了解,難以實際檢查勞動處境的問題,許純鳳說,勞檢顯示政府對媒體業的重視,不過勞檢只是手段,卻不會是改善勞動狀況的解藥,還是要由勞方團結,跟資方做溝通協調。現場有記者則說,記者都擔心被清算,如果要推動陪鑑制度,要把這個因素列入考慮,看能否陪鑑人不要露臉或者透過網路方式陪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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