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舒服,不等於性騷擾

2014/01/09
苦勞網記者

彰化高中男學生在校慶舞蹈排練時露內褲被女教官控性騷擾,本月初校內性平會開會決議案件成立。人們看到這個事件的處理,多半會斥之為荒謬,但仍值得細究追問。例如,有人雖然認為學生的確沒有「性騷擾」的意圖,因此可以寬容,不該重罰;但露內褲之「不雅行為」也的確會造成女教官不舒服,所以也應該向教官道歉。

彰化高中性平會月初決議女教官投訴學生之性騷擾案件成立。(圖片來源:蘋果動新聞)

我認為這種「寬容」主張其實非常脆弱,因為它恰好支持了當前「防治性騷擾」的主流話語,亦即,只要單方面感受到不舒服,就可以定罪。換言之,雙方或多方互動的情境、背景、脈絡,都可以被忽略,或至少是次要的。特別是在一個對於「性」極其敏感並動輒得咎的環境中,某人的「不舒服」本身彷彿就足以作為她就是「被騷擾」受害者之最有力的證明。而一旦有了受害者,那就必須要找出個加害者了。

事實上,情緒感受從來並非先天自然,人的「不舒服」也絕非不可挑戰。幾年前我曾在一個女性主義課堂上聽某位女同學上台報告,題材是「性別與職場」之類的八股,印象十分深刻,當講到醫生時,她說,男醫生普遍讓人感到專業安全,女醫生則讓人較不放心,這是性別刻板印象的結果;過沒許久,講到計程車司機,她則肯定女駕駛能讓女乘客有安全感,而深夜坐到男駕駛的車,則易感到恐懼不舒服。然而,把兩組例子疊合起來,當一個女人遇上男醫生會感到舒服、卻對男計程車司機感到不舒服,這裡面難道沒有「階級」的因素在內嗎?舒服與不舒服之感受,難道不該被問題化嗎?或者退一步說,造成這種情感區分的社會結構,難道不該被挑戰嗎?

回到新聞事件,光只是因為露內褲的人是「學生」而抱持同情、主張予以「寬容」,是不夠的,而應該更直指問題核心。女乘客面對男計程車司機時的不舒服,可能是奠基於階級的歧視,就好比種族歧視也經常將黑人與性暴力強作連結,種族隔離年代,白人社區婦女看到黑人也可能萌生真實的「不舒服」乃至於恐懼感受,但這樣的不舒服卻是應該被質疑的。同理,女教官看到男學生內褲就感到不舒服,覺得被騷擾、被侵犯,這個情感擺放到今天這個恐色忌性的社會當中,很可能只是女教官自己對「性」的偏見與愚昧在作祟。換言之,她的「不舒服」也同樣該被質疑與辯論。

近年來的校園環境,「性別平等」的態勢愈發風聲鶴唳,不僅師生戀被嚴密杜絕,日常生活中早已有太多的話不能說、太多的行為不能做...這個性騷擾、那個也性騷擾。然而,男女性別之二分、男強女弱的性別腳本與套路,這些真該被挑戰的階序關係不僅聞風不動,甚至還更加僵固。試想,假使是男教官指出女學生露出了內褲,遭控「性騷擾」的恐怕會是男教官;而今日支持男學生不受懲罰的人,假使事件角色調動,換作是男老師的校慶表演露了內褲,害得有女學生「嚇到了」、「不舒服」,這些人可能立即作出與眼前截然不同的結論。

這些個荒謬結果,恐怕不是一句《性平法》還須更努力推動、「性平校園」還須更加落實就可蒙混過去。《性平法》實施到今年剛好就要滿十年,該是時候重新檢討與反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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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主編: 

回應

苦勞評論淪落到這種程度了

那我不就可以告內衣內褲廣告在性騷擾我了
讚啦 官司打不完ㄟ!!

照你的邏輯,女老師就算被學生強姦了,也得先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 "對「性」的偏見與愚昧在作祟" 了,反正所謂的性行為不過就是一個器官放到另一個器官裡面嘛。接下來想打砲的男生只要找社會地位不比自己低的女生就好,女生不願意的話就說:"這是你對性的偏見和愚昧作祟,放鬆享受讓我幹阿~" 真便利。

從前女生被性騷擾/性攻擊會被怪自己不檢點,現在變成被怪自己不夠開放。反正都不是男生的錯。從前是說男生本性衝動("天下的男人都會犯的錯")所以女生應該學會保護自己(最好全身包黑布),現在愛脫褲子的反而變成性解放健將了 (哈哈)

忽視既有的性別權力關係,拿性解放的詞彙來幫那些以(男)性為武器攻擊(女)上司/老師的人開脫,不曉得這種邏輯是哪個女性主義課教出來的。

社會本來就會有各種不同的聲音,原來
妳/你的評論淪落到這種程度了

這裡的人活在甚麼烏托邦啊?
偏陽剛的女性一直不受傳統歡迎
這邊T被男性輪j聽過起碼兩件
國外有brandon teena被qj後被槍殺、潔絲被同校男同學qj

忽略傳統對於偏陽剛女性的敵意,任意將自己的幼稚強加給他人。。? 當事者已經反應不舒服,適可而止吧!

是否為性騷擾要看脈絡! 不要一看到女性就開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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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勞網還有這位王顥中先生,你們要不要說明你們跟勞動黨這個左統政黨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