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加薩屠殺】 系列五
紐約時報如何為加薩屠殺粉飾太平

英國雪菲爾大學政治學博士

責任主編:陳韋綸

【2014加薩屠殺】
自2014年7月8日加薩屠殺以來,自由派的《紐約時報》不斷複述帝國主義的話語。《紐約時報》搗謊駕舌的能力遠勝過明火執仗煽動種族滅絕的極右翼媒體。 一、抺滅「武裝鬥爭為反帝合法手段」的事實 《紐約時報》的讀者大多對「武裝鬥爭為終止軍事占領的合法手段」之事一無所知。《紐約時報》的作者Nicholas Kristof在2014年7月19日便力陳唯有非暴力抗爭方可確保巴勒斯坦的獨立與自由。Kristof並於文中斥責巴勒斯坦人民在遭遇以色列占領軍鎮壓時,憤而丟擲石頭的「暴力傾向」。 依此觀點,巴勒斯坦人民若能向以色列占領軍獻花、獻吻、唾面自乾,遠比朝占領軍丟擲石頭更能有效「抵抗」帝國主義! 聯合國大會早在1978年11月29日通過名為「普遍實現民族自決權利和迅速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之於保障人權的重要性」之決議(A/RES/33/24)。該決議申明「為自外國占領下獲得解放,以一切可用的手段進行鬥爭,包括武裝鬥爭,皆為合法。」該決議並重申「巴勒斯坦人民享有不可剝奪的自決、國家獨立、領土完整、國家統一和主權權利。」該決議同時對「不承認仍處於殖民和外國統治、外國征服的巴勒斯坦人民,享有自決和獨立權利的國家與政府,表示強烈譴責」。換言之,「一切可用的手段」包括武裝及非武裝鬥爭。以武裝鬥爭爭取民族自決和解放是基本人權。 二、美化加薩屠殺為「風春化雨」 若認為《紐約時報》的帝國主義話語僅止於宣傳「有人打你右臉,連左臉也由他打」就大錯特錯了。在帝國主義話語中,錫安主義者發動屠殺的目的在於「教化」與「促進」巴勒斯坦人民追求「和平」的決心。《紐約時報》在2014年8月19日刊登了一則好萊塢名人共同署名的廣告。該廣告引用以色列外長Golda Meir(後為以色列第四任總理)的錫安主義歹毒言論:「我們可以原諒阿拉伯人殺害我們的孩子。但我們無法原諒阿拉伯人逼迫我們殺害他們的孩子。當阿拉伯人愛自己的孩子勝過恨我們時,雙方才能有和平。」 此一廣告為以色列的軍事占領、種族滅絕政策擂鼓鳴金的意圖昭然若揭。一言以蔽之,以色列「被迫」殺戮巴勒斯坦兒童的目的在於「教化」巴勒斯坦人民追求「和平」。若巴勒斯坦人民不能「反躬自省」、俯首就縛即是「拒絕和平」。 三、宣傳殺害巴勒斯坦兒童方能確保以色列「安全」 《紐約時報》在2014年8月22日刊登了一系列的照片,參見下圖。照片中3名孩童遭以色列的飛彈殺害。巴勒斯坦女性正為3名孩童之死掩面而泣。而該系列影像的名稱為「迎頭痛擊哈瑪斯」(Telling Blows Against Hamas)。 簡言之,《紐約時報》一再複製「巴勒斯坦無一人為平民」、「巴勒斯坦人民死有餘辜」、「殺害巴勒斯坦兒童方能確保以色列『安全』」的帝國主義話語。試問,若遇害者為以色列平民或兒童,英、美資產階級媒體豈會以「迎頭痛擊(以色列總統)納坦雅胡」(Telling Blows Against Benjamin Netanyahu)為標題?又豈會刊登「我們可以原諒以色列人殺害我們的孩子。但我們無法原諒以色列人逼我們殺害他們的孩子」的文宣? 四、美化以色列的恐怖攻擊為「軍事行動」 2014年8月23日加薩市一棟住了50戶家庭的12層樓建築遭以色列戰機發射飛彈後瞬間夷為平地。至少10名巴勒斯坦平民遭到殺害,死者多為婦女、兒童。 《紐約時報》將以色列發動猶如911式的恐怖攻擊稱名為「大膽的軍事行動」(audacious military action)。換言之,喪心病狂的恐怖攻擊還分成三六九等。若遭夷平者為美國建築、攻擊定然是包藏禍心的恐怖主義。若發動恐怖攻擊者為美國政府和以色列,而遭攻擊的對象為(1973年的)智利總統府和巴勒斯坦建築物,此類攻擊則是將遭殺害者從「共產主義」和「恐怖主義」的桎梏中「解放」的「軍事行動」。
責任主編: 

回應

自由是一種法治秩序,本就沒有絕對自由,新聞自由亦然。
中國時報
時論-誰的新聞自由?
2014年 11月 17日
石佳音

中(共)美之間向來不乏摩擦,最近卻由大陸的《環球時報》和美國的《紐約時報》衝上火線,針鋒相對。

《環時》首先出手,在歐巴馬赴北京出席APEC前幾天,以社評批評歐的平庸。接著,歐巴馬到達當天,《紐時》記者紀思道著文批評中國大陸「朝著民族主義和專制的方向發展」,並鼓勵歐要「立場堅定」。12日,在習歐會後記者會上,《紐時》記者提問北京拒絕簽發某些外媒記者簽證,習近平答以「解鈴還需繫鈴人」,意指這應歸因於記者本身。對此,《紐時》立即在13日以社評強硬回應:該報「從不打算為了迎合任何政府的要求而變更自己的報導—不論是中國、美國還是其他任何國家」;並宣稱從發布《國防部越戰報告書》,到調查美國政府祕密竊聽,該報「有著挑戰美國政府的悠久歷史」。翌日,《環時》亦以社評反擊,要《紐時》反躬自省,並指出後者沒有那麼「普世、高尚」,它的「先天局限和弱點」就是必須服務於美國國家利益。換言之,它不可能總是「挑戰美國政府」。

美新聞自由 護國家利益

《紐時》當年在掌握了小布希政府違法監聽美國公民的消息後,整整壓了13個月而不發布。最後,2005年12月終於公諸於世,但美國公民的人權已受到極大傷害。《紐時》社評將調查美政府(違法)祕密竊聽納入當年勇,卻不提他們在此事上曾配合美政府政策,長期不揭發違法濫權事實。此一「疏漏」被關心新聞自由的美國民眾指出後,《紐時》編輯才承認「在這方面並非完美無瑕」。其實,如果《紐時》等美國媒體真的在挑戰政府、維護新聞自由上不遺餘力,「維基解密」絕不會有今天的名氣,而美政府恐怕也不敢搞鋪天蓋地、涵蓋全球的「稜鏡計畫」,史諾登更不會流亡俄國。

《紐時》不僅在內政上非必然堅持新聞自由,在國際上更明顯維護美國國家利益。紀思道批評習近平在包括東海、南海主權爭議等方面挑戰歐巴馬。換言之,在釣魚台和南海問題上,《紐時》立場與美國政府相同,支持日、菲、越等國,挑戰中國(包括台海兩岸)政府。甚至當年揭露美國《國防部越戰報告書》時,《紐時》所維護的,也是該報認定的美國國家利益,而不是越南人民的福祉。《環時》指出「維護美國國家利益」是《紐時》「必須恪守的邊界」,確實如此。

在《紐時》眼中,美國民族主義是符合「普世價值」的,因此是合理的「國家利益」;反之,中國的民族主義幾乎就是「專制」的同義詞,簡直一無是處。《紐時》作為美國媒體而維護美國利益,完全可以理解。但是,若將其國家利益視為普世價值,則若非傲慢,即是虛偽。至於其社評中所稱,將為中國及其公民「提供誠實的報導」,那就更不可信了。因為他們只會提供對美國有利的「誠實」報導,有時甚至連對美國人民都無法完全做到!

絕對的新聞自由是空談

然而,自由是一種法治秩序,本就沒有絕對自由,新聞自由亦然。台灣由於國家認同錯亂,統獨爭議攪亂一切,所謂「新聞自由」已淪為黨同伐異的藉口,媒體亂象一發不可收拾。公共議題無法理性討論,聳人聽聞的奇談怪論則層出不窮。關於美政府在全球設立監聽站中包括台北,竟有名嘴認為這是受到美國重視,「與有榮焉」。《蘋果日報》甚至慶幸「有美國監聽我們的總統和政府,讓我們放心多了」,而且「若二者只能取其一,寧願老美監督馬,而不選馬政府對我們透明」。

不論《環時》、《紐時》之爭如何落幕,台灣都不會是贏家。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

蔡英文上台後,《蘋果日報》敢說「有美國監聽我們的總統和政府,讓我們放心多了」、「若二者只能取其一,寧願老美監督小英,而不選小英政府對我們透明」嗎?大家等著看。